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編號: 【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發包人: 項目公司名稱 承包人: 承包人名稱 合同簽訂地:xx xx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鑒于發包人擬建設【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委托承包人承擔上述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工作。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合同,以便雙方遵照執行。1、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稱: 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以下簡稱“本工程”)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范圍以本合同附件一工程承包范圍為準。2、合同由下列文件構成:(1) 合同協議書;(2)
2、合同條款;(3) 技術方案及要求;(4) 其他有關文件及附件。3、施工總承包合同單價本合同固定單價為人民幣【 】元/瓦(含稅價),總價按照項目實際并網發電的裝機容量計算。4、項目裝機容量項目擬裝機容量為【 MW】,實際裝機容量以通過竣工驗收且并網發電的裝機容量為準。5、安全目標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杜絕主要設備的損壞事故;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杜絕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嚴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6、質量目標本工程質量標準全面達到國家和電力行業合格標準以及發包人的技術、質量要求,且本工程100%合格通過驗收。7、工期目標開工日期:
3、以發包人簽發的開工通知所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工期:承包人應于xx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項目的全部施工總承包工作(含本項目并網所涉及全部手續),且應確保項目在上述期限內實現滿發并網發電。8、承包人承諾承包人向發包人保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項目采購、土建、機電安裝施工、外線工程(含外線設計、采購及施工)、調試及檢測直至竣工投產完成本工程,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驗收及并網發電,并在質量保修期內負責修復所有故障和缺陷。承包人必須在施工前和設備采購前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和設備采購的技術協議,以便發包人進行審核,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后才能施工和采購設備。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接受發包人質監人員的質量抽查,承包人應當予以無
4、條件配合。9、發包人承諾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及發包人要求全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項。10、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行生效。11、合同份數:合同正本肆份,副本陸份。發包人執合同正本叁份,副本叁份;承包人執合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頁為【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簽字頁,無正文)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5、: 傳真: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 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1.1“合同”系指【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條款、技術方案及要求、合同附件、承包人投標文件、雙方同意并簽署的技術資料、圖紙、變更、補充協議、雙方簽署的會議紀要等文件以及可能明確列入合同中的此類進一步的補充文件。1.2“發包人要求”系指發包人在合同協議書、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中列明的工程目標、范圍、和(或)其他技術標準,
6、以及按合同對上述各項文件所作的補充和修改。1.3“發包人”系指【項目公司名稱】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受讓人。1.4“承包人”系指【承包人名稱】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1.5“監理工程師”(如有)系指發包人為實現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擔合同工程監理工作的單位或個人。1.6“爭議裁決機構”系指在合同中雙方均同意的仲裁機構或法院。1.7“天”系指一個公歷日,“年”系指365天。1.8“滿發并網發電”系指本工程完工且全部設計裝機容量均實現并網發電。 1.9“竣工驗收”系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人組織的對本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投資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總體評價的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
7、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當嚴格按照發包人要求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對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由承包人報請發包人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1.10“整改消缺期”系指本工程未通過發包人竣工驗收,發包人給予承包人的用于本工程整改消缺的期限,整改消缺期限為一個月。在整改消缺期結束后,承包人可再次向發包人申請進行竣工驗收。 1.11“缺項驗收”系指在本工程在經承包人兩次整改消缺后仍無法通過發包人竣工驗收的情況下,由承包人申請,經發包人同意,雙方對仍需整改消缺的事項以及整改消缺要求、預算進行明確的書面約定后,發包人對不涉及整改消缺的部分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簽發“工程竣
8、工驗收合格證書”,在該證書中就缺項驗收、遺留整改消缺事項、預算等內容進行明確記載。 1.12“合同價格”系指在合同協議書中規定的價格,是發包人用于支付給承包人承擔工程管理、設備材料采購、運輸、卸貨、保管、搬運、安裝、土建、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及調試、外線工程(含外線設計、采購及施工)、如有組件清洗(一次)、竣工、驗收、缺陷修復、并網手續辦理等直至質量保證期滿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完成全部工程和所有工作的費用總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價格不予變更。 1.13“質量保證期”系指承包人在本合同項下為本工程提供的質量保證期限,如本工程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事故的,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的
9、要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質量保證期在本工程通過發包人竣工驗收之日起算,本工程質量保證期為24個月。 1.14“質保金”系指發包人根據本合同規定,為保證在質量保修期內保修工作的正常進行而保留的款項。質量保證期內如承包人未履行質保責任,發包人有權委托第三方對工程存在的質量缺陷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發包人所遭受的損失發包人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以補償發包人的,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索賠。 1.15“發包人項目經理”系指發包人在合同中明確指明的項目管理人員,或發包人以其他方式任命的項目管理人員。 1.16“分包商”系指為完成部分工程,經發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的分包商。 1.1
10、7“屋頂業主”系指發包人項目所使用屋頂的建筑物業主,即【屋頂業主名稱】。 1.18“發包人設備”系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負責采購、供應的設備材料,即太陽能組件、支架、開關柜、匯流箱、二次設備、SVG、電纜頭、電纜、集中式逆變器、組串式逆變器、箱變、主變、消弧線圈、小電阻。 1.19“監理人”系指受發包人委托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20“監理工程師”系指由監理人委派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負責人。第二條 付款方式和條件2.1付款方式: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2.2合同固定單價為人民幣【 】元/瓦(含稅價)。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承包人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全部技術說明、合同
