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至祥基本法 目 錄第一章 考勤與請假制度第二章 財務管理制度 物品申購管理 財務報銷管理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服裝管理通訊管理交通管理宿舍管理招待費管理第四章 保密制度第五章 薪酬福利制度第六章 招聘解聘制度第七章 培訓制度45第一章 考勤與請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員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一個月內允許三次10分鐘之內的遲到,但每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罰20元,上午超過10點上班又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曠工每次扣罰兩天的工資。本月累計遲到6次、曠工5次以上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2、公司實行大小周末制度,大周末周六周日不上班,小周末周六照常上班周日休息。3、辦公
2、室員工上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每位員工上班必須到行政部打卡。因工作關系直接去辦理公司事務者,員工應提前向本部門領導通告并說明事由;經理級別以上員工則應向總經理助理通告并說明事由。回辦公室后員工應及時呈報部門負責人辦理簽字核銷手續,經理級別以上員工應及時呈報總經理助理辦理簽字核銷手續。簽字核銷必須在第二天前辦理,超過第三天未核銷按曠工處理。4、業務部門應工作需要夜間加班,第二天可適當推遲打卡時間,具體安排如下:a. 夜間加班時間超過10:00,第二天打卡時間可延遲至9:30; b. 夜間加班時間超過12:00,第二天打卡時間可延遲至10:00; c. 夜間加班時間通宵,第二天打卡時間可延遲至下午2:00;以上打卡到時間,需根據加班申請表填寫時間,及時呈報部門負責人辦理簽字核銷手續,總監級別以上員工應及時呈報總經理辦理簽字核銷手續。簽字核銷必須在第二天前辦理,超過第三天未核銷按事假處理。5、公司實行按個人考勤表審核出勤并據以發放工資的制度,各員工應重視執行,嚴禁代人打卡,嚴禁虛假填寫時間,違者每次扣罰雙方各30元。6、上班時間各部門員工外出辦事應經本部門經理批準,到行政部如實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返回辦公室后應向部門經理反饋外出辦事的結果,經理級別以上員工外出則應向總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