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項目采購合同條件項目(內外墻涂料)采購合同條件(適用于總包方采購情形)總包方:(全稱)_供 方:(全稱)_建設方:(全稱)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_(項目所在地)_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實用的原則,三方訂立本合同。1.定義1.1“總包方”:是本合同項下(內外墻涂料)的實際使用方,并委托建設方向供方支付材料款。1.2“供方”:是本合同下(內外墻涂料)的實際供貨方,并履行和本合同規定的價格與相關服務承諾。1.3“建設方”:是本合同下作為受總包方委托支付材料款的支付方。1.4 “監理”:系指【監理公司全稱】1.5 “產品/材料/
2、貨物”:系指供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總包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約定型號、規格、質量、品牌要求的(部品部件名稱)及其他技術資料和其他為實現貨物/材料自身功能所必須的材料。1.6 “服務”:系指合同規定供方須承擔的配合指導安裝、技術協助、培訓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1.7 “現場”:系指將要進行貨物使用的地點,系【項目所在地地址】1.8 “驗收”:系指建設方、總包方和監理方依據本合同確定的技術規格規定接受合同貨物所依據的程序和條件。1.9“竣工驗收”系指:是指項目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綜合竣工驗收合格,達到交付使用條件,而不是僅指供方工程。1.10小時或天:本協議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
3、休息時間);本協議中的“天(日)”系指一個日歷天,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記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整。1.11 “送貨地點” 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材料到達地點。1.12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2.工程內容和供應合同范圍2.1 工程內容: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_。 2.2供應合同范圍:1、供應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產品,包括所有構配件、備用配件、包裝等,以及質量保證期內需要替換的零配件;2、提供產品/材料的樣本/樣品;3、提供以下文件資料:(1) 產品/材料生產日期及來源地證明書;(2) 由制造商簽發產品/材料的質
4、量證明書(如產品合格證、認證證書等)和出廠證明書、原產地證明、報關單;(3) 產品/材料檢測證明;(4) 安裝/施工及操作說明書及圖紙;(5) 其他一切與產品/材料的安裝/施工、使用、維修保養有關的資料。4、在送貨地點向總包方(以及實際安裝/施工單位)提供以下技術指導:(1) 指導總包方進行安裝/施工。(2) 監察總包方的安裝/施工質量,并在有問題時向建設方匯報。(3) 指導總包方進行測試及調試。(4) 指導總包方制備竣工圖紙。(5) 在質量保證期內對產品/材料進行維護保養,并指導總包方進行保養維修工作,及定期派員監察。(6) 指導總包方進行定位及復核將會影響到產品/材料總包方的土建方面的定位
5、、標高、尺寸等實地資料的正確性,并在有問題時向建設方匯報。(7) 參加工程完工后系統聯動使用調試和驗收,以確保正常使用。(8) 為建設方日后操作及維修人員提供技術培訓,直至該等人員能夠清楚了解如何操作及保養維修產品/材料為止。5、辦理一切報關及清關手續,并支付關稅、進口增值稅、產品/材料檢驗費、清關費用等一切稅費(如是進口產品/材料)。6、其他本合同約定的工作。_(以上內容請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_。3.產品材料的名稱、規格、品種、數量和價格3.1產品名稱:_。3.2產品的規格、品種、數量、單價和合價: 見附件1工程項目產品價格清單 。4.技術要求與質量標準4.1供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全部完整無損
6、、質量、性能、包裝符合技術要求的產品。4.2產品除符合國家、行業及各地方有關技術標準外,應符合產品樣本和說明書所列之標準和具備相應之功能。4.3樣板確定:總包方根據供方提供的色卡確定涂料顏色后,供方于 日內應提供此顏色涂料的樣板給總包方進行確認,總包方確認無誤后發送書面訂單給供方,樣板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款內;4.4 履約期間,如三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建設方有權組織總包方、監理和供方對供方所供產品進行現場隨機抽樣送檢,并最終以建設方所在地權威檢驗機構的檢測報告結論為準。如檢驗不合格,供方負責承擔檢測費用,并承擔對建設方造成的損失。如果檢驗合格,由提出檢驗一方承擔檢驗費用。4.5_(根據項目要求
7、自行添加,如有)_。5.合同價格和采購方式5.1 本合同為綜合單價包干合同,暫估總價格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整(¥_元整)。合同價格組成: 見附件1工程項目產品價格清單 5.2對合同價格的說明:(1)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2)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3)以上價格系建設方根據本合同應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所定產品的成本及利潤、生產檢測、包裝、供應、運輸(含保險費)、倉儲、保險、稅金、國家及地方規定的任何收費(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費、手續費等)、貨到工地負責運至建設方指定地點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卸車費用和損耗)、運輸至工地并經建設方檢驗合格接受前的一切損耗及風險
