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第一部分 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做好河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的環境污染控制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現場揚塵、污水排放、噪聲污染等,建設綠色、環保的工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第二部分 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以公司名義承接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等所有能夠產生環境事故的施工項目施工全過程。第三部分 編制依據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依據以下文件、標準,總結公司環境污染控制工作行之有效的經驗和方法,確保公司施工現場的綠色、環保,促進社會效益的提高。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
2、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5、山西省建筑工地文明標準6、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7、GB/T19001-2008 GB/T24001-2004 GB/T28001-2001 第四部分 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影響一、施工、攪拌區揚塵及生產生活的煙塵排放(大氣污染、職業病) 二、施工、生活廢水排放(水污染) 三、施工噪聲(噪聲污染) 四、施工光源(燈光污染) 第五部分 機構職責一、組織機構1、公司環境污染控制指揮部是公司環境污染控制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根據有關規定,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公司環境污染控制控制方面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2、環境污染控制指揮部 地點: 項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組長: 組員: 二、工作原則1、預案為公司環境污染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2、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抗險”的十六字基本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下級服從上級的工作原則。3、本預案在實施防污工作中必須做到統一指揮、責任到人、指揮到位、救人第一、快速反應、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科學調度。三、崗位職責1、總指揮職責:A、負責對重大環境污染的全權處理,全面管理指揮部的運作,結合公司特點提出工作目標、思路和方法。B、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后,立即趕往現場,協調各方面關系。C、指揮現場處理工作,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批準各項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