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寧波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該合同項下的部分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提供分包勞務內容:2、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3、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
2、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優良等級。4、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若有);(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5、總包合同5.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可以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可以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5.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可以除外)。 6、圖紙6.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10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1套。7、項目經理 7.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 7.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8、工程承包人義務8.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8.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和物資需用量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8.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8.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