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急項目管理程序特急項目管理程序 1、 目的: 規范特急零星工程管理, 保持其可控性, 確保第一時間正確解決問題。 2、 范圍: 2.1 水、電、煤、電話等市政配套工程,提前介入土建施工遇到的工地障礙和堆 場清理;配套工程由于技術要求改變管位和加快施工進度需要配合的人工;四大 管線爆裂和損壞(物業公司無法檢修)的應急項目;配套工程進場施工需要的臨 時簡易磚瓦用房搭建。 2.2 因工地施工臨時拆除圍墻影響物業公司的草皮翻挖和臨時人行道增設,圍墻 和綠化翻土及請物業公司恢復草皮的費用。 2.3 由于各施工隊和四大公司共同交叉施工,而工地要求達不到萬科銷售標準增 加的清掃人工。 2.4 兩個工程項目
2、之間的小空白點,設計上的盲地處理,和因項目改變而引起的 臨時水、電桿移位等。 2.5 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搬場和清理需要的人工。 2.6 配合公司各類促銷宣傳活動需要對周圍環境做部分調整的零星項目增加工程 量。 2.7 總經理口頭授意的小項目。 3、 程序 3.1 工程部和配套部主管經理或工程師接總經理層或兄弟部門書面要求后,經判 斷可列入此特急程序的,應及時向主管副總請示(可以是口頭形式)并著手準備 工作,同時擬書面報告及臨時協議報分管副總及預算部、相關部門,并同時辦理 正式合同申報手續。報告須含下述內容: 3.1.1 項目緣由及主辦人。 3.1.2 暫估造價。 3.1.3 分供商選擇方法并說明原因。 3.1.4 工作計劃。 3.1.5 其他須說明事項。 4、 臨時協議(由當事人上級領導與施工方簽字) ,內容應包括:結算辦法、完 成時間等。 5、 本程序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編制:編制: 校對:校對: 審批:審批: 發放號:發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