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總 承 包 合 同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XX 承包人(全稱) 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自有.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本項目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期限具備進場條件之日起至18個自然月止.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具備進場條件之日起至18個自然月止.(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具備進場條件之日起,18個自然月. )四、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