8、,還包括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抽樣測試、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和培訓及后續的相關技術服務、驗收、質保期內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以上價格金額不得因任何永久或臨時燃料或電力或材料價格、運費、裝卸費、儲存費、保險費、工資或津貼、稅率/匯率波動、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如是進口材料)等變動或任何調價文件之要求而調整。5.3 采購方式:按承包范圍及本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產品價格清單規定的綜合單價包干。簽訂合同后,供方須按合同和總包方指令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全部內容進行供貨。6.支付和結算方式6.1總包方作為(部品部件名稱)的實際使用方向供方采購產品,并委托建設方向供
9、方付款,相應款項由建設方從總包方工程款里抵扣。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建設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的產品/材料供應向總包方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任何價款。具體支付方式如下:(1)預付款:無預付款;(2)發貨款:無發貨款;(3)到貨驗收款:在采購的產品到達具體采購合同約定的供貨地點并通過建設方、總包方及監理方的共同驗收合格14日內,供方向總包方提供齊全的付款資料(按本合同和具體采購合同約定),總包方應在收到前述資料后【3】天內向建設方提出驗收單、審查意見和委托付款單,建設方在收到總包方的驗收單、審查意見和委托付款單后15天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向供方支付至該批產品價款的80%,作為本次到貨驗收款支付給
10、供方。(4)結算款:采購產品分批到貨并通過建設方、總包方及監理方共同驗收合格且該項目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后的15日內,供方提供齊全的結算資料(按具體采購合同約定)配合總包方進行結算,根據本合同規定,扣除的各項款項(如有),確定結算金額。建設方在收到總包方提交的該批貨物結算書和委托付款單后28天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建設方支付至該批貨物結算金額的95%。(5)質保款:材料的質保期限為【2】年,精裝使用涂料自該項目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非精裝使用涂料自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質保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2】年后,供方已提供齊全的付款資料(按本合同和具體采購合同約定)后28
11、天內,扣除該【2】年期間內發生的須由供方支付的費用(如有),建設方將剩余款項支付給供方,該等款項不計利息。(6)供方在以上付款節點履行完其相應義務和手續后3日內,總包方應向建設方提交委托付款單。如總包方未在前述規定時間內提交委托付款單,則視同總包方同意支付相應貨款,建設方有權向供方直接支付,總包方向建設方及供方書面說明存在供方違約等情形并經建設方確認屬實的除外。(7)每批次款項申請前,供方必須提供正規的、足額發票。(8)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6.2 結算方式(1)在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的【28】日內,供方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給總包方。總包方在收到該等報告和資料后
12、【3】日內提出該批貨物貨款的結算審核意見,供方須積極配合,并辦理該批貨物貨款的結算造價確認書。建設方有權對供方和總包方的結算進行監管,建設方有權決定最終結算價款,并且未按前述約定履行導致未能結算的一方應當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合同金額的1%。(2)結算資料的組成:結算書、補充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單、開箱驗貨單、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單、使用人員培訓證明、建設方的扣款通知單。(3)建設方在收到總包方提交的結算書和委托付款單后15天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按6.1條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結算價款于供方。(4)建設方按其和總包方約定的施工損耗比例進行結算,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國家和當地的規定的
13、定額損耗量(以較小的為準),因總包方原因引起的超購所發生的費用由總包方自行承擔。6.3 其他約定:(1)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2)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7. 交貨與交貨方式7.1交貨時間_ _ _。7.2交貨地點_。 7.3 大批量供貨總包方應至少提前30天向供方發出工程材料采購通知單;樣板房供貨應該控制在10天以內;零星補貨的,供方有義務確保在項目所在地有適量的備貨,零星產品供應(項目總供貨量的2)和少量產品補貨(當次供貨量的5)的供貨時間應控制在5天以內。7.4 供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建設方和總包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14、數量、包裝、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如產品/材料中有易燃易爆品或其他危險品,供方應同時詳細告知總包方。總包方應及時作好接貨準備。如因供方延誤將上述內容通知總包方和建設方,導致總包方未能及時安排產品/材料驗收和接受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供方負責。7.5供方必須在取得總包方和建設方同意后,方可開始供貨;同時,供方必須按總包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按總包方要求卸貨并運至建設方指定的存放處,供方應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并承擔相應費用。7.6供方供貨期承諾:常規產品供貨期:自供方收到訂單或本合同生效之日(含當日)起_10_ 日歷天以內;非常規產品供貨期:自供方收到訂單或本合同生效之
