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筑 工 程 重 點 監 控 要 點 及 預 控 1. 土方工程.1.1 槽底部要平整:常見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為蘿卜坑,致使地基造成應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載能力。補救措施是進行二次清理。.1.2 開挖斷面驗收為實測項目,驗評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是-0,即底部寬度、長度不得小于設計基礎底邊尺寸。對于基槽上限驗評標準沒做規定;考慮施工方便,基槽底部寬度應為設計基底寬度、工作面寬度與四周支撐寬度之和。四周支撐一般每邊寬100mm,工作面寬度,基礎設墊層為50mm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每邊為300mm,在保證滿足三個寬度的前提下,應盡量減少基槽開挖寬度。實際驗收要先用經緯儀重新復核中心線,基
2、槽斷面尺寸,要從軸線向兩邊量。1.3 開挖標高驗收為實測項目,驗評標準規定允許偏差值為+0mm,-50mm,驗收以水準控制點為標準,用水準儀直接檢查,驗收實際開挖工程量;驗收中應結合檢查基底是否平整。.1.4 地基復查記錄基槽開挖好后,應對地基土進行全面、詳細、審慎的檢驗,要對照設計或地質資料復核土層分布情況和走向,復核地耐力,要觀察砂石粒徑是否與地質報告描述一致、有否局部過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分析土層走向和土質變化,判斷基底是否到原土。1.5 基槽隱蔽工程記錄(驗槽記錄)要全面記錄基槽施工檢查情況,包括平面位置、開挖斷面尺寸、基底標高、邊坡坡度、地耐力復查結論,基槽底下異常地質處理施工情況
3、、設計變更或擾動老土基底處理情況、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1.6 回填土控制及驗收土方施工中回填質量往往被忽視,輕則造成室內管溝積水、室內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臺階沉陷開裂;重則可能回填土擠動墻體,回填土透水使基礎耐久性減弱或引起地基下沉,甚至地基結構迅速破壞導致建筑物結構下沉、開裂以致破壞,因此必須十分注意回填的質量要按圖紙設計要求。a) 回填土質要求回填土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表層以下可采用基槽開挖原土進行回填。不得采用有機質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鹽含量大于2%的土、膨脹土、淤泥質土、凍結土等。回填土的干土顆粒不應較大,較多,否則受水浸濕,沉陷大。回填土應盡量采用同類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時,應將透水性較大的土置于下層。不宜將各種土混在一起使用。b) 基槽清理回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