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資料來自 -樁基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編號:ZX-2012-01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內容1.工程名稱:橋梁基礎樁基工程2.工作地點: 3.分包內容:沖擊鉆孔樁,旋挖鉆孔樁,人工挖孔樁4.分包范圍:甲方合同內的所有樁基二、分包工作期限1.開始工作日期:2012年3 月20日;結束工作日期:2012年7月10日;總日歷天數為110天。以上開工日期為暫定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日期
2、為準,按日歷總天數順延。2.乙方應完全按甲方的工期進度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若達不到上述工期進度要求,甲方將調集其它施工隊伍參與施工,并按照業主對甲方拖期損失賠償金的處罰辦法,從乙方結算款中扣罰拖期損失賠償金。3.工期如需順延,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誤工,工期順延且應按拖期損失賠償金給予乙方賠償,金額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三、質量標準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 。2.達到該質量標準,則按合同規定付款,達不到該質量標準的,必須返工重做直至達到該質量標準,其間發生的返工費用、檢測費用以及造成的相關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四、合同價款1.按每立方米做為計價標準,不含吊車、水費、電費、稅金、泥漿轉運。2.挖孔樁樁基每立方米250 元 (二百五十元)沖擊鉆孔樁樁基每立方米250 元 ( 二百五十元)旋挖鉆孔樁樁基每立方米 410 元(四百壹十元)進行計算,不分樁基直徑大小,鉆孔、旋挖以設計樁徑進行計算,挖孔樁按直徑+ 30cm進行計算。挖孔灌注混凝土每立方米15元(十五元)按照設計計算。此單價不在做任何調整。3. 單價包括內容為:1)鉆孔樁基、旋挖樁基:除鋼筋籠制作安裝、樁基砼材料,場地50米范圍外的水、電由甲方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