15、日(含當日)起_15_ 日歷天以內。7.7產品到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并符合材料的包裝要求。所有運輸到送貨地點的一切產品/材料均須為全新的、并適當地使用與產品/材料相適應的包裝和保護妥當后再裝箱于貨柜內,以防因運輸、惡劣天氣或其他情況而受到損壞。總包方在使用產品/材料前將不會拆走包裝,故所有包裝均不會退回。一切此等產品/材料均須有足夠及安全牢固的包裝,全為設備運輸途中及抵達送貨地點可能受到的不同天氣影響作好安全運輸措施。包裝須防火、防腐、防濕、防蟲、防銹、防震及防潮。供方須用不脫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產品/材料名稱、尺碼、毛重、凈量、明顯提吊位置標志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
16、切勿受潮”等字樣及標簽。供方須負責產品/材料在裝卸、運輸和送達交貨地點并通過驗收前可能發生的一切受損或遺失,并為此等可能發生的受損或遺失情況安排保險事宜。7.8到貨裝卸后,總包方負責召集工程監理公司、建設方,會同供方到現場進行驗收,若產品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總包方和建設方有權拒收全部或部分產品,供方須按照總包方和建設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供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供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供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為準,造成供貨延遲的應當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在完成前述驗貨后,總包方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抽樣送檢(檢測費在合同價格中已經包括,由供方承擔),抽樣送檢合格
17、后簽署驗收文件。該等驗收文件的簽署僅證明供方完成貨物交付的時間以及貨物外觀的完好程度,并不代表建設方、總包方對產品/材料質量等的認可。如果建設方、總包方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或其他任何質量問題的情況,供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新施工的額外費用,重新采購后交貨在交貨期后的,供方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在此之前,總包方有權不予簽發委托付款單。任何隱蔽性的、通過合理檢查未能發現的缺陷責任,仍由供方承擔,供方對于產品/材料應當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并不因產品/材料通過檢驗而減輕或免除。7.9產品在交貨驗收合格前所有權不轉移,由供方承擔保管責任,丟失、損壞的風險亦由供方承擔,總包方驗收合格并
18、接受后,風險和保管義務由總包方承擔。7.10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約定和國家相關規定為準。7.11供方在交貨的同時應向總包方和建設方提交產品品質證明、生產合格證或者報關單(國產產品提供合格證、進口產品提供報關單)、產品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樣本、圖紙、操作手冊、維修指南或服務手冊等相關單證和資料各【2】套,否則,總包方和建設方有權拒收貨物。如該等技術資料為外文資料,供方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文本。如果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供方應在收到建設方、總包方通知后【】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總包方和建設方。如因資料缺失導致無法進行安裝/施工的,延遲安裝/施工的期間內,供方應承擔相當于逾期交貨的違
19、約責任。7.12對于因供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總包方應負責妥善處理,并及時通知供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7.13供方負責本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運輸工作,并保證所選擇的是合理的運輸方式及合理的運輸路線。無論采取何種運輸方式,供方均應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時間要求將貨物運抵送貨地點并通過驗收。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建設方現場,交貨驗收后,如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產品材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供方負責補足或更換,其相關費用由供方負擔。7.14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引起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7.15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日期,如果總包方沒有足夠的場地存放貨物時,供方須負責承擔因此發生的額外保管費用。7.1
20、6 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8. 建設方的權利與義務8.1 建設方有權監督總包方、供方的合同執行情況。8.2 建設方作為受總包方委托的付款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供方支付貨款;8.3 總包方或供方若有違約情況,建設方視情節嚴重,擁有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的權利。8.4 建設方有義務對供方的價格體系進行保密,不得向本合同項下建設方、總包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泄漏。8.5 供方將產品材料運抵指定地點后,建設方有權利對其進行驗收。8.6 供方將產品材料運抵指定地點后,建設方有權協助總包方提供合適的貨物存放地點。9.總包方權利與義務9.1 總包方有義務對供方的價格體系進行保密,不得向本合同項下建設方、總包
