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 議 書發包方(全稱):xx(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xx(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地稅局辦公大樓裝飾裝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xx地稅局辦公大樓 工程地點:xx成都現代工業港南區 建筑面積: 約6000 m2 工程內容: 裝飾裝修設計及施工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 _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室內裝修工程及弱電安裝、空調安裝、消防噴淋、煙感報警,屋面改造及綠化和廚房設備安裝等,具體清單詳見項目清單表。三、合同工期:施工周期:10
2、0天;開工時間暫定 xx 年 8月20日,竣工日期: xx年11月30日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合同金額控制在¥:1180萬元。(大寫) 壹仟壹佰捌拾萬元(其中室內裝飾部分¥:1150萬元,廚房電梯部分¥:30萬元,廚房電梯款為甲方代付給電梯廠家)。六、價款支付1、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300萬元。2、工程進度款:工程完成到總工程量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300萬元,工程在竣工之時,甲方再支付乙方300萬元。3、工程尾款:工程承包范圍以項目清單表為準.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扣除3%的質保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質保期限屆
3、滿后1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3%質保金(不計息)。七、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按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約定履行八、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通用條款、專用條款 3、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預算書九、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十、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本工程保修期為二年。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xx 年 9 月 1 日合同訂立地點: 成都現代工業港德科軟件園管理有限公司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4、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住所: xxxx 住所: 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xx7 電話:xx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xx 開戶銀行xx賬號:xx 賬號:xx郵政編碼: xx 郵政編碼: xx通 用 條 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1.2通用條款:是甲方與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協議書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1.3甲方:指在協議書
5、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4乙方: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5項目經理:指乙方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1.7合同價款: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1.8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1.9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
6、方承擔的經濟支出。1.10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1.11開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乙方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1.12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1.13圖紙: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經甲方批準,滿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1.14施工場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甲方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1.
7、1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1.17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1.18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1.19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
8、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通用條款(3)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4)圖紙(5)工程量清單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
9、條款中約定。3.3適用標準、規范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甲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甲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認可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甲方承擔。4.圖紙4.1甲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乙方提供圖紙。乙方需要增加
10、圖紙套數的,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4.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乙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4.3乙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甲方代表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甲方代表甲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甲方代表,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甲方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甲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甲方代表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向乙方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甲方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
11、方對甲方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甲方,甲方應進行確認。甲方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甲方應進行糾正。除甲方或甲方代表外,甲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乙方發出任何指令。6.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
1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6.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6.4如需更換甲方代表,甲方應至少提前7天
13、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7.項目經理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7.2乙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7.3項目經理按甲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乙方案)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7.4乙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
14、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甲方工作8.1甲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
15、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9)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8.2甲方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乙方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甲方承擔。8.3甲方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9.乙方工作9.1乙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
16、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1)根據甲方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確認后使用,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
17、甲方之前,乙方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9)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9.2乙方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有關損失。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乙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
18、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10.3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11.開工及延期開工11.1乙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
19、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1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甲方代表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甲方賠償乙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12.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
20、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3.工期延誤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甲方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
21、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13.2乙方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1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14.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
22、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四、質量與檢驗15.工程質量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16.檢查和返工16.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
23、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6.3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16.4因甲方代表指令失誤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
24、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17.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代表應承認驗收記錄。17.3經甲方代表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18.重新檢驗無論甲方
25、代表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9.工程試車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乙方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根據乙方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19.3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
26、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19.5雙方責任(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乙方采購
27、的,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的,甲方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甲方承擔。(5)甲方代表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甲方代表已經認可試車記錄,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負責,如甲方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乙方配合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與
28、檢查20.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20.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21.安全防護21.1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21
29、.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由甲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22.事故處理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22.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甲方乙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甲方乙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
30、書內約定。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2)工程
31、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23.4乙方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24.工程預付款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甲方向乙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甲方不按約定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
32、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25.工程量的確認25.1乙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25.2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25.3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
33、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代表不予計量。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7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甲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26.3甲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26.4甲方不按合同
34、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七、材料設備供應27.甲方供應材料設備27.1實行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27.2甲方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與甲方共同清點。27.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乙方派人參加清點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乙方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乙
35、方負責賠償。甲方未通知乙方清點,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甲方負責。27.4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甲方承擔有關責任。甲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3)甲方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甲方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甲方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出部分
36、運出施工場地;(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27.5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乙方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27.6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28.乙方采購材料設備28.1乙方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清點。28.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
37、,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3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28.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甲方代表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28.6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甲方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八、工程變更29.工程設計變更29.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
38、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甲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29.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9.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
39、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甲方代表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代表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甲方乙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31.確定變更價款31.1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代表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40、;(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行。31.2乙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31.3甲方代表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甲方代表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31.4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31.5甲方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