11、條件、本合同項下工程所在周圍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均已詳細研究并已充分預估并了解工程所需費用,雙方協商確認的單價已按合同條款中的承包范圍、質量標準、工期等要求充分考慮了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運輸費、機械費、措施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費及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所發生的費用等一切費用在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單價不予變更。本合同含稅總價暫計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實際總價按照本項目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且滿發并網發電的實際裝機容量計算。2.3 合同款項的支付節點如下:2.3.1 預付款本合同簽署生效且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相應金額的11%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財務收款收據及并提供第三方責任險及工程一切險
12、的保險單(由承包人負責向發包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受益人為發包人,由此產生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發包人無需另行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費用),實際進場施工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暫計含稅價款總額10 %的款項作為工程預付款。2.3.2進度款2.3.2.1項目完成支架、組件、匯流箱及逆變器的安裝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以下材料,經發包人審核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進度款至合同暫計含稅總價的40%(即 大寫:人民幣 整):1)付款申請書;2)相應金額的財務收款收據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1%);3)發包人、監理人關于全部支架、組件、匯流箱及逆變器的安裝完畢的書面確認書
13、;2.3.2.2 承包人完成本項目工程承包的全部工作且項目通過發包人竣工驗收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以下資料,經發包人審核無誤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進度款至項目實際容量核算總價的90%(實際付款金額=實際并網裝機容量X合同含稅固定單價X90%-合同暫計總價的40%):1)付款申請書;2)相應金額的財務收款收據和相當于合同總價剩余部分款項的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1%);3)竣工資料(含竣工圖紙貳份,電子版壹份);4)項目工程保修證書以及承包人采購的所有設備的質量合格證、質量保修證書;5)發包人、承包人、監理單位三方蓋章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及項目電站通過竣工
14、試驗的試驗結果報告(含項目所在地電網公司要求的各項試驗)。在并網后兩個月內,如果發包人未組織驗收的,承包人可以申請發包人向其支付上述對應的工程款,但發包人支付上述工程款的行為不視為本工程已通過竣工驗收。2.3.3 質保金:以實際并網容量計算含稅總價的10%(質保金總額=項目實際并網容量合同含稅固定單價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年且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的,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以下資料且經發包人確認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質保金的50%:1)相應金額的財務收款收據;2)發包人出具的項目電站在保修期第1年內無缺陷的確認書;3) 承包人的分包商向發包人出具的承包人無拖欠工程款項的證
15、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2年且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的,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以下資料且經發包人確認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剩余50%的質保金:1)相應金額的財務收款收據;2)發包人出具的項目電站在保修期第2年內無缺陷的確認書;3) 承包人的分包商向發包人出具的承包人無拖欠工程款項的證明。第三條 監理人3.1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利監理人受發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力,其所發出的任何指示應視為已得到發包人的批準。未經發包人批準,監理人無權修改合同。合同約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不因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的審查或批準,對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以及為實施監理作出的指示等職務行為而減輕或
16、解除。3.2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應在發出開工通知前將監理工程師的任命通知承包人。監理工程師更換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監理工程師超過2天不能履行職責的,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人。3.3監理人員監理工程師可以授權其他監理人員負責執行其指派的一項或多項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應將被授權監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被授權的監理人員在授權范圍內發出的指示視為已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與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監理工程師撤銷某項授權時,應將撤銷授權的決定及時通知發包人和承包人。監理工程師授權的監理人員對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未在約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內提出否定意見的,
17、視為已獲批準,但不影響監理人在以后拒絕該項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權利,監理人的拒絕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授權的監理人員發出的指示有疑問的,可在該指示發出的48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異議,監理工程師應在48小時內對該指示予以確認、更改或撤銷。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監理工程師不得將第3.5款約定的權力授予其他監理人員。3.4監理人的指示監理人應按第3.1 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發出指示,監理人的指示應蓋有監理人授權的項目管理機構章,并由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約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字。承包人收到監理人作出的指示后應遵照執行。在緊急情況下,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
18、發臨時書面指示,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監理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監理人在24小時內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監理人的正式指示。承包人只從監理工程師或按第3.3款被授權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由于監理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指示延誤或指示錯誤而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3.5商定或確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本款對任何事項進行商定或確定時,監理工程師應與合同當事人協商,盡量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監理工程師應認真研究后審慎確定。監理工程師應將商定或確定的事項通知合同當事人,并附
19、詳細依據。對監理工程師的確定有異議的,構成爭議的,在爭議解決前,雙方應暫按監理工程師的確定執行。第四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4.1開工: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開工通知所載明的時間進場施工。4.2工期:承包人應于xx年 月 日前完成本項目的全部施工總承包工作(含本項目并網所涉及的全部手續),且應確保項目在上述期限內實現滿發并網發電。4.3工期延誤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相應順延工期:4.3.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暴雨、臺風等事件,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的48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
