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間績效管理第一章 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1、 績效考核的目的和用途11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12提高員工的滿意度,發掘員工的潛力,幫助員工成功與發展。13公平合理地進行員工的職務調整、薪資調整、獎懲等,并作為合同續簽的依據。14增進管理人員與員工的相互了解和溝通。15使員工加深對自已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的理解。16建立能夠產生以正激勵為主導的激勵制度。17為公司各項工作、人力成本計算和人力資源規劃提供依據。2、考核對象 21生產部生產車間符合要求的全體員工。22下列人員不參加績效考核: (1)試用期未滿者。 (2)因長期缺勤(包括公傷)、停職等原因,考核期間出勤天數少于缺勤
2、天數者。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核或不能進行考核者。 23在考核期間,被考核者因工作的需要調離原車間、班組,或調入新的車間、班組后不滿半個月的,由原車間、班組進行考核。3、考核依據31公司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政公文;32生產部下發的各項考核規定;33生產部、保障部、行政部等部門提供的員工行政違紀、違章、違規記錄和員工崗位違紀、違章記錄;34員工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成績與工作表現,各車間班組應對所屬員工的日常成績及表現及時記錄;35崗位說明書中界定的內容;36其他依據。4、考核種類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每日工作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現車間月度績效考核與員工月度績效薪酬掛鉤。生產部對車間進行每月績效考核。5、考核原則51考核要求客觀、公正;52只對考核時期和工作范圍內的表現進行考核,不得對此以外的事實和行為做出評價;53考核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誤差;54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半年之內考核方法的一致性;55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56為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考核評價應有確實根據并做出說明。 6、考核方式61員工的班長(或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