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編號:ASTEK16-0430消防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簽訂日期:2016年4月29日簽訂地點:成都市XX縣消防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消防系統安裝工程事宜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成都市XX縣XX鎮2. 工程承包范圍業主方所提供的圖紙中4#廠房、倉庫、35KV變電站、門衛2范圍內所含:1、消防工程聯動、報警系統2、消防工程自動噴淋系統3、消火栓系統的消防系統材料、設備的成套供應、安裝及調試,消防報驗(注:消防水池、防火門、應急照明、總平消火栓由甲方負責,消防報驗由乙方負責,甲
2、方提供相關資料)。3.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以包通過消防部門的設計審查(或備案)、包人工、包機械、包材料、包運輸及安裝、包調試及負荷試驗、包安全、包質量及工期、包稅費、包風險、包消防驗收等方式承攬消防工程施工任務。4. 合同價款1、本工程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2、本工程的合同價款采用固定 總價 合同方式,不再調整。5. 工期條款(一) 工程總工期全部工程竣工日期為 2016 年 5 月 20 日,工期不得有任何原因的延誤。竣工日期按乙方完成合同內項目,業主方、監理方、發包方聯合初驗,并測試檢驗合格(該檢驗不代表最終合格)且甲乙雙方按清單核對收方無誤之日為準。各節點工期、區段工期按甲方通知。若甲方有必要調整某節點工期、區段工期時,乙方須全力配合,所需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索賠相應費用。除本合同明確列示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時間上受損的原因:如休息日、公眾假期、雨季影響、停水、停電、材料訂貨、與各承包商之間的配合時間、與各分部分項及施工工序之間的交叉配合時間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內。(二) 進度計劃(1) 乙方應于開工前2個日歷天內向監理、甲方提交詳細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進度計劃,乙方須按照甲方、監理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監督。(2) 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相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