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協議:_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合同甲方:_乙方: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頁 共 48 頁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合同甲方(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乙方(施工單位):天水市XX區2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第九標段項目部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營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同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一、項目工程名稱:天水市XX區2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第九標段二、項目所在地:XX區XX鎮三、工程內容:2#高位水池以東管網安裝工程四、合同履行期
2、限:五、本工程主要危險源:六、雙方的權利義務(一)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但以上資料尚未形成或無法查詢的除外。2甲方不得調減和挪用中標價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3甲方應督促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6478號)。4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5甲方應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6在本水利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7甲方應當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