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發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為甲方)分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消防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共同執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簡要:本工程用地總面積為 m2,總建筑面積為 m2。地上 層,建筑高度 m,為 類高層建筑,耐火等級為 級;地下 為商業、設備用房和地下車庫,建筑面積 m2,耐火等級為 級。甲方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二、分包范圍與分包方式1. 分包范圍:施工圖中所示的消火栓系統、
2、噴淋系統、消防報警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消防聯動系統、防排煙和通風系統、防火卷簾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消火栓系統和噴淋系統:包括該項目所有室內部分的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包括屋頂消防水箱以及與水箱連接的相關管道系統和設備(消防水箱業主提供)的施工;還包括消防泵房內的所有管道、閥門、設備(配電柜及其進線電纜除外)、泵房至室外給水環網的連接;不包括室外給水及消火栓環網、室外消火栓的施工;消防報警系統:包括該項目所有樓層的消防報警、消防通訊、消防廣播、消防聯動系統等,還包括專用配電室、柴油發電房及儲油間的氣體滅火系統;通風、防排煙系統:包括該項目所有通風、防排煙系統;防火卷簾門:包括該項目所有防火卷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