21、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泄漏。9.2 總包方有義務知會供方必要的項目狀況。9.3 總包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供方總包方聯系方式的變動。9.4 總包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20天內提交整個工程項目的“(部品部件名稱)”采購計劃報建設方審核,并嚴格按照經建設方確認后的采購計劃進行(部品部件名稱)的采購。9.5 總包方不得在供需雙方確定的價格基礎上再強行要求供方對價格做出讓步或優惠。9.6總包方有義務提供合適的貨物存放地點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對供方的收貨、驗貨、請款、委托建設方支付相應款項和結算工作。9.7 總包方怠于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建設方可以代為行使該等權利或代為追償;如總包方造成該等權利喪失、價款無法追償或造成
22、其他建設方損失的,建設方有權向總包方追償。10. 供方權利與義務10.1 供方有義務保證滿足建設方開發項目的需要,具備供貨的能力及履行質量保證期內保修義務的能力。10.2 供方有義務確保供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以及相關國家標準。供方有義務確保所提供的貨物經國家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并通過驗收(如需)。對于項目所在地政府部門有準用檢查要求的貨物,供方保證已經通過當地政府部門的準用檢查,并獲得了當地頒發的準許使用證明。本合同項下建設方和總包方對于供方提供貨物的驗收,并不減免供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10.3 供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貨物無國家或地區不合格抽檢記錄,生產所需的原材
23、料來源可靠,貨物生產規范,無材料摻假等行為。10.4 供方有義務及時與總包方和建設方溝通,確保合同簽訂后及時供貨進場。10.5 供方有義務免費提供施工安裝的技術對接、現場指導、調試驗收等技術支持工作,并進行必要的確認。供方保證在正常的施工條件下,交付貨物質量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并滿足相關的標準檢驗要求。10.6 供方有義務在供貨前向總包方提供供方產品的詳細資料,包括產品性能介紹、國家認可機構出具的有效的質量檢驗報告、圖片資料等。10.7 對因供方原因引起的退貨,運費由供方承擔;10.8 供方有義務接受建設方人員對供方工廠參觀考察及臨時抽查。10.9 供方應保證供方提供的產品/材料的正常使用年限
24、滿足國家規定標準。10.10 供方須保障總包方、建設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設備、服務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向總包方、建設方提出侵權指控,供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10.11 供方有義務對合同內容進行保密,不可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10.12 供方有義務及時向建設方及總包方通知供方聯系方式的變動。10.13 供方將產品材料運抵指定地點后,有義務積極配合總包方組織的驗收工作。10.14 建設方或總包方對于供方所提交的任何計劃、安排、圖紙、工藝、樣本/樣品等所做的審批,均不會在任何方面減輕或免除供方在本合
25、同項下的任何責任。11. 設計配合11.1 供方應在建設方項目設計階段根據建設方的要求派遣充足的有資質的技術人員參與材料設備的選型設計,并對設計進行充分溝通,最后雙方確認。11.2在項目施工前期,供方應主動派遣充足的有資質的技術人員同建設方及總包方緊密配合,完成施工圖設計和總包方案并對之確認。供方應對總包方的安裝/施工設計、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和建議。若總包方或建設方就貨物本身及貨物安裝/施工提出咨詢,供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和指導。逾期未能答復和指導的,總包方或建設方有權自行決定,并視為供方同意,且供方應就安裝/施工的正確性與總包方承擔連帶責任。12. 安裝施工與施工驗收12.1
26、在貨物安裝/施工過程中,供方有義務派遣至少【1-2名】充足的有資質的技術人員按總包方的要求在施工前對施工隊伍進行技術培訓,并指導總包方完成材料的安裝施工和其他輔助工作,并對總包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保證使產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對施工單位進行供方產品施工前產品施工性能介紹、施工工藝介紹、總包方法、施工中常見問題的預防及處理辦法、供方產品施工要求及建議等方面的培訓)。供方有義務派遣至少【1-2名】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人員常駐現場提供施工指導及配合建設方進行監督,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如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供方有責任及時書面通知建設方監督糾正,若達不到上述要求,
27、經建設方項目人員發現并告知建設方處理。12.2供方應主動安排好自己與有關單位,包括設計、監理、總包方、以及其他現場總分包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的配合,積極配合施工進度計劃,保證設計和施工正常進行。否則,供方不得以安裝施工原因主張減免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和責任。12.3 總包方需嚴格按照供方材料的使用說明及在供方的指導下進行施工,若因總包方未按要求正確施工而產生的一切問題及責任由總包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12.4 施工安裝完畢后,建設方、總包方、監理單位、供方同時到場,在總包方組織下對產品材料進行驗收,將驗收情況記錄在案并由各方簽字。供方應參與工程的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如果建設方或總
