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大酒店消防工程合同發包方:(簡稱甲方) XX大酒店 承包方:(簡稱乙方) 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決定委托乙方對XX大酒店消防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施工承包(含XX大酒店消防設計施工圖,由乙方負責委托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設計費四萬元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工程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XX大酒店消防工程2、工程地點:3、工程范圍和內容:XX大酒店消防工程的材料采購及施工:本項目消防工程是指酒店內的
2、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應急照明疏散誘導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通風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滅火器配置系統,機械排煙系統、消防水泵房改造(改造管網,維修水泵);立體停車庫自動噴淋、自動報警及消火栓系統等。即完成本項目施工藍圖及設計變更的所有按上述界定的消防專業工程范圍及施工界面劃分的全部工程內容。二、工期1、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12年12月2日 ;本工程計劃完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2、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的,經甲方、乙方協商后工期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順延。3、乙方必須按工期編制出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進度,甲方以此為依據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如
3、達不到要求,甲方將督促乙方加班加點完成進度,如達不到要求,其工期不予順延,并按合同相關工期約定條款辦理。4、甲方、乙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均應以書面形式要求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順延。三、 合同價額 1、合同總價:本項目合同總承包價以單項工程竣工決算價為準(甲乙雙方最終商定的價格),單項工程項目名稱為: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應急照明疏散誘導系統、自動報警系統、滅火器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