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編號:項目號涵洞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甲方:乙方:為加快 (項目名稱)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 省 市建設局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1 工程名稱: 涵洞工程。2 工程地點及范圍: (必須明確施工地點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暫定里程也必須明確,并注明暫定。)3 承包內容:(本條可根據具體的承包內容進一步細化或調整)3.1 結構物挖基、回填、基坑抽水及防護、基底處理、余土外運等。3.2 模板安拆、搭拆腳手架、灌注砼、搗固及養生;涵洞管節(蓋板)預制、運輸、安裝;沉降縫(伸縮縫)設置;附屬工程砌筑、養生、勾縫
2、等。3.3鋼筋加工制作、綁扎(焊接)成型等。3.4 關于完成本工程所發生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現場文明施工等。4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匯現金 元(大寫)(合同價的5%或甲乙方協商的絕對額度)到甲方帳戶,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全部合格后,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體額度(不計息)。5 承包方式及價款:采用勞務承包模式,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 5.1工程數量及承包單價,詳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本合同對涵洞工程作業的工費、材料費(甲供材料費除外)、機使費以及間接費、安全質量管理及培訓費用、勞保基金等為完成合同約定的第3條承包內容而發生的費用進行承包。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工程驗收后,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本合同單價,即使國家和省、部所頒布的法律、法規、規范、驗標發生修改或變更,合同單價也不作調整。5.2本合同單價中不含建筑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由甲方統一繳納。其他稅費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并向甲方出示已繳納證據。5.3 合同價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內容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外,還包含了施工隊伍調遣、機械設備進退場、各種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費用、承包人裝備險及職工的(人身)事故險、未單獨計列的生產生活用臨時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