28、包方發現采購產品中存在缺陷,則:(1)如果采購的產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供方應按照建設方或總包方的要求全部或部分重新供貨。供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三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供方應當承擔延遲供貨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建設方或總包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采購的產品存在輕微的缺陷,供方可對采購產品進行修復,修復后由三方進行第二次驗收,供方應當承擔延遲供貨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建設方或總包方造成的損失。12.5 當所有的采購產品均通過總包方、建設方和監理方的驗收后,各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產品正式交付給總包方。之后,建設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向供方支付相應價款。根據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需要政府部門需
29、要進行驗收檢查的,以政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為付款的必要依據。12.6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13. 品質保證與維護13.1 供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物料都是以全新的材料做成,各方面都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適用的標準(無論是強制性的還是非強制性的)規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要求及合同圖紙內的一切規定,特別是,要符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貨物節能、環保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禁止使用的材料。如果貨物的生產廠家有自己的質量保證體系,則其質量必須不低于該生產廠家對該類貨物的質量要求。供方保證貨物具備對該類貨物普遍要求的適用性和功能性,并能完全滿足本工程所要求和希望得
30、到的性能。供方必須承擔以劣充優、遺留及掩蓋隱患所造成的經濟和法律責任。13.2供方應嚴格執行總包方、建設方或監理方發出的指令,并服從建設方或監理方對采購物品的質量監督管理。以供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樣本/樣品也達到或超過了本合同除本款之外對于貨物質量的要求為前提:若供方在簽訂合同時已提供總包方和建設方認可的樣本/樣品的,該樣本/樣品將作為日后貨物驗收的標準。若簽訂合同時沒有確定樣本/樣品,則如供方要求的,供方須按總包方和建設方要求的時間免費提供樣本/樣品,供總包方和建設方審批。供方須把審批合格的樣本/樣品或說明書存放在工地,作為日后貨物驗收的標準。13.3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關設計、規范和標準要求。質
31、量不合格者必須按總包方或建設方的要求進行退貨,相關費用由供方負責,交貨時間不予延長。如貨物制造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或貨物無法達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性能,供方應負責更換,總包方、建設方均有權折價或退貨,供方應視情況賠償拆卸、重新安裝/施工、重新采購的費用,如造成工期延遲,供方還要承擔工期延誤給總包方、建設方造成的損失。如總包方、建設方委托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對貨物進行了檢驗、檢測,則檢驗、檢測的費用應由供方承擔。供方提供貨物出廠質檢合格證件和生產廠商的有關安裝/施工使用的說明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資料。供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承擔相當于逾期供貨的違約責任。若貨物存在設計和質量缺陷,或未能達到
32、設計和使用目的,或存在其他任何質量問題,由此導致任何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供方承擔責任。總包方或建設方因此蒙受任何損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13.4若總包方沒有及時向供方提出索賠的要求,總包方接受未達到要求的貨物,或建設方實際付款,均不意味著建設方、總包方放棄追究供方責任的權利,即便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方依然有權要求折價和賠償損失。供方未能及時處理產品質量事故,或產品質量與供貨進度不符合要求時,建設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處理,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13.5供方承諾質量保證期:本保證不包含由于總包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對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供方應自費保換及保修,費
33、用由供方負責。 供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12】小時內派技術人員到達送貨地點,并在【3】日內維修、更換完畢。如因總包方保管不當或其他單位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亦應負責供貨,單價不變,費用由總包方或其他責任單位支付。如供方在報價時提供的文件、承諾中提出了更為及時的保修條件,則開始維修和維修完成的時間以該保修條件確定的時間為準。總包方、建設方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為履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建設方、總包方有權直接從任何應付款項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建設方、總包方仍有權另行向供方追償。更換的零件、部件必須是原貨物生產商生產的與原裝相同的零件、部件,不低于供應時的品質。13.6 供方
