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編號: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規定, 對范圍內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實施統一拆除。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拆房工作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第一條:拆除房屋范圍及拆除后交付標準一、拆除范圍:二、拆除房屋交付標準:上述所列拆遷范圍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為0. 第二條:工程工期進場日期:年月日;拆除完成日期: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順延工期或另行協商延長工期。同時,因項目建設形象進度需要或市區要求急需拆除的房屋,由甲方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拆除。第三條:合同
2、價款、價款支付及結算一、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萬元 、安全風險保證金萬元。二、拆除費用為包干單價:磚混結構房屋元/、磚木結構房屋元/、拆除房屋周邊搭建、圍墻等其他基礎設施單價元/、此單價包含垃圾清運、場地平整等所有費用。拆除費用總計價款元(大寫:)三、工程價款在乙方完成拆除義務后雙方按拆遷面積據實結算價款;此工程款在經甲乙雙方驗收乙方被拆遷工程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后十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四條: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一、甲方權利與義務:1、負責擬拆除房屋的斷水、斷電、斷氣、斷通訊等工作。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3、保證擬拆除房屋建、 構筑物的完整性, 拆除后的廢
3、舊建筑材料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4、有權對拆除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履行施工安全責任。5、有權對拆除完畢的地塊進行驗收并接收合同約定的事項。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入拆除施工現場,保證工期的順利完成。2、負責對本協議所列拆除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及附屬物的拆除、清運、清掃等工作。3、乙方在拆除房屋的現場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及民事賠償等一切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關。4、房屋拆除開工前, 施工單位應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應落實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并報甲方備案;乙方在拆除項目必須設置辦公室,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安全職責。5、乙方在拆除房屋時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現場指揮拆除作業,如有事離開時,必須有1-2 名施工管理人員(持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