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填筑施工方案土方填筑工序圖一、土方回填施工過程如下:(1)施工測量控制首先按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的基本控制點,基準點水準點以及段面資料,進行實地復核,將復核資料和數據提交監理機構共同核定后,建立相應的施工測量控制網,包括測量基本控制點,基線永久埋石,標架和水準點,使之容易通視并不易破壞,同時加強保護和經常的校核工作。(2)施工放樣邊界線在設計邊線外30,施工填土控制高程按現場加高厚度的5%到7%超高,使之沉降后,高程仍能符合設計要求,每100m作為一個控制單元,其間每50M加樁復核。(3)清基清基為料場清基和填土場清基。清基應將基面表層不合格土、雜物等清除干凈,其邊界應在設計基面邊線外。
2、表面的淤泥、腐殖土、泥炭土等不合格土和樹木、草皮、樹根、亂石、腐質物、等必須清除。清除深度一般為2030cm。按設計文件要求在清基后進行平整壓實,并將開挖線以下的樹根、垃圾、墳墓、古河道、坑塘、房基、等全部清除,并按施工圖紙和監理指示回填密度。回填中做好排水工作,保持干場作業。對發現的冒水砂等情況應報建設、設計單位并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開挖中清除的棄土、廢物、廢渣等,應按監理指示運至指定場地堆放。清基中發現的化石和文物,應采取合理的保護措施,并在2小時內通知監理機構、發包人和有關部門。對于地質條件較復雜的地基,如凍結地基、軟弱地基(包括軟粘土、淤泥、泥炭土等)、透水地基、多層地基及巖石地基等,按
3、有關規范要求進行防滲處理,并應通過現場試驗取得有關技術參數。(4)土方填筑土料鋪填填筑開工前,先進行碾壓試驗,驗證土或砂、礫料的壓實質量能否達到設計干密度或設計相對密度。根據試驗結果監理機構共同研究確定施工壓實參數,包括鋪土厚度、含水量的適宜范圍、碾壓機械類型及重量、壓實遍數、壓實方法等。如試驗時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應會同監理機構和設計單位共同商議解決辦法。鋪料作業應從最低處開始,按水平層次進行,不得順坡鋪填。鋪料時踩層控制在30,土塊粒徑小于8,測量放樣后掛線施工,邊線在設計邊線外30。作業面應分層統一鋪土、統一碾壓,嚴禁出現界溝。并配備人員或平土機具參與整平作業,嚴禁出現界溝。已鋪土料表面被曬干或潮濕時,應進行灑水濕潤或翻灑處理。碾壓填筑時,設立施工標志,以防止漏壓、欠壓。上下層分段接縫位置錯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