41、.竣工驗收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32.2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7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32.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7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32.5甲方收到乙方
42、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32.7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33.竣工結算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后28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
43、竣工結算。33.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33.3甲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33.4甲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結算價款。甲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乙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
44、賣,乙方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后28天內,乙方未能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應當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擔保管責任。33.6甲方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 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34.質量保修34.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34.3
45、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2)質理保修期;(3)質量保修責任;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甲方賠償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35.2乙方違約。
46、當發生下列情況時:(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3)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乙方賠償甲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36.索賠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36.2甲方未能按合同
47、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乙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索賠:(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3)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4)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乙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乙方應當階段性向甲方代表發
48、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甲方代表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36.3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乙方提出索賠。37.爭議37.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
49、工程:(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乙方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8.2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責任與義務。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38.4分包工程價款
50、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39.不可抗力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代表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乙方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代表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清
51、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2)甲方乙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3)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4)停工期間,乙方應甲方代表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40.保險40.1工程開工前,甲方
52、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甲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40.3甲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40.4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甲方乙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甲方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41.擔保41.1甲方乙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
53、約定的其他義務。(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甲方乙方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42.1甲方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甲方代表認可,乙方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
54、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甲方代表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甲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44.合同解除44.1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55、合同。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
56、于爭議的約定處理。44.6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45.合同生效與終止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甲方乙方履行合同
57、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方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46.合同份數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一份。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商議內約定。47.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商議約定。 專 用 條 款一、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按協議書第七條執行。 2.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2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不使用其他
58、語言文字。 2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及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 2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執行國家現行適用技術規范、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和操作規定。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3. 圖紙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三年內不得向有直接、間接關系的第三人透露工程圖紙及與工程相關的任何信息。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4. 工程師 4.1 監理單位: 四川鐵興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4.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稅
59、德志 職務: 總監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發包人與監理公司簽定的監理合同書約定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發包人在監理合同書中明確的職權。 4.3發包人委托派駐現場的負責人姓名: 曾紀濤 職務: 工程部經理 職權: 代表發包人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義務,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滿足設計需要的圖紙;辦理工程變更通知書、往來函件、批復、簽證等,工程變更通知書、往來函件、批復、簽證等由其本人簽字后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發包人代表易人,發包人應于易人前7個工作日通知承包人,并辦理工程相關事宜的交接,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60、利的義務。5.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5.1 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須發包人同意備案后生效。5.2 書面指令: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是書面的。由于某種特殊原因,監理工程師經發包人同意可以發出口頭指令,承包人必須執行此口頭指令,但事后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確認上述口頭指令。如果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的3個工作日內,未收到監理工程師的上述書面確認,承包人應立即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工程師確認上述口頭指令。如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的書面要求后的3個工作日之內沒有以書面形式明確,則該口頭指令應認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6. 6. 承包方項目負責人: 秦 翀 6.1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指派項目經理,在約定的期限
61、內到職并負責組織合同工程的實施。按合同約定完成工程的施工,對工期、質量、安全等全權負責。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在更換14天前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承包人項目經理短期離開施工場地,應事先征得監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項目經理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理人作出的指示,負責組織合同工程的實施。承包人為履行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加蓋有承包人分別授權的公司公章,公司工程部專用章,公司財務專用章,項目部資料章等。并由承包人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字。7. 發包人工作7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三天,提供承包人施工所必需的場地,
62、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承包人施工的障礙;或承擔承包人在不具備施工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承包人采取相應措施前,應取得發包人的書面確認。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七日,施工用水、用電設施接至承包人指定地點,并保證承包人施工期間的需要。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開工前開通進出施工場地的道路及確立進出場地的路口位置。(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開工前三天。(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手續由發包人辦理。(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書面形式、現場交
63、驗。由監理工程師主持。(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收到施工圖后三日內。(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待裝修的建筑物內設置現場辦公室、會議室及材料庫房各一間,經發包人同意后使用并保證不影響總工期。指揮和協調承包人與其他施工單位的交叉配合工作。7.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承包范圍外的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發包人不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8. 承包人工作8.
64、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全部設計由承包人負責按發包人提供的設計要求完成。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開工前七日內向發包人、監理公司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及總進度計劃,施工過程中按發包人要求提供工程進度表,每月25日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清單和形象進度情況,提交下月工作計劃。(3)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已完工程驗收合格后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協調處理
65、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并由發包人承擔有關費用。(5) 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按文明施工相關規定執行。(6)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9. 進度計劃9.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七個工作日內提交。工程師確認的時間:發包人、監理公司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及總進度計劃后五日內確認,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9.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10. 工期延誤10.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發包人承擔相關費用,因以下原因造成
66、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進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四、質量與驗收1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1.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
67、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五、安全施工12. 安全施工與檢查12.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
68、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12.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13. 安全防護13.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
69、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14. 事故處理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14.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六、合同價款與支付15.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的確定:本合同約定工程范圍全部施工完畢,雙方按照協議書中的約定合同價款和附件清單的內容進行工程結算(包干)。16. 工程預付、進度款、尾款款:按照協議書中的第六條1.
70、2.3執行。17.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無。 18.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18.1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的約定: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乙方所采購使用的工程材料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安全標準的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七、工程變更: 工程發生重大變更,由承包人按實提出變更清單內容及變更價款,經發包人審定后進入結算,其余按照以下條款執行。19. 工程設計變更1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3)改變
71、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1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1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八、竣工驗收與結算20
72、. 竣工驗收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叁份。20.2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20.3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20.4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按發包人的書面通知執行。21. 竣工結算21.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3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
73、行工程竣工結算。21.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90天內完成審計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結算報告已批準。九、違約、索賠和爭議22. 違約22.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22.2本
74、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無條件返工,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承包人逾期完工、逾期交付甲方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額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 23. 爭議雙方約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1) 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十、其他24. 工程分包24.1
75、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廚房電梯 分包施工單位為: 成都安迅達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25. 不可抗力25.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26. 保險26.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發包人和承包人投保內容:(1)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4) 承包人
76、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26.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雙方另行約定。27. 擔保27.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28. 合同份數28.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一份,副本六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三份。29. 其他約定29.1本工程不進行招投標,由xx承擔本工程的施工。非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發包人不得解除合同。承包人不承擔因未招標產生的責任。29.2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抵觸以補充協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