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產 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 人員的責任感,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確保職工的人身 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須根據各自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加強 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項目經理 需經過再培訓,并不得少于 30 課時。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少 于 40 課時,特殊工種、安全資料員不得少于 30 課時。 二、各在建工程必須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每有 1 人未教育, 罰項目經理、 安全員款各 50 元,不懂安全操作技術每人罰項目經理、安 全員 30 元,未記錄、教育人未簽字罰安全員款 10 元。 三、變換工種必須對工人進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教育,每一人未經教育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 50 元,未記 錄、教育人未簽字每人罰安全員款 10 元。 四、各班組每天班前、班后必須對工人進行有關教育, 有一人次未教育,罰班組長 10 元,未記錄一次罰款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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