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 合同段)防護排水工程施工勞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為滿足甲方建設 (項目名稱標段) 工程施工的需要,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同意就該合同段內的 路基防護排水 工程向甲方提供勞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內容: 1.1 工程名稱: (項目名稱標段) 1.2 工程地點: (工程所在地) 1.3 工程內容: 路基防護排水 1.4 施工范圍: K+K+段邊坡防護、擋土墻、邊溝、排水溝、截水溝、跌水與急流槽、盲溝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
2、件由下列幾項組成,并按其組成順序解釋。 1)本合同及附件(勞務承包單價表、進場施工人員和設備及進場時間安排承諾書、施工進度承諾書);2)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文件及附件;3)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等;4)國家現行公路工程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5)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文件、工作指令和相應的技術文件。第三條 工期要求:3.1 工期:在對工程實際實施情況作充分考慮、結合乙方履行能力的基礎上,雙方約定合同工期為 日歷天。且乙方承諾在實施過程中,無條件滿足業主及甲方的進度計劃或階段性進度計劃要求。3.2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3.3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正式開工日期:以甲方的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文字通知為準。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最終延期的,延期損失賠償金為合同價款的1元/天。由于征地拆遷、變更設計、地震、洪水等客觀原因及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不予考慮給予乙方延期損失及費用補償。第四條 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