20、形成書面協議;4.3.2 因發包人提出變更計劃或要求變更設計導致工期出現延誤的;4.3.3 按施工準備規定,發包人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4.3.4 發包人未按約定提供所需書面形式的指令、確認單、批準手續等,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十五日后仍未提供相關書面指令、確認單、批準手續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4.3.5 發包人未按約定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屋頂,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上述順延工期的情形需要得到發包人項目經理和監理工程師的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否則,發包人不予認可。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應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第五條 設備材料
21、供應5.1承包人采購設備材料5.1.1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除發包人設備以外的全部本項目工程并網發電所需的全部設備材料。5.1.2本項目工程的發包人負責采購的主要設備為太陽能組件、支架、開關柜、匯流箱、二次設備、SVG、電纜頭、電纜、集中式逆變器/組串式逆變器、箱變、主變、消弧線圈及小電阻,除發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外的本項目滿發并網發電所需要的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購。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采購,發包人有權對該等材料設備的采購進行隨機抽檢,抽檢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禁止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用于項目現場,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限期予以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若因此造成本項目工程工
22、期延誤的,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5.1.3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裝卸貨、場內二次搬運、儲存、保管等,發包人負責提供設備材料的接貨、卸貨、場內二次搬運、儲存、保管、維護、安裝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5.1.4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發包人有權要求對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有權禁止承包人使用該等設備材料。5.1.5在承包人的供應商就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材料開始生產前,承包人應提前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至承包人的供應商見證出廠試驗。如發包人要求見證出廠試驗的,承包人應當
23、予以妥善安排并協助進行。發包人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質量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5.1.6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和質量保證書,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相應合同款項。5.1.7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材料自運抵項目現場,且承包人完成卸貨并經發包人對數量、外觀、質量進行確認后,所有權歸發包人所有,承包人需確保發包人享有排他的、不受干擾的、沒有瑕疵的所有權。5.1.8承包人應當按照設備的使用數量、設備或元器件的故障率或消耗率、合同要求提供
24、的備品備件儲備于本項目實施地(發包人提供的設備除外),以確保在項目現場及時消除缺陷,否則由此導致的發包人經濟損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擔。5.1.9 承包人所采購的設備、材料造成發包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發電量減少導致的電費收入損失、電站暫停運行導致的電費收入損失、電力管理部門考核對發包人的處罰以及人力等其他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5.1.10 因不可抗力導致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損壞的,承包人應協調設備材料的供應商對損壞的設備材料進行評估及處理。5.2發包人設備5.2.1本合同項下發包人設備為太陽能光伏組件、支架、開關柜、匯流箱、二次設備、SVG、電纜頭、電纜、集中式逆變器/組串式逆變器、箱變、主變、消
25、弧線圈及小電阻。5.2.2發包人應當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發包人設備。5.2.3承包人應負責發包人設備的現場卸貨、場內二次搬運、保管、儲存等工作,承包人承擔上述工作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單價中,發包人無需向承包人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發包人設備損壞或者滅失的,承包人應負責進行維修或者更換,或者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購買價格予以賠償,若工期延誤的,不予延期,由此造成發包人經濟損失的,承包人應當予以賠償。5.3監造發包人有權要求對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進行監造,承包人應當提供積極配合。第六條 設計(本合同不適用)6.1設計內容6.1.1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
26、6.1.2施工圖設計(包括光伏發電本體與電站內集電線路)。6.1.3竣工圖編制6.1.4具體設計內容以附件一工程范圍中關于設計的要求為準。如為含設計的合同,請在附件一工程范圍中寫明設計的具體內容6.2設計質量要求6.2.1在保證電站項目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突出體現經濟性、合理性和先進性。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采用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設計手段和設計方案,提高電站的綜合水平,降低消耗和運行管理成本。6.2.2系統效率保證:光伏電站系統的整體效率要滿足大于等于80%。6.2.3承包人應具備在項目現場開展項目設計的相關資質,并自行解決和設計資質及項目地設計主管單位備案相關的事宜。6.3設計文件的審查和
27、確認6.3.1承包人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呈交符合各設計階段內容、深度和要求的圖紙文件供審查之用,發包人負責審查的安排,承包人應積極予以配合。6.3.2承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由發包人組織的有關審查。根據審查結論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若審定的設計原則有重大變更而重做或修改設計時,雙方應協商確定相關事宜。6.3.3發包人組織并對施工用設計圖紙進行確認或施工圖會審工作,承包人需提供必要的配合。6.4設計文件份數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圖設計八份,鳥瞰圖一份,竣工圖八份。同時,承包人需向發包人提供上述文件的CAD電子版一份。6.5設計工期6.5.1除竣工圖外,承包人應當按照本項目工程的設計工期需要
28、或者發包人的具體時間要求向發包人提交設計文件。6.5.2承包人應當在本項目工程完工、滿發并網發電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竣工圖紙,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開展竣工驗收工作。6.6設計錯誤如果在承包人設計文件中發現有錯誤、遺漏、含糊、不一致、不適當或其他缺陷,承包人應自費對這些缺陷和其帶來的工程問題進行改正。若因承包人的設計錯誤導致發包人全部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發電量降低導致的電費收入損失、電站延期并網的電費收入損失與補貼收入損失、電站的整改、重建及維修的費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擔。6.7設計變更一切設計變更、材料更換、技術問題聯系單均采用書面形式,且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第七條 承包人的一
29、般義務除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以外,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如下:7.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設計、實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補合同規定的工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任何缺陷。完成后,合同中規定的由承包人負責的工程應能滿足合同規定的工程預期目的。承包人應提供合同規定的由承包人負責的生產設備和承包人文件,以及施工、完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所有臨時性或永久性的承包人人員、貨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務。7.2承包人應完成為滿足發包人要求或合同隱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雖未提及但)為工程的穩定、或完成、或安全和有效運行所需的所有工作。7.3承包人應對所有合同范圍內的(除合同明確由發包人完成的工作外)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
