1、天津市2019年度工程技術系列環境保護專業職稱評審方案為貫徹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和我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實現環境保護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規范化、集約化、便利化,根據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88號)精神,結合我市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制定本方案。一、專業級別環境保護專業副高級和中級職稱。二、申報范圍 (一)我市(含駐津)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職的環境保護專業(以下簡稱本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在津工
2、作從事本專業的港澳臺技術人才和外籍人才,可以申報。(二)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公務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三)根據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5號)精神,對我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其中,與我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我市申報參評。三、申報條件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
3、業道德,符合本專業相應級別職稱評審規定的申報條件。四、評審標準按照天津市工程技術環境保護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評審標準執行。五、評審方式2019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人員須參加本專業考試。六、申報材料(一)單位提供材料委托評審函1份(加蓋呈報單位公章)。(二)個人參評材料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副高級提供3份,中級提供2份,使用A4紙雙面打印(加蓋相關部門印章)。2.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副高級提供20份,中級提供20份,使用A3紙單面打印(加蓋用人單位公章)。3.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材料、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勞務)合同(協議)或聘任文件(體現任現職資歷)各1份復印件(上述材料無需加蓋用人單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