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設施1 施工用房屋1-1 一般要求1結合施工現場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合理布置。(1)布點要適應生產需要,方便職工上下班。(2)不許占據正式工程位置,避開取土、棄土場地。(3)盡量靠近已有交通,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2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在基本建設中節約用地的指示,布置要緊湊,充分利用山地,荒地、空地或劣地,盡量少占或不占農田并保護農田,在可能條件下結合施工采取造田,改造土壤的措施。3盡量利用施工現場或附近已有的建筑物,包括擬拆除可暫時利用的建筑物。在新開辟地區,應盡可能提前修建能夠利用的永久性工程。4必須修建的臨時建筑,應以經濟適用為原則,合理地選擇形式。5符合安全防火要求。1-
2、2 辦公用房屋視工程項目規模大小、工程長短、施工現場條件、項目管理機構設置類型,辦公用房可采取下列方式:1利用擬拆除建筑;2租用工程鄰近建筑;3新建暫用辦公室,結構、裝飾簡易;4采用裝配式活動房屋;5先建永久性辦公室施工時用,待交工時重新裝飾;6初期搭建簡易辦公用房,然后搬進新建房屋。1-3 生產用房屋施工現場生產類用房主要有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鋼筋混凝土構件預制廠、鋼筋加工廠、木材加工廠、金屬結構加工廠、施工機械的管理維修廠等用房。施工現場生產用房主要是根據工程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與工程施工的需要,首先確定需要設置的生產類型,然后再分別就不同需要逐一確定其生產規模、產品的品種、生產工藝、廠房的建筑面積、結構型式和廠址的布置,生產用房面積的大小,取決于設備的尺寸、工藝過程、建筑設計及保安與防火等的要求。現場加工廠用房面積參考指標,見表34-17;現場作業棚所需面積參考指標,見表34-18;現場機運、機修和機械停放所需面積參考指標,見表34-19。現場加工廠所需面積參考指標 表34-17序號加工廠名稱年產量單位產量所需建筑面積占地總面積(m2)備注單位數量1混凝土攪拌站m332000.022(m2/m3)按砂石堆場考慮400L攪拌機2臺m348000.021(m2/m3)400L攪拌機3臺m364000.020(m2/m3)400L攪拌機4臺2臨時性混凝土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