34、應留下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或電話,以便通知供方進行保修。保修負責人姓名: 聯系地址:_電話/手機:_13.7 供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總包方、建設方或建設方委托人(物業管理公司)的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1)出現問題,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供方須在接到通知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1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2)其他情況下,供方須在建設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2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3)當供方未按(1)、(2)條規定時間到場的情況下,建設方有權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認可并接受建設方的處理
35、并無條件承擔建設方確認的全部費用。13.8 若供方未能依照以上條款履行相應的職責,總包方、建設方有權扣除保修款,用以賠償總包方、建設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若保修款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總包方、建設方有權對供方追償。13.9 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14. 變更的處理14.1本合同約定的采購材料規格、品種、數量為暫定數額,總包方有權更改,但該等更改需經建設方書面同意。總包方在供方貨物裝運發出前有權增加、減少、取消本合同任何一項供應貨物之數量,增減之數量均須依照合同內之單價計算。無論總包方實際訂貨的數量為多少,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單價和時間供貨,總包方無須為訂貨數量的變化而向供
36、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費用。如果總包方更改了供貨數量,各方將根據實際訂貨數量按照第6.2條進行結算。14.2 供方在工程中的材料產品代用,應經建設方同意,修改后的費用增加(含返工損失等)由供方承擔,如有工期損失不予順延;如修改后費用減少,則扣減供方報價中的相應部分。未經建設方同意,供方擅自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視為重大違約,供方應當賠償總包方和建設單位的一切損失,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14.3 供方須按建設方要求的時間執行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設計變更,否則,按供方拖延工期處理。14.4 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15. 違約與賠償15.1 合同簽訂后,除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外,合同三方必須履行
37、合同各項條款。15.2供方供貨不及時違約責任:供方須嚴格按照工程材料采購通知單的要求準時送貨至項目工地之總包方指定位置。分期供貨的,每延遲一天供方按照當期合同價款的千分之【3】按日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當期合同價款的百分之【10】,即不得超過【7】天,如本期違約金超過當期合同價款的百分之【10】的或累積超過本合同約定價款百分之【5】的,總包方或建設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總包方行使該等解除權的應經建設方書面同意;一次性供貨的,每延遲一天供方按照合同價款的千分之【3】按日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延遲超過【7】天的,總包方或建設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總包方行使該等解除權的應經建設方書面同意。在合同解除之
38、日起7 日內供方應向建設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總包方、建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該等損失賠償數額應由建設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供方逾期向建設方退還已收款項及/或支付違約金的,每延遲一天按照應按應退還款項款及/或應支付違約金的千分之三按日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15.3供方雖在約定期限交貨但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一次性通過工程竣工驗收的,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并在10天內向總包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供方應向建設方支付未通過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10違約金,賠償由此給總包方、建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該等損失賠償數額應由建設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供方逾期6天未交送合
39、格產品的,或者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驗收的,總包方或建設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總包方行使該等解除權的應經建設方書面同意,在合同解除之日起7 日內供方應向建設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總包方、建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該等損失賠償數額應由建設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供方逾期向建設方退還已收款項及/或支付違約金的,每延遲一天按照應按應退還款項款及/或應支付違約金的千分之【3】按日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15.4建設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貨款的,應就拖欠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供方承擔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建設方、總包方
