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廠區、廠房公共設施管理制度廠區、廠房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文件編號版本號A/0文件名稱頁數共 3 頁編制部門后勤保障部編制/修訂日期2015 年3月23日 廠區、廠房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廠區、廠房及公共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廠區、廠房及公共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確保功能正常發揮,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廠區、廠房及公共設備設施為公司財產,公司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有責任予以保護。第二章 廠區、廠房及公共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第三條 廠區、廠房:未經批準,不得在廠區、廠房搭建、拆卸建筑物,破壞公司整體平面布局。第四條 宣傳欄: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宣傳標語及圖案、以及宣傳欄位
2、置。第五條 道路:嚴格執行人、物流分開,各行其道,嚴禁載物車輛從人流門通行。第六條 水窖及冷卻塔:不得擅自靠近水窖及冷卻塔,嚴禁向池內注入臟水、亂扔果皮等雜物,池水應定期更換,水窖及冷卻池應定期清潔。第七條 綠化:公司綠化由公司統一規劃實施。未經允許,不得移植和破壞公司內樹木、草坪,改變公司綠化平面結構。第八條 門窗:1.辦公場所門窗在使用過程中應“輕開輕閉”,注意使用力度,嚴禁野蠻開關,嚴禁物體撞擊損壞門窗;2.無框玻璃門在推拉過程中,力度不可過大,以免損壞地彈簧;3.不得隨意改變門窗開啟方向。第九條 伸縮門及道閘:嚴格遵守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制度,減速慢行,服從交通信號和工作人員指揮,嚴禁超速
3、、搶行及闖門/闖桿。第十條 升降門:嚴格遵守公司升降門安全操作規程,注意觀察與防護,出現異常及時報告,嚴禁帶病強行操作。第十一條 自來水:使用要隨時關緊龍頭,避免長流水。第十二條 飲水機及桶裝水:1、各部門飲水區配置標準為一機一桶,桶裝水用完后需自覺將空桶返回到存水區,并按標準領取桶裝水(大桶為員工通用、小桶水為領導專用)。未經后勤保障部批準,各部門飲水區嚴禁存放多余的桶裝水和空桶;2、不得擅自改變飲水區設置,禁止擅自將水或空桶帶出公司。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后勤保障部申請。增設飲水機應按照公司采購物質申購程序填寫申購單,并寫明配設的地點和理由;3、領取桶裝水時,請注意檢查水桶封條是否無損、桶內是否混濁或有異物、異味等,發現問題及時與后勤保障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