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方案建筑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著消防安全隱患。特別是在工程裝飾施工的高峰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極易發生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為了提高消防安全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消防安全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項目部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工程簡介:如果在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疏通人流通道比較困難。現場消防用水源根據現場的情況看,只能采用水池蓄水高壓泵循環抽水,既滿足施工用水又滿足消防用水。現場在配備充足的滅火工具及滅火器。二、指導思想和
2、法律依據:指導思想: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應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地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而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預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強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消防安全原理及滅火基礎知識及救援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3、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第四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各施工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規定:“消防安全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演練。”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