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犁XX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煤礦基建一期剝離工程承包合同發包方:伊犁XX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公平自愿、恪守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XX露天煤礦基建一期剝離工程承包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伊犁XX能源開發有限公司XX煤礦一期剝離工程。2、建設單位:伊犁XX能源開發有限公司。3、工程位置:XX(附件1)。4、工程內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程任務。包括:作業區內采剝、運輸、排土、防排水,工程區域道路維修養護、降塵、防雷電、地面植被防火、環境
2、治理等輔助工作。5、工程量:按甲方每月下達的生產計劃執行。6、道路:主干道指一期采區東邦830道路至2號排土場設計標高點的交通要道,采剝區域內至主干道的各水平出入溝輔助通道,均由乙方負責日常修建養護(費用已包含在工程單價內)。7、排水:礦區排水(地表明渠、疏干井)工程由甲方投資建設,乙方負責維護;作業區內排水工程由乙方負責建設。詳見:工程承包方式第(3)條:采區排水費。8、照明:主干道照明設施由甲方投資建設、維護,作業區、排土區照明由乙方負責建設、維護,費用已包含在工程單價內。9、排土場:按甲方指定區域(附件1)、設計要求排土,排土場的建設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工程單價內)。10、排棄物
3、的處置:排棄物(包括地面附著物)處置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處理。二、工程承包方式1、按工程量基準單價大包干(基準單價明細表見附件2),由乙方完成采剝區域內的巖土剝離工程及相關輔助工程,包括工作幫的坡面平整、防排水治理、工程區域道路維修養護、降塵、防雷電、地面植被防火、環境治理等輔助工作。2、采區排水費:在作業區內必須靠電力設備強排水的剝離標段,基準價為10.598元/ m3(動力排水、電費由甲方承擔)。在作業區內無需電力設備強排水的剝離標段,基準價為10.369元/ m3,(無動力排水)如需動力設備強排水須報經甲方同意。3、承包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須交押“工程風險履約保證金”,押金為20萬元,合同到期解押。三、工程剝離單價1、剝離單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