30、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7.4承包人應當嚴格進行現場的施工管理。7.5承包人應支付,并應要求其分包商支付有關部門依法對承包人或其分包商及其勞工或雇員在履行本合同時所征收的所有稅款及其他收費。7.6承包人應負責與其他系統的接口工作,并服從發包人或監理(如有)現場協調、安排。7.7承包人應保證系統240小時試運期間(本合同項下所指的“240小時試運行期間”均指30天)不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停運,應保證系統240小時試運結束后在24個月的質保期內不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停運。7.8本合同簽署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漲價、降低標準等影響發包人利益和工程進展的要求。承包人承諾不因滿足合同進度要求或者
31、變更進度而要求發包人追加任何合同費用。7.9承包人負責承擔對相關專業參建單位的工程資料管理審查移交與接受工程質量監檢的專業對口實施統一管理,對具體的管理費用與責任落實,按照規范規定由發包人項目經理負責協調完成。7.10現場電氣、熱控、試驗項目按最新標準規范執行,不漏項,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電氣儀表、檢測裝置、保護裝置(如互感器、變送器、指示儀表、熱電偶、熱電阻、壓力開關等)的送檢校驗、單體試驗出具有技術監督部門認證資質的合格證,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不另行計價。7.11承包人承諾執行發包人和監理部門(如有)關于工程施工的有關指令。7.12承包人負責設備制造缺陷的現場處理并承擔費用。7.13承
32、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遵守雙方或多方約定的現場管理規定。承包人應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7.14在開工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承包人駐地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建設,承擔相應的費用。7.15在開工前10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紙編制,并且提交發包人審核。在開工前10個工作日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發包人審批,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7.16工程開工前10工作日內提出書面開工報告。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進度計劃;按發包人要求向發包人提交本月施工進度報表及下月施工作業計劃;隱蔽工程或中間驗
33、收前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達到竣工條件5個工作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工程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并在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7.17對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7.18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較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工程師和安全管理部門,經工程師、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研究,明確責任,確定處理方案后方可實施。7.19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等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費用。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導致發包人項目所在建筑物屋頂出現毀損的,由承包人負責進行維修,并承擔相關的費用;7.20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或轉包/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在未取得發包人
34、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承包人不得將任何一部分工程轉包/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施工部分的分包商應當具備相應工程所需的電力工程施工資質證書。承包人應獨立負責支付給每一分包商應由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款項。7.21承包人應及時向其分包商、雇員支付合同款項或者工資,如承包人未及時向其分包商、雇員支付合同款項或者工資導致分包商、承包人雇員等干擾發包人項目的正常施工、發包人及其關聯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的,每發生一次,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總價1%的標準計扣違約金,且承包人應在上述現象發生后的三天內予以妥善處理,如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期限內妥善處理的,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的分包商、雇員直接支付合同款項或者工資,且相關款項從本合同
35、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項中予以扣除,且不免除承包人的違約責任。7.22承包人應當嚴格按照附件七xx電力光伏組件安裝技術、質量交底的要求對發包人提供的光伏組件進行卸貨、搬運、儲存及安裝,如因承包人不按照附件七要求進行卸貨、搬運、儲存及安裝造成光伏組件設備損壞的,承包人應當自行采購同款同類型同品牌同數量的光伏組件用于本工程建設或者承包人按照發包人采購光伏組件的價格對發包人進行賠償,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且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第八條 施工、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項基本原則8.1 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發包人有權對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承包人違反施工程序、
36、施工操作工藝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責令承包人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或監理發出的質量問題通知單后,應按時整改完畢,工期不因此順延。發包人可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8.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發包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承包人技術人員的錯誤或承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發包人設備、材料損壞,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安裝工作完全符合發包人的要求或合同的要求和標準,并且單機試車成功,雙
37、方代表可在2個工作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承包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合同或技術附件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調試。8.3本合同工程完工并實現滿發并網發電后,雙方應共同對項目工程開展240小時(30天)試運行。承包人應提前5天將可以進行系統240小時試運行的日期通知發包人。240小時試運行應包括規定的操作試驗,以證明工程或分項工程能夠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條件下安全地操作。240小時試運行,應證明工程運行可靠,符合合同要求。如果承包人不當地延誤240小時試運行,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要求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進行2
38、40小時試運行,否則,視為承包人違約,按照工期延誤處理。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未能通過240小時試運行的,承包人應對試運行期間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相關整改費用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待承包人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后,由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再次進行240小時試運行。8.4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商記錄。工程通過240小時試運行的,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一式三份,發包人現場代表接到申請后15日內,確定驗收時間并組織驗收。竣工驗收通過的,
39、由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如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則由承包人負責對工程存在的質量缺陷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整改通知之日起的30日內完成,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整改完成后,由承包人申請發包人再次組織竣工驗收。若承包人經過兩次整改消缺但仍無法達到竣工驗收合格標準的,承包人可申請對本工程項目進行“缺項驗收”,即承包人可在以下方案中任選其一,作為本工程項目缺項驗收的依據,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中予以載明:8.4.1 雙方簽署消缺協議,明確約定有條件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人需要繼續進行整改消缺的內容以及整改消缺的時間,同時,發包人在整改消缺完成前,不予支
