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項目案場及外拓管理規范一、工作時間規范晨會開始時間為: 每天上午 9:00(8:50 開始集合,8:55 后到表演節目)上班(會議)不設浮動時間,上班(會議)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內作 100 元的扣罰;超過 30 分鐘的當作曠工處理,曠工享有日薪的 2 倍罰金,連續曠工 2 日或累計曠工 3 日以上辭退處理。如有特殊情況不參加早會須提前 5 分鐘微信請示板塊負責人并將同意截圖發給人事,否則按遲到處理。二、工作值班規范銷售中心輪崗應按照輪崗制度執行,如出現不符合 AA 站姿或者空崗現象發生,予以 100 元扣罰。如無故離崗或借其他不須即時處理的事件為由不值班的,予以 200 元處理,當月空
2、崗累計達 2 次將停崗一星期。三、問卷填寫及錄入規范問卷需認真填寫,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值各種問卷按要求填寫完整,并于當天 18:00 前錄完問卷,會不定時抽查,發現不符合者扣罰 50 元/組;接聽電話必須嚴格按照電話來電登記表的問題去引導客戶,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并于當天 18:00 前在明源系統錄完來電問卷,會不定時抽查,發現不符合者扣罰 50 元/組。四、工作儀容儀表規范儀容儀表不符合規范則扣罰 100 元/次。(具體規范詳見附件 1)五、案場工作規范:在工作時間內,禁止員工在對客范圍內大聲喧嘩、嬉鬧、奔跑、聊天,禁止在銷售大堂或與他人洽談時嚼口香糖等吃任何食物,嚴禁使用吧臺提供給客戶的飲品
3、及食物等,違者扣罰 100 元/次。晨會、例會期間手機應保持靜音或震動狀態,如開會期間手機響鈴則扣罰 50 元/次。六、客戶服務規范上班及休息時間,如因手機無法接通(后續又無主動回電話)引起客戶投訴或因此影響經理布置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導致公司形象或利益受損,扣罰 100 元/次;上班時間工作人員如出現挑客、對客人置之不理、在公共場合遺留客戶資料等情況,扣罰 100 元/次。七、調班請假規范(1)每周排班一次,每周人事統一發排班表給各自板塊負責人,周日 16:00 前人事專員匯總給經理審核簽字確認,一經確認不可私自調換。如需要調班,應填寫調班表,由板塊負責人簽名確認后方可調換。凡私自調班沒有填寫調班表的,按遲到早退處理,予以 100 元扣罰;另外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