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標編號: 施工 合同福建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見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聯合頒布的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前 言專用合同條款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中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閱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 詞語涵義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 XX市人民政府農業辦公室。 (2)監理人:指由發包人委
2、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3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1) 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2) 中標通知書;(3) 投標報價書;(4) 專用合同條款;(5) 通用合同條款;(6) 技術條款;(7) 圖紙;(8)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9) 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 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4.4 提供施工用地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發包方人負責辦理工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圍和期限在簽訂協議書時商定。5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5.6辦理保險(1)勞工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承包人負責。(2)承包人應對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設備和施工人員進行保險。5.15 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1)承包人應接受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安全鑒定單位的檢查,并及時提交相關的自檢報告。(2)承包人應做到保證竣工資料編制與施工同步進行,保證竣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3)本合同工程承包人自行開采的當地材料,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6 履約擔保6.1 履約擔保證件本款中采用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金額為合同價的 10 %)。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下達后 5天內,合同簽訂前,應按規定提交上述履約保證金。逾期沒有提交上述履約保證金視為自動放棄,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