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 號 檔案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萬噸精煤倉工程 工程地點:xx 工程內容:施工圖紙內-5.450m以上土建、水、暖、電、消防工程。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施工圖紙內-5.450m以上土建、水、暖、電、消防工程。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11年5月1日 竣工日期
2、:2012年3月25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330 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