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礦露天采礦與剝離工程合同書 (編號: )甲方:*礦業有限公司乙方: 簽訂地點:*省*縣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金礦露天采礦與剝離工程合同甲方:*礦業有限公司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黃金礦山定額標準及*金礦開采的實際情況,乙方同意承包甲方*金礦露天采場的部分采剝工程。為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第一章 承包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金礦露天采礦與剝離工程。1.2 工程位置:*金礦露天采礦場至選礦堆場(具體作業地點由甲方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安排)。1.3 工程內容:穿孔、爆破、鏟裝、運輸、推通
2、、采礦場及選礦堆場的場地清理、文明施工等。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 采礦與剝離的總量以甲方下達的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為準。1.6 承包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乙方若能嚴格履行合同,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包權。第二章 施工設施、設備及材料2.1甲方已提供乙方施工過程所需的簡易工棚、簡易修理場所、員工住宿、辦公場所,生活用水、供電設施,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繳納租用費用和水、電費;乙方執行合同期間需增加工棚等建筑設施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建筑費用由乙方承擔,增加的設施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擁有。2.2 乙方必須管理好、維護好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修理(修補),否則按甲方資產管理部門評估價賠償損失。2.3施工中所需的生產設備由乙方負責,乙方要按甲方計劃工程量,配備好各種生產設備、各類技術和管理人員。2.4甲方負責配電房以及外部高壓供電設施的安裝及維護保養工作,其余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原因導致配電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2.5乙方一般生產或生活所需的材料可自行采購也可到甲方倉庫領用。乙方到甲方倉庫領用的所有材料的單價按甲方實際購進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