40、付整改消缺部分所對應的合同款項。如承包人在消缺協議中所確定的期限內未完成整改消缺工作的,則發包人有權自行委托第三方進行整改消缺,所產生的費用從暫扣的工程款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予以承擔。8.4.2 雙方書面確認承包人尚未完成的整改消缺工作,且承包人不再承擔整改消缺的工作,整改消缺工作所對應的合同工程款項暫時不予支付。發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進行本工程的整改消缺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在發包人暫扣的工程款中扣減,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擔。無論承包人申請采用上述何種方式進行“缺項驗收”,均不免除承包人的質量保證責任。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之日為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的日期。8.5本合同工程的質保期為2
41、4個月,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在質保期內出現任何問題時,承包人均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48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解決(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到達現場)。如承包人在72小時內仍無人員至現場(或緊急情況下未能立即到達現場搶修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并承擔由此造成發包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發包人光伏電站的電費收入損失、光伏補貼損失等)。質保期內發生的一切維修、搶修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本工程經承包人申請后采取“缺項驗收”的,相關整改消缺部分所對應的質保期自整改消缺部分完成且經發包人驗收合格之日起算。8.6因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項目所在及周圍建筑物、發包人電站內的設
42、備和地下管線損毀的,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的要求無償恢復其原狀或進行賠償,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如因上述問題導致發包人遭受任何損失(包括發包人光伏電站的電費收入損失)或導致發包人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項目所在建筑物所有權人)進行賠償的,發包人有權就該等賠償向承包人索賠,如發包人索賠時尚有部分合同款項未予支付,則發包人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款項中將賠償金予以扣除。該條約定的效力不因本合同質保期的結束或者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第九條 變更設計9.1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嚴格按施工規范要求及圖紙施工,如遇特殊情況發包人對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填寫工程變
43、更單,經發包人蓋章確認后生效,竣工驗收時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變更單,否則發包人在竣工結算中不予考慮。9.2 未經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核準,承包人不得對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或)改變。第十條 暫停施工發包人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代表應在12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發包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及承擔
44、發包人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含發包人光伏電站電費收入損失、光伏補貼損失等)。暫停施工期間,由承包人負責對施工現場的設備、材料以及已完成的工程進行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善導致發包人經濟損失的,全部由承包人進行賠償。第十一條 檢查和返工11.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12小時內、其它項目(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12小時內,承包人將驗收內容、時間和地點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到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 12 小時內,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當發包人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其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
45、,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1.2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行業標準、規范、設計標準的要求以及發包人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發包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有權要求返工、修改,由此而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承包人全部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第十二條 施工安全和工傷事故12.1承包人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
46、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要求處理。發包人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承包人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發包人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發包人代表批準后實施,由承包人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12.2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承包人辦理(其它險種自愿)。第十三條 質量要求13.1 所有工程及設備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以及本合同第三部分技術方案及要求的規定。如上述質量
47、標準存在沖突,以標準高的為準。13.2 本工程按設計文件、施工圖、國家頒布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及其它相應規范進行施工和驗收。如各驗收標準與規范之間存在沖突的,以驗收標準及規范高的為準。13.3 發電量保證前五年的上網電量承諾見下表:(單位:萬千瓦時)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發電量如實際發電量達不到前五年上網電量承諾,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的實際發電量與前述承諾上網電量之間的差額賠償發包人的電費收入損失(但因電站并網后運營維護不當、氣象原因、當地電力公司實施限電政策、發包人采購的組件的質量原因導致的電量損失不應計算在內)。發電量保
48、證的首年起算自電站項目通過發包人的竣工驗收之日起算。該項違約賠償金數額計算如下:(承諾發電量-實際發電量)X發包人光伏電站的上網電價(含國家補貼、當地政府補貼等)。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后仍需對光伏電站進行系統完善、更換設備,直到使光伏電站的發電量滿足上述承諾上網電量為止。如電站在并網發電后的實際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要求或發包人要求的,且通過整改仍無法滿足要求,且發包人確定上述實際性能指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發包人要求是由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原因導致的,則發包人將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因此引起和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費用(包括重新替代、整改、重新安裝以及電費收入損失等)。第十四條 保密約定14.1 在合同履
49、行期間,承包人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發包人所有,承包人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14.2 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14.3 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14.4 對于承包人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發包人負有保密義務,未經承包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14.5 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后,同樣具有約束力。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15.1 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15
