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1.1.通過明確的標識, 可使各部門有效地監督房屋建筑從挖土開始至 竣工交付使用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所在位置,防止錯位管理、遺漏問 題。 1.2.通過誰施工標誰名的措施,可追溯非優良產品的成因,以便及時 采取相應措施糾正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整個房屋建造過程,對分部分項工程的標識及公司材料的 標識。 3. 職責 3.1. 設計部負責設計圖的明確標識,交工程實施。 3.2. 工程部負責督促監理公司對房屋建造過程中的房號, 完成的分 部分項工程和甲供材料(設備)的標識,并檢查執行情況。 3.3 設計部會同工程部落實到貨的公司材料的分類分型標識。 3.4 工程部負責對所有標識的分部
2、分項及甲供料的質量問題進行追 溯。 4. 工作程序 4.1. 所建房屋的編號,分部分項的標識。 4.1.1 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對各在建房屋的位置編號進行標識,明確 施工責任方。 4.1.2 對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操作者名單標識,以便進行質量檢 驗,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追溯責任人及原因。 4.1.3 房屋竣工后的門牌的掛牌標識,以便質監站對號驗收,評定等 級。 4.2 甲供材料的標識。 4.2.1 到貨甲供材料的驗證:購貨(采購)合同、貨物標識、貨物是 否相符,確定不符馬上退還。 4.2.2 對符合要求的甲供料,實行分類編號標識入庫,標識上寫明到 貨日期、名稱、數量、質量狀態等內容。 4.3.所有標識應簡單明了,便于分辨,并應掛在醒目位置。 修改記錄 頁碼 修改日期 修改人 修改狀態 修改單號 生效日期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