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單位: 200 年 月 日 湖南建銀表5工程名稱分部分項工程拆除工程工種交底內容:1、熟悉被拆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結構情況,并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2、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教育。3、清除拆除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設備、切數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4、疏通運輸道路、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5、在拆除危附險區設置圍欄并設警戒標志牌。6、拆除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設專人監督下進行。無關人員準進人拆除區域。7、參加拆除的工人不得違章作業。8、臨邊洞口高處作業,應該站在專門搭
2、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定的結構上操作,安全帶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9、拆除應按結構傳力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數層同時交叉拆除,并注意未拆除部分倒塌。10、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的方法,遇到有特殊情況必須使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11、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施地有多人聚集,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m以上安全距離。12、人、機拆除建筑物,吊板柱必須有專人指揮。13、拆下的砼塊、磚等不要堆在樓板上以免超載發生倒塌,在高處進行拆除,要設溜槽,禁止向下拋擲。14、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附落,并設安全網保護。15、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必須嚴格遵守土方及爆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定,并經公安部門審批。16、被拆建筑物與高壓線達不到安全距離(m)要求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交底人簽字:接受人(安全員)簽字:注:本交底必須一式二份,生產班組,生產班組棟號工長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