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郵政編碼:【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電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一、委托標的。1、標的物:位于XX的XX廣場(以下簡稱“XX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層號,建筑面積平方米。2、標的用途:XX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范圍以X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二、委托方式。甲方就其擁有的X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合法經
2、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X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三、委托事項。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四、委托期限。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五、合同的存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