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停車場管理及收費方案 關于停車場泊車及收費,有以下各項:一、 適用范圍:所有進入酒店內的車輛及外來人員(含司機)、酒店外租單位、酒店內部員工。二、 車輛停車收費辦法:停車20分鐘之內免費。晝夜間停車2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收費6元,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每天最高收費52元,依次疊加不設上限。經理級以及以上管理人員不收取停車費用.三、免費停車券領取及使用程序:免費停車券只允許發放給來店消費的賓客,其它車輛不享受此優惠。1. 使用部門需填寫免費停車券領用申請單(樣表附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憑免費停車券領用申請單到財務部領取免費停車券,財務部對發放的免費券券號進行登記。
2、2. 使用部門對免費停車券要嚴格管理,不允許亂發、私發等情況發生。 3. 發放免費停車券時遵照一車一券的規定,填寫使用日期、車牌號碼、發券人姓名后有效,缺少項目視為無效券。 4. 免費停車券只能對酒店消費客人車輛免費使用,消費客人出停車場時必須出示免費停車券,方可給予放行。請各部門做好客人解釋工作。 5. 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和救災搶險車,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可免費出入。6. 持有免費停車券的客人,保安部根據停車時長與停車劵上有效時間對比,在合理范圍內免費放行,超時需收取超時停車費。7. 住店客人由前臺收銀根據住宿情況發放,(入住一天發放一張,以此類推)停車時長24小時內免費。8. 餐飲
3、散客由餐飲收銀發放,停車時長4小時內免費。9. 會議及宴會客人由財務部交由銷售經理發放,停車券需填寫有效日期。10. 市場營銷部每次確定會議、宴請接待任務后,應提前將免費車位使用計劃在EO單上明示,以便于保安部合理安排車位以及財務部發放免費停車券。11. 酒店員工、各租賃單位業主需停放上下班用私車,應事先申請由酒店總經理簽字的免費泊車申請并在酒店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12. 租賃單位來客車輛收費標準按租賃合同附加合同中相關規定執行,其余規定要求遵照本管理辦法執行。四、月卡的辦理程序: 1.長期酒店消費車輛到財務部辦理月卡,對于普通客戶按照鄭州周邊車輛收費標準收費700元/月,季租1800元/季,年租5000元/年(此卡只針對酒店外租單位及總經理特批情況使用)。原則上固定卡辦理財務只開具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