50、.2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就有關爭議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16.1 由于承包人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及滿發并網的,以項目滿發并網且實際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應按該項工程項目總造價的0.5%每天的違約金償付給發包人;若工程逾期竣工超過合同約定時間7天(含7天),承包人應再支付發包人合同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造成發包人經濟損失(含發包人光伏電站電費損失、光伏補貼損失等)的,承包人應當另行予以賠償。若工程逾期竣工超過合同約定時間10天(含10天),視為承包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發包
51、人光伏電站的電費收入損失以及光伏補貼損失等)。16.2 在承包人完全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發包人不得拖欠各種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發包人應付而未付款項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10%。16.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承包人嚴重違約,或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發包人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糾正的,發包人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作為向發包人的賠償,并且承包人應將發包人已經支付的費用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退還給發包人,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發包人遭受的損失的,承包人應另行賠償。由于發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
52、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承包人直接經濟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6.4工程或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的要求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整改,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且由于工程或者承包人采購的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導致發包人經濟損失(包括發包人光伏電站的電費收入損失、光伏補貼損失等)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或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承包人未按發包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包括發包人光伏電站的電費收入損失、光伏補貼損失以及發包人自行補救所花費的全部費用等)。16.5 承包人保證安裝施工過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由施
53、工造成的屋面滲漏、維修、翻修改造或其他損壞,承包人應承擔相應的維修責任。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17.1由于不可抗力,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48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17.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18.1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18.2 合同變更本合同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
54、更,合同變更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18.3 合同解除18.3.1 合同解除的因素: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18.3.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2)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完成驗收并移交生產,經催告后20個工作日內仍未補救;3)承包人采購的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承包人未按發包人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須就發包人所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4)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承包人須就發包人所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5)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工程停
55、工超過20個工作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6)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18.4 合同解除的處理:18.4.1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通知,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十五條約定處理。18.4.2 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雙方另行約定協商。18.5 承包人將工程交付發包人后,在發包人支付完畢全部竣工結算款,除有關爭議解決、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第十九條 保險19.1 建筑安裝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為有效回避建設期風險,使發包人免受意外損失,承包人在工程建設期內(從合同生效至項目工程通過竣
56、工驗收滿30天為止)以發包人為受益人按照項目總投資投保“建筑安裝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應能滿足工程建設中所發生的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建設責任險、設備運輸險等。保險標的:電站設備、材料,包括承包人負責的全部工程和設備、材料以及發包人提供的設備、材料等。保險范圍:保障保險標的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物質損失或損毀,以及對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憑證:承包人應在合同生效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保險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30天為止),保險單內容必須與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保持一致。如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上述保險生
57、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每延遲一天,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總價0.05%的標準計扣違約金。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上述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之日為止,若上述保險標的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物質損失或損毀以及對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擔。19.2 承包人人員的保險承包人應對承包人雇傭的任何人員的傷害、患病、疾病或死亡引起的索賠、損害賠償費、損失或開支(包括法律費用和開支)的責任辦理并維持保險。除該保險可不包括由發包人或發包人人員的任何行為或疏忽引起的損失和索賠的情況以外,發包人也應由該項保險單得到保障。此類保險應在這些人員參加工程實施的整個期間保持全面實施和有效。對
58、于分包商的雇員,此類保險可以有分包商投保,但承包人應對其符合本款規定負責。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20.1 承包人應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在支付的當期進度款中發放農民工工資。20.2 本工程竣工后,應將施工現場周圍和施工單位生活區周圍現場清除干凈;無建筑材料、無建筑設備、無臨時垃圾、無坑池渠溝、無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場地整潔。20.3承包人應負責協調好與施工現場周圍關系,由此產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第二十一條 廉潔約定21.1 【 】作為合同一方(xx),【 】合同另一方(相對方)在此向xx確認并承諾在業務交往中不從事下列行為:相對方或其工作人員(含通過第三方)不論出于何種原
59、因給予xx工作人員:1)傭金、回扣;2)各種名義和形式的非正當所得超過2000元的(可累計計算);3)以任何形式雇傭xx員工(含從xx離職兩年內)為相對方工作。21.2 如違反本條約定,則相對方同意向xx支付雙方累計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當按比例計算的違約金的絕對值低于二十萬元時,相對方同意二十萬元計算并支付。約定的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xx的全部損失時,應按xx的全部損失予以賠償。21.3 若相對方違反本條約定,xx有權解除或要求繼續履行合同。xx選擇解除合同的,則合同從相對方違反本條約定時即自動解除,合同被解除后,本條約定繼續有效。21.4 xx監察熱線021-51808616或6616,舉
