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 蘇州XX園區內裝修機電、消防工程合同蘇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合 同 條 款發包方: 蘇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江蘇XX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蘇州XX園區內裝修機電、消防工程1.2 工程地點:XX。1.3 建設單位:蘇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1.4 管理單位:XX工程顧問(昆山)有限公司。1.5 監理單位:上海
2、XX建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 設計單位:上海XX建筑裝飾有限公司。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1.8 工程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工程圖紙說明、工程標單及本合同附件相關文件。1.9 工程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工程圖紙說明、工程標單及本合同附件相關文件。1.10承包管理范圍:實施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文明管理、與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和協調及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管理。具體范圍詳見總包及現場管理報價單。第二條 詞語涵義、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2.1 詞語涵義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2.1.2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為甲方派駐工地人員及XX工程顧問(昆山)有限公司或甲方在合同中指定的執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執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乙方現場代表委托人:由乙方項目經理委托的責權人員。 監理單位:甲方委托的具有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理。 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設計單位。 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合同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于支付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發生,經甲方確認后的合同價款。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