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庫房安全管理制度(1)庫房內應貼有安全制度、禁煙標志等安全標識;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庫房門和通道不準堵塞,保持暢通。(2)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嚴格落實門禁制度和進出物品手續,不準寄存私人物品;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樓、設立辦公區等。(3)所有庫房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符合安裝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白熾燈不得超過60W;日光燈的鎮流器要做好隔熱保護;不準安裝移動式燈具;禁止拉接臨時線路;不準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4)庫房內物品要碼放整齊,不準過寬過高。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照明燈具下方不得碼放物品,高度離照明燈具垂直水平距離
2、要保持0.5米以上;貨物保持頂距0.5米以上、墻距0.5米以上、垛距1米以上。(5)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性質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不得在同一庫房內混存;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方。(6)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如酒庫、油庫等與其它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采用防爆照明。(7)庫房保管員要經常對照明燈、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更新、維修;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后,方可鎖門離開,將鑰匙封存到指定地點。(8)庫房保管、值班員必須人人懂防火知識,了解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保持消防器材的清潔,禁止使用消防器材檔門或挪做他用。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