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裝卸工作安全技術交底裝卸工作安全技術交底 GDAQGDAQ3 330309 90 06 6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分部分項 工 程 工種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 二、搬運工在搬運前必須認真學習本操作規程中的裝卸要求,并遵照執行,對零星裝卸也要符合安全運輸 的有關規定。 三、起重搬運較大各種大小設備時,必須統一規定口號、信號,統一指揮進行操作。 四、起重搬運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不準使用。 五、搬運機器,必須查明重量、尺寸、裝卸地點后,才能操作。 六、裝運各種材料、物件時嚴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裝運構件時,必須選好頭木,掛好緊線器,防 止物件
2、倒塌造成事故。 七、車輛未停穩,嚴禁人在車輛上操作或上下扒車,物件堆放要平穩。車輛行駛時,禁止人坐在攔板上或 車頂高處,更不準站在物件的頂頭,防止急剎車物件往前突然移動而軋傷人,裝運構件,必須選好頭木,掛好 緊線器,防止物件倒塌造成事故。 八、密切配合駕駛員,車輛進出照顧前后,倒車、轉彎、領車、正常行駛時應注意前后左右馬路上的動態。 九、裝卸乙炔瓶、氧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十、搬運裝卸有毒、有害、易燃、易揮發的物品時,裝卸工應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呢、 稠、防靜電) 、鞋、手套、帽、防護眼鏡、防塵、防毒口罩、防護面具、急救氧氣呼吸器、毛巾、肥皂、防護油 膏等。 十一、裝卸工人每半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不適合從事某項工作者應調離此項工作崗位。 十二、裝卸有毒有害物品時,食物、飲料不得帶入施工現場,更不得在現場進餐,下班后應洗漱更衣方可 離開施工現場。 十三、裝卸、搬運易燃、易揮發物品時,必須避免暴曬,盡可能在陰天和夜間進行。 十四、休息時,不得鉆到車輛下面休息。 十五、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