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級建筑學專業培養方案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建筑事業、關懷人類生存環境與社會整體利益,具備扎實的建筑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及景觀設計等方面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注重實踐和創新的綜合素質與競爭力,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意識,能在設計部門從事設計工作,并具有多種職業適應能力的通用型、復合型高級建筑工程技術人才。培養要求 學生主要學習和掌握有關建筑設計、城市規劃與設計及景觀設計的原理與方法,以及與此相關的建筑歷史、結構、構造、材料、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并受到嚴格的建筑設計專業技術訓練,具有對各類建筑功能、造型、空間組織、技術經濟、環境景觀等方面進行分析、綜合、優選和評價的能力,以及創作出實用、
2、經濟、美觀的設計方案的能力。本專業設置建筑學和景觀學兩個專業方向,學生通過測試進入一個方向修讀相應模塊課程。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1.具有扎實的工程技術和藝術設計基礎、較好的人文社會科學素養和語言綜合表達能力;2.掌握建筑設計、城市規劃與設計或景觀設計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獨立進行設計和采用多種方式表達設計意圖的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輔助設計;3.了解中外建筑歷史的發展規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為與建筑環境的關系,了解與建筑或景觀有關的經濟知識、社會文化風俗、法律法規的基本知識;4.初步掌握建筑結構與建筑設備體系的基本知識、建筑構造或景觀工程的原理與方法、常用建筑材料與新材料的性能以及建筑物理聲、光、熱或植物與景觀種植的有關知識;5.具有一定的項目前期策劃、建筑或景觀設計方案和繪制施工圖的能力,具有建筑或景觀美學方面的修養。專業核心課程 建筑設計基礎 建筑設計 專題化設計 城市規劃與設計 中外建筑史 建筑構造 建筑力學與結構教學特色課程 雙語教學課程:建筑營造基本要素解析 建筑設備研究型課程:專題化設計討論型課程:建筑設計類課程計劃學制 5年 最低畢業學分 200+5.5+4 授予學位 建筑學學士 學科專業類別 土建類 所依托的主干學科 建筑學 課程設置與學分分布 1.通識課程 46.5+5.5學分 (1)思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