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鐵路附屬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合同編號: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專業分包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1、 乙方資質情況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 工程專業分包內容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3、 分包工作期限3.1開始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3.2工期如需順延,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書面形式確定。4、質量標準4.1工程質量:按承
2、包合同(指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它承包合同)關于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執行。本工程必須達到業主、建設單位質量評定標準。4.2質量不合格工程的處罰:本合同所稱質量不合格工程是指不符合甲方技術交底、設計文件、國家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及本合同 對質量的要求,不能通過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等上級主管單位驗收的工程。4.2.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乙方應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等上級主管單位及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返工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建設單位、監理、總承包單位等上級主管單位對甲方的處罰,處罰費用有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