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制度匯編文件編號版本/修訂試行設計前期管理暫行條例編制人編制日期審核人簽發人修訂記錄日 期修訂狀態修改內容修改人審核人簽發人616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管理體系文件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制度匯編文件編號版本/修訂試行1.目的為規范項目設計前期階段的操作程序,加強對項目設計前期的監控,達到確保質量、進度,控制成本的目的。2.適用范圍適用于集團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前期管理工作。3.術語和定義無4.職責4.1 研發設計中心4.1.1. 配合戰略投資中心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設計部分的內容。4.1.2. 項目資料收集和分析。4.1.3. 項目產品建議書的編制
2、和確認。4.1.4. 制定項目設計前期階段概念設計任務書。4.1.5. 完成項目設計工作總體計劃。4.1.6. 組織概念設計單位的篩選工作。4.1.7. 完成概念設計方案。4.1.8. 組織對本階段設計成果的分析和評審。4.1.9. 完成項目設計任務書4.2區域公司負責搜集并提供項目當地有關政策、法規、技術、經濟、資源、環境、配套等資料;配合研發設計中心編制設計任務書,并參與進行概念設計管理工作;參與概念設計過程控制與評審,從工程管理與施工角度提出設計意見。4.3成本管理中心根據集團對開發項目的收益要求,確定成本控制目標,制定設計收費標準,參與設計招標工作,限額控制概念設計工作的開展;配合研發設計中心編制設計任務書;參與有關設計的技術經濟評審。根據工程建設要求,參與有關概念設計招投標工作。4.4營銷企劃中心4.1.10. 提供產品建議書4.1.11. 編制項目設計任務書企劃營銷中心分部。5.工作內容5.1 配合戰略投資中心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部分。5.2 項目資料收集分析5.2.1 根據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