40、及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損失,該等損失賠償數額應由建設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15.5因為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包裝、數量、質量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為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于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15.6若供方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其所承擔的合同項下的義務,而且從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書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3日之內仍無實質性改進時,建設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供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建設方的經濟損失,建設方有權在給供方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15.7供方保證提供給建設方的產品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有關知識產權,同時承
41、諾如發生上述侵權行為,供方將向建設方賠償由于該等侵權行為給建設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15.8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在供方違反任何義務時,如果供方未能按照總包方或建設方通知的期限內改正的,則每逾期一日,供方應向建設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的違約金。15.9因供方其他違約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在合同解除之日起7 日內供方應向建設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總包方、建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該等損失賠償數額應由建設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供方逾期向建設方退還已收款項及/或支付違約金的,每延遲一天按照應按應退還款項款及/或應支付違約金的千分之【3】按日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16.
42、 不可抗力16.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三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16.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16.3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16.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立即通知另外兩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的十四天內將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機關給出的有關事故的證明書向另外兩方提交為證,若該方不能提供前述充分而有效的證明的,不能免除相應責任。16.5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
43、、動亂、瘟疫、空中飛行物體墜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災害:n 烈度為 5 級以上的地震;n 7 級以上持續1天的大風;n 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為 30mm以上;n 5 年以上未發生過,接近或達到人體體溫持續2天的高溫天氣;n 其他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17. 爭議解決17.1 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7.2 總包方、供方及建設方三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則本合同任意一方應向本合同履行地即
44、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17.3 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總包方、供方及建設方三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18. 合同生效與終止18.1本合同一式九份,三方各持三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18.2除本合同規定的供方在保修期滿后的承諾外,本合同的產品材料最終保修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爭議解決和三方未盡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19. 通知和送達19.1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規定或各方另行書面約定,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視為送達并生效:19.1.1由
