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分銷代理協議甲方(委托方):xx實業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 xx 項目(簡稱“該項目”)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一、該項目地址及銷售價格1. 該項目地址: xx。銷售范圍由甲方許可的該項目中可售房產。2. 該項目的銷售價格以甲方向乙方出具且經甲方確認的書面報價為準。若該項目的銷售價格有調整的,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照調整后的價格向外銷售。二、委托銷售期限本合同委托銷售期限為期 3 個月(自 2014 年 5 月 20日起,至 2014 年 8月19
2、日止)。乙方應于該期限內,盡力向甲方推薦有意購買該項目內單元物業的客戶。三、甲方職責1. 甲方保證委托出售/預售的房地產符合法定出售/預售條件,并向乙方和乙方客戶出示上海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且提供復印件。2. 甲方負責售樓處裝修布置、樓盤模型修整以及所需的辦公設備提供等。3.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銷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房型圖、項目平面圖、地理位置等;4. 甲方提供看房班車費用且甲方需要按時按約定給予乙方書面的客戶確認。5. 在乙方代理過程中,甲方獲知的乙方未對外公開的商業信息或者乙方客戶的個人或商業信息,均應當予以保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非法使用或披露。四、乙方
3、職責1. 因乙方為甲方的分銷代理商,甲方委派專職人員與其進行日常工作的對接和銷售監督工作。 乙方負責對該項目的市場調查研究工作。2. 乙方應當充分利用自有客戶網絡資源,通過各種途徑,讓有購買意向的客戶及時了解本項目的有關信息。3. 委托期限內,乙方若需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對外推廣宣傳該項目的,則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代理方的名義標示企業名稱和標徽等,但乙方宣傳的內容和形式需經甲方同意,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4. 乙方須積極開拓客戶資源,組織客戶實地踏勘該房地產,并與客戶談判議價,盡快促成交易成功。5. 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合同約定進行代理銷售,不得過度夸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信息。6.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