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_2020年店面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_乙方:_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第 11 頁 共 11 頁2020年店面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年_月_日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
2、人合理的利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裝修工程等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室內裝飾設計,施工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2、工程地點:_。3、承包范圍:_。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