45、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期;19.1.2專人送達,收件人簽收時;19.1.3通過傳真發送并收到完整標明相應的傳真號碼的書面或電子確認書時;19.1.4由特快專遞發送,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拒絕簽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個工作日為送達日;19.1.5 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以送達回執所示日期為準。19.2各方送達地址如下:總包方: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收件人: 供方: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收件人:建設方: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收件人:19.3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可通知另一方其名稱、相關收件人、地址或傳真的變更情況,該通知的生效日僅限于以下日期之一:1
46、9.3.1通知中有明確的日期且該日期為通知發出日算起的五個工作日后,則該日期為變更生效日;19.3.2如果通知中沒有明確的日期,或者雖有明確的日期但該日期為通知發出日起算的五個工作日內,則變更生效日為通知發出日起算的第六個工作日。20. 補充條款20.1 在合同有效期內,三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有關條例規定。20.2 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0.3 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未經建設方書面同意,供方或總包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20.5供方向建設方或總包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均作為供方向建設
47、方或總包方做出的單方承諾。但是,若該等文件資料的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并減輕或免除了建設方或總包方的合同責任時,則仍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20.6本合同所述貨物是總包方獨立供應的范圍,總包方應當按照總包合同對建設方承擔相應責任,本合同中關于建設方和總包方的權利義務約定不減免雙方在總包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20.7 _(根據項目要求自行添加,如有)_。(以下無正文)簽 署 頁總包方(公章):供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電郵:電郵: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建設方(公章):
48、地址: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電話:傳真:電郵: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項目產品價格清單附件2:工程材料采購通知單 附件3:委托付款單 附件4:開箱驗貨單附件5:工程技術要求與質量標準(參考協議文件技術要求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附件1工 程 項 目 產 品 價 格 清 單(清單格式按具體材料/設備進行編制)建設方代表(簽字/蓋章)供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附件2工程材料采購通知單項目名稱: NO:序號材料名稱型號規格使用部位數 量要求進貨日期答復進貨日期備注1234567承包方施工單位(承包方)簽字(蓋章)日期材料供貨單位(供方)簽字(蓋章)日
49、期備注注:補貨時,須注明補貨原因及補貨日期。本清單一式三聯,分別為承包方、供方各存取一聯,第三聯為建設方存檔聯,訂貨起始日期以供方單位簽字日期為準(供方簽字日期必須早于承包方答復進貨日期);附件3XXXX項目委托付款單 20XX- (編號) (部品)- 01 To: (建設單位)From: (總包方)抄送: 起草: (總包方起草人) 簽發: (總包方項目負責人) 主題: 關于XXXX合同供貨款項的委托支付申請(示意標題) 正文:致 公司,我司與貴司、 (以下簡稱“供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 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就合同清單中涉及的 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貨款支付事宜,我司委托貴司向供方支
50、付產品貨款,并承諾遵守合同的約定。我司現將委托貴司一次性或分批次向供方支付產品貨款項的權限授權予此處填寫人名(身份證號 、職務 )和 項目部,貴司可根據此處填寫人名和 項目部向貴司提交的XXXXX項目委托付款單(格式見附件3.1),向供方支付產品貨款。此處填寫人名和 項目部向貴司提交的文件和所作出的行為均視為我司向貴司提交的文件和所作出的行為,我司均予以認可。授權期限自本委托付款申請單出具之日起至 合同履行完畢之日止。附件:委托產品付款目錄; 項目分批次付款申請單模板 - 附件3.1 總承包方全稱:(加蓋公章) 委托付款期限:被授權人簽名:被授權項目部蓋章:附件3.1XXXX項目委托付款單 2
51、0XX- (合同編號) (部品拼音)- 01 To: (建設單位)From: (總包方項目部)抄送: 起草: (項目部起草人) 簽發: (被授權人簽名) 主題: 關于XXXX合同供貨款項的委托支付申請(示意標題) 正文:(建議內容)我項目按 合同約定,委托貴司向供方支付合同款項,詳細信息如下:1.合同名:2.合同編號:3.付款形象進度說明:(預付款,第X次供貨款,結算款,質保款)4.已付金額合計:5.本批次申請委托付款金額及說明:6.截止本批次付款合同價比例:附件:開箱驗貨單(原版) 合同封面、封底頁、付款頁(復印版)被授權項目部全稱(加蓋項目部紅章) 請款日期:附件4開箱驗貨單 項目名稱:
52、NO:采購通知單編號供方合同號進貨日期序號材料名稱型號與規格單位進貨數量單價金額抽檢數量檢驗情況檢驗結果123456金額合計(小寫): (大寫):建設單位(簽章)承包方(簽章)供方(簽章)監理方(簽章)備注:說明:1、本清單一式五聯,分別為存根聯、建設方、承包方、供方、監理方。 2、開箱后,隨產品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裝箱圖紙、技術資料全交施工單位。 3、工程完工,交工驗收時,本清單所列也屬交工驗收內容。 4、接驗收通知后,各單位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驗收,并共同簽署此單,否則,當棄權論處。 5、施工單位在簽署此單后五個工作日內,可對驗收設備、材料提出異議,逾期此單正式生效。 6、承包方、監理方負責對供貨產品質量及數量的驗收,建設方為現場見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