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制度匯編文件編號版本/修訂試行安全文明管理暫行條例編制人編制日期審核人簽發人修訂記錄日 期修訂狀態修改內容修改人審核人簽發人532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管理體系文件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制度匯編文件編號版本/修訂試行1目的通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文明監督管理,以保障施工過程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文明施工,創建文明工地;最大限度地減少工程施工對人的健康和環境所造成的危害,提升企業社會形象。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3術語與定義3.1安全文明管理目標:工程實施過程中安全及文明管理方面應滿足的具體標準。安全事故:是人們在進行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中,發生了違背
2、人們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動暫時或永久地停止。安全事故的分類:3.2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4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 職責4.1工程管理中心職責:4.1.1收集匯總安全文明管理規范,編制企業安全文明管理性文件;4.1.2根據項目情況及集團總要求制定出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總目標;4.1.3指導審核區域公司編制安全文明管理方案;4.1.4定期收集、匯總集團各項目的安全文明管理情況;4.1.5定期在集團范圍內開展安全文明管理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區域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的落實情況;4.1.6對安全文明管理進行階段總結及考核評估;4.1.7指導區域公司調查處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