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監理制度1、 監理工作須由企業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2、 工程監理部經對監理人員指派監理工程。3、 工程監理部對監理人員工作情況、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統一管理。4、 監理員所分配監理工程開工前,須按工長安排,按時參加開工預備會議。5、 監理員對其所分管的工程須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理并對監理情況進行記錄: (1) 工程資料登記:施工地址、業主(聯系人)姓名、業主聯系電話、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及聯系電話、施工工程量、主要用料、日施工時間、工程開竣工時間、技術難點要點等。 (2)對工長開工前通讀工程技術文件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3)對工程開工預備會議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4)對工長的工程
2、進度安排、人員安排、工器具準備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5)對施工現場管理用品陳設擺放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6)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7)對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方案施工、按工程預算施工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8)對施工用料采購途徑及材料品質進行監理并記錄。 (9)對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情況及清潔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10)對施工操作程序及工程質量進行監理并記錄。 (11)對施工單位遵守施工地物業管理單位要求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 (12)對工程驗收情況及退場交接情況進行監理并記錄。6、 監理員對其所分配監理的工程,最少要按開工預備會議、材料進場、隱蔽工程驗收、施工檢查
3、、竣工初檢、竣工驗收六個階段到施工現場進行現場工作八次(其中施工檢查三次)。7、 監理員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及時處理或執罰;處理結果與業主發生分歧的,可交工程管理部或經理協商處理。8、 監理員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工長有重大違紀事件(如炒單、使用偽劣材料等)時,須及時向工程管理部經理或質管副總反映,并協助相關工作人員對違紀事件進行處理。9、 監理員須于每月將工作情況向工程監理部經理匯報。10、 每個工程竣工完畢三日內,監理員須將監理記錄交工程監理部經理,做結算依據。11、 監理員按其所監理工程的結算總額3%提取監理費:因監理失職,導致結算額未能按實際工程量收取時,監理員須按損失部分的40%承擔責任。12、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