60、報郵箱cohr。56第三部分 技術方案及要求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承包技術要求20160726附件一:工程范圍1.1概述本項目中,承包人負責本分布式光伏電站工程的采購、施工總承包建設,其工作范圍為:設備制造、除發包人采購的設備以外的設備及材料采購(需發包人書面同意確認)、監造、運輸、裝卸、儲存、保險、場地平整、建筑工程、施工安裝(包括外部線路(外部線路含設計、采購以及施工)、 調試試驗及檢測、試運行、消缺、性能保證、驗收考核、組件清洗、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等一攬子工作,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紙質和電子版,其中電子版圖紙為2004版CAD文件)、以及試運
61、行驗收通過后的質保責任及完成修補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承包人須于xx年 月 日前請填寫完成本項目全部并網手續并且承擔此過程的全部費用。如項目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工期內滿發并網發電,發包人有權追責因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誤時間段內的發電損失。此外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序號工作內容發包人承包人說明1在項目所在地辦理施工許可(如果需要)施工電源引接(含變壓器及開關、計量表等附件),辦理用電手續及施工期間繳納電費。場內道路施工、維護分布式屋頂電站不適用本條進場道路修建、維護分布式屋頂電站不適用本條負責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共兩次)的聯系、接待、產生的費用向省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繳納質監
62、注冊費用水土保持設計、施工、監理、施工過程的監測,最終向發包人提供水保工程監理總結、施工期間水保情況監測報告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分布式屋頂電站不適用本條2取得安監部門批復的安全職業衛生防護驗收(如需)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3取得消防系統審核同意書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如需)4根據接入系統方案進行光伏電站涉網自動化、調度數據網、保護等各項協調技術溝通、與屋頂業主溝通、協調驗收,取得電網部門驗收。委托進行各項保護的定值計算協助進行接入系統方案批復進行關口計量點的安裝、試驗,直至取得省電力公司、電科院的驗收合格或者當地電網公司的驗收合格。按要求進行電氣系統安裝、試驗、調試,光伏電站并網前取得電網公司的驗收通
63、過。5根據發包人要求進行光伏電站內、變電站內設備標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懸掛等。控制室操作臺、文件柜、工具柜的制作安裝6完成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向發包方移交檔案資料7承包人移交項目前須承包人負責清洗一次組件備注:包括從施工許可到電站各項驗收所需要的手續及費用,不限于以上內容,承包人應根據設計文件、電網要求施工。承包人按設備使用數量、設備或元器件的故障率或消耗率、合同要求提供備品備件儲備于本項目實施地(發包人供貨的除外),以確保在現場能及時消除缺陷,否則由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電量損失。1.2施工范圍包括上述施工范圍,以及項目范圍內涉及的工程,如土建、安裝、外線施工、屋頂設
64、備搬遷、屋頂障礙物拆除、屋頂材料更換(如需要)、屋面加固(如需要)、綠化恢復,三通一平、組件清洗一次(組件清洗須由承包人在移交項目前完成)等,均屬于承包人的施工范圍。1.3臨時工程承包人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加工房、試驗室、庫房、機房和儲料場、砼攪攔拌站等臨時工程,在附近自行選址建設并經發包人和業主同意,或者由發包人和業主指定地點,項目完工應拆除恢復原狀,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責。1.4物資供貨范圍本工程所需所有設備、材料,光伏組件(發包人指定供應商除外),制造采購(發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包括太陽能組件、支架、開關柜、匯流箱、二次設備、SVG、電纜頭、電纜、集中式逆變器、組串式
65、逆變器、箱變、主變、消弧線圈、小電阻,除發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以外的其它本工程滿發并網所需的設備材料均由承包人承擔)、供應、運輸、驗收、功能試驗及現場保管發放等均由承包人負責。但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材料及供應商需經發包人確認并批準。啟動試運期間售電收入歸發包人。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需向相關部門支付費用。1.5建設管理范圍本工程由承包人組織環保、安全、職業衛生、檔案、消防、電力接入等行政主管部門專項驗收、達標投產驗收、創優檢查驗收和竣工驗收,機組性能試驗、申辦消防設備等特種設備和對外結算的計量裝置等特種設備的使用許可證,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項目建設管理其余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
66、費用。1.6工程界限本工程為施工總承包工程,設備制造、除發包人采購的設備以外的設備及材料采購(發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包括太陽能組件、支架、開關柜、匯流箱、二次設備、SVG、電纜頭、電纜、集中式逆變器、組串式逆變器、箱變、主變、消弧線圈、小電阻,除發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以外的其它本工程滿發并網所需的設備材料均由承包人承擔)(需發包人書面同意確認)、監造、運輸、裝卸、儲存、保險、建筑工程、施工安裝(包括外部線路(含設計、施工以及采購))、調試試驗及檢測、試運行、消缺、性能保證、驗收考核、組件清洗(一次)、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等一攬子工作,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
67、料、以及試運行驗收通過后的質保責任及完成修補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均為承包人工作。1.7運輸和保管 承包人采購的本工程所有工程設備、材料、承包人設備以及其他物資從制造廠到現場的裝車、運輸、中轉卸裝、接貨、卸車、檢驗、入庫、保管、維護、保養、現場搬運直至安裝位置等均由承包人負責和管理。承包人應嚴格按照電力基本建設火電設備維護保管規程(DL/T855-2004)的要求對現場工程設備、材料實施分類保管。承包人和分包商應及時構建符合要求的棚庫、封閉庫、保溫庫、危險品庫等。露天堆放場地應進行必要的硬化、圍護,并設有排水、防火設施。承包人和分包商應建立健全設備、材料開箱檢驗、出入庫管理、維修保養、
68、廢棄設備材料處置管理辦法等制度。發包人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將定期對設備、材料的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承包人負責落實監督檢查提出的整改意見。 1.7.1工程的實施方法擬提供的所有工程設備和材料以及待做的所有工作,均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法進行制造或實施。如果本合同未規定制造或實施的方法,那么工程的實施就應使用恰當、精細、周到的方法,選用配置合理的設施和安全無危險的材料,按照公認的良好慣例進行。發包人代表有對設備、材料的運貨情況、質量情況和供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能和權力。1.7.2檢驗規定要提供的所有工程設備與材料的制造、加工和準備過程中,不論工作地在何處,發包人或發包人代表均有權對上述物資的原料與加
69、工質量進行檢驗、檢查或試驗,并有權對上述物資的生產進度進行檢查。承包人應向他們提供機會,讓他們在現場或其他工作地對任何在制物件進行檢驗、檢查、測量或試驗。每當上述在制物件準備就緒、有待進行包裝、覆蓋或掩蔽之前,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則應立即進行檢驗、檢查、測量或試驗,不得無故拖延;或通知承包人說明無需進行上述工作。1.7.3試驗規定的任何一種工程設備或本工程的其他組成部分進行試驗的時間和地點,應由承包人和發包人代表商定。發包人代表至少應提前7天將其參加試驗的意圖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提供足夠的具有相應資格和經驗的職員進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試驗。1.7.4拒收如果發包人代表根據檢驗
70、、檢查或試驗結果判定,某工程設備、材料或加工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那么,發包人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就可拒收上述工程設備、材料或加工質量,同時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說明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則應立即修復缺陷。并保證上述被拒收的項目符合本合同規定。如果項發包人代表及監理工程師要求對上述工程設備、材料或加工質量重新進行試驗,那么這些試驗應按其原試驗條件進行。1.7.5工程設備與材料的所有權自上述物資運抵現場起,各項工程設備和材料的財產權均應為發包人所有。1.7.6售后服務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質保期內運行期間,承包人應按要求巡檢時間,每季度現場巡查一次并提供巡查報告;并在24小時內響應
