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磚砌體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上馬觀花一期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二、承包范圍1#、5#、6#樓地下室以及樓層、屋面、設備設施的所有砌體工程;構造柱、圈梁、門過梁和衛生間反邊砼澆筑等雙方議定的分部分項工程。 三、承包工作內容及承包單價1、熟悉施工圖紙,布置操作地點,領退料具, 班組自檢并配合受檢,運輸通道搭拆,整個施工現場內一切所需材料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裝卸和運
2、輸(含人力運輸、人力傳遞或機械配合運輸,含超遠距離運輸及超高運輸,含反復多次轉運)。 2、清理基層,拉線,彈線,吊線,立皮數桿,篩砂, 調制砂漿,配合做砂漿試塊,搭拆所有砌體架子(含超高),砌體外架翻板,選磚,鋪漿,砌磚,勾縫,安放木磚、預埋件,構造柱、圈梁、和門窗過梁以及衛生間反邊砼澆筑、隔板、墊塊、砼預制構件,預留水電空暖孔洞凹槽,門邊及規定部位空心磚灌砼或灌漿,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磚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裝袋運至地面指定地點堆放等。同時做好磚縫灰漿養護工作。3、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以上未列出的每層主管工長給的水準點,乙方自測、自彈水平線,以控制門窗洞口高度,以及各種預留洞口和預制、預埋件高度。4、屬設計變更的,按建設單位的簽證或雙方協商解決。5、承包單價(1)按每立方砼或磚砌體單價包干 元/ m3。各檢查單位均認為質量合格,每立方單價上浮5.00元。(2)承包工作內容以外的工程量,如果按計件計算,雙方協商單價并簽字確認;如按時工計算,時工單價為:小工 元/工日、技工 元/工日。四、承包方式除塔吊外,乙方必須自備以下材料和機具工具:斗車、振動棒、攪拌機、線錘、麻線、水平尺、水平膠管、卷尺、鐵鏟、鋁合金靠尺、灰桶、灰刀、紅藍鉛筆、墨斗、安全帽、安全帶以及照明用的燈具和電線(包括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