71、光伏系統所在企業及發包方的所有質量訴求,包含屋面防水、電氣故障等問題。質保期后,承包人應優先以優惠價格為發包人提供零部件和現場服務,如有分包,承包人應在分包合同中約定。主要設備及材料供應商向本工程提供的質保期,不受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的質保期的約束,但不得低于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的質保期。1.7.7其他范圍由承包人負責的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施工期間為承包人提供辦公室及辦公設備(桌椅、打印機、文件柜、網絡通訊等)。附件二:設備供應商短名單(不適用)附件三:工程質量管理協議工程質量管理協議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項目: 【xx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本協議書經雙方確認后作為xx
72、電力項目名稱】【 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協議與合同正文相應條款不一致時,以相對較嚴格的條款執行。一、在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必須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的義務和職責,經雙方友好協商,約定如下:1. 當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有權暫停合同內工程款項的支付,或暫時凍結與問題處理所需費用或與潛在損失金額相當的工程款項,直至問題解決;發包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付款或凍結款項事宜。1.1 工程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發包人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上,且承包人為事故責任方之一時;1.2 工程發生批量性質量問題,且承包人為問
73、題責任方之一,但承包人在現場并未積極跟進、協調或督促解決,或未在發包人要求的時間內解決完成的;備注:批量性質量問題定義為:“不良率超過10%的質量問題”。1.3 工程具有嚴重質量或安全隱患,在責任方未明確或雙方對責任未達成一致意見時,視問題嚴重程度,發包方有權在進度款支付時,暫扣合同總額的10%-20%的款項,如果合同額的20%金額不足以覆蓋發包人損失時可以依據實際情況予以增加扣留款的額度,直至問題解決或雙方達成一致意見。1.4 承包人不服從發包人管理機構管理,在口頭或書面通知甚至警告后仍未得到改善時;1.5 承包人現場管理人員至少應包含:項目經理、技術員、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
74、員,且不得兼任;承包人的現場管理人員不足時,由發包人書面提出后,在5天時間內(含節假日)未安排足夠人員進場時;1.6 承包人存在明顯未按合同履行相應職責的情況時。備注:當以下ABC三點情況均滿足時,視做問題解決:A、發包人、承包人對問題或事故的原因、責任方已書面達成一致意見;B、問題或事故的責任方對處理結果或損失賠償,與發包人已書面達成一致意見;C、問題或事故的整改方案已明確且責任方已完成事故的整改;2.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更換承包人: 2.1 工程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發包人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50萬(含)以上時,且承包人故意推脫,不積極配合發包人進行事故處理時; 2.2 承
75、包人直接或變相賄賂發包人員工,累計贈送現金或等值物品超過1000元時(正常聚餐除外);2.3 承包人態度惡劣、消極或辱罵、恐嚇、 毆打發包人員工時。2.4 對于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與圖紙或規范的不符項,承包人拒絕整改,或承包人申請發包人現場驗收的次數超過三次,且第三次驗收仍不合格時。2.5 承包人存在嚴重未按合同履約的情況時。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承包人除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相應條款外,還需符合以下約定:單個項目承包人現場的常駐管理人員至少應包含7人,分別為:項目經理、技術員、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人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且不得兼任;從項目進場施工開始,此7人的管
76、理團隊就必須到達現場參與全過程的建設。承包人的現場管理人員不足時,由發包人書面提出后,承包人應在5天時間內(含節假日)安排足夠人員進場;否則發包人可按1.4的約定暫停工程款支付,且有權按2000元/人天進行考核,直至承包人管理人員齊全; 承包人現場項目經理不得隨意離開現場,如因故需離開現場時,需通過發包方項目經理同意,否則當承包人項目經理連續兩天不在項目現場時,承包人有權從第二天開始,按2000元/天進行考核,直至承包人項目經理返回現場。承包人若須更換項目經理必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若未經發包人同意私自更換項目經理,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進行10000元/次的考核;承包人采購的物資,應符合圖紙設計要
77、求,且能滿足現場安裝和使用環境要求,金屬件應鍍鋅,且鍍層厚度滿足圖紙或國標要求;塑料制品應抗紫外老化并具備一定強度。承包人采購的物資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由此產生的問題及其損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按照光伏組件的卸貨、搬運和安裝質量技術交底要求來正確搬運和安裝光伏組件,發包人如發現承包人施工人員存在違反要求的操作時,有權對承包人進行5000元/次的考核,如組件發生損壞或電池片內部隱裂的,相關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包括且不限于:光伏組件材料費、檢測費、運輸費和安裝費等;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如下幾點:在制作電纜頭時應預留足夠長度的電纜,以便后續檢修;若承包人制作的電
78、纜頭預留的檢修線纜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發包人有權在原質保期的基礎上,再延長電纜頭的專項質保期2-3年,專項質保金金額為電站總質保金的30%50%,且承包人在質保期內應承擔因檢修線纜長度不足造成的相關損失,包括且不限于:電纜頭及線纜的更換費、檢測費、運輸費、安裝費及發電量損失。緊固件務必規格正確、安裝齊全且緊固到位;若因承包人施工的緊固件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包括且不限于物資及發電量損失,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維修且承擔全部損失。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冬季施工應符合規范要求;若因承包人施工的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至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按圖紙施工,不得造成組件遮
79、擋、傾角不當等影響發電量的問題;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直至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承包人現場自行采購的輔料須達到圖紙、規范要求的標準,并保留質量證明文件待發包人及現場監理機構檢查;混凝土開始澆筑后應按規范進行試塊取樣,并必須同時留置標養及同條件養護試塊。當采用商品混凝土時,還應收集商混站資質,當采用自拌料混凝土時,在澆筑前應由具有資質的試驗室出具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原材料復試合格的報告。當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進行操作時,發包人有權按10000元/次進行考核;承包人應按圖紙要求對具備承載或拉拔性能要求的部位進行相應試驗檢測,由具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檢測報告,并保留實驗過程的照片或視頻資料,試驗
80、的數量及范圍應符合圖紙及規范的要求;若承包人未按圖紙要求進行試驗,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拆除支架、組件后按圖紙要求進行試驗,所有返工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并視問題嚴重程度,進行1000-10000元的考核;承包人應對隱蔽工程進行報驗,并保留記錄,承包人未報驗的,發包人有權按3000元/次對承包人進行考核。發包人在驗收時發現隱蔽工程不符合圖紙和規范要求的,發包人有權視問題的嚴重程度要求承包人返工、整改或對承包人進行扣款,扣款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如隱蔽工程存在偷工減料的情況,發包人有權按實際工程量與承包人結算工程款,實際工程量按照驗收所發現的最低標準計算,如:驗收時檢查5個樁基礎的長度,如存在不符合圖
81、紙和規范要求的,則按最短的一個基礎來計算工程量。承包人必須對發包方組織的交底、巡檢、驗收等工作積極配合,對巡檢、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承包人需按圖紙、規范要求進行修復、返工或報廢,對于承包人采購的不合格材料,承包人應無條件進行修復或返工。若承包人未在發包人要求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對超過約定整改時限的部分,發包人有權按2000元/天進行考核;對于在質保期內發生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承包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赴現場處理,若因地域原因造成無法24小時內到達,可與發包人協商一致后,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否則發包人有權安排人員自行處理,產生的費用直接從質保金中扣除。現場日常巡檢發現的質
82、量問題后,發包人或現場監理機構初次可口頭對承包人現場負責人進行通知整改,在口頭通知無效果時,發包人或監理機構對承包人現場機構下發工程聯系單或監理通知單,若下發工程聯系單或監理通知單后仍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發包人或現場監理機構視問題嚴重程度,有權按100010000元/天進行考核,直至問題完成整改且隱患消除。承包人應按圖紙設計施工,任何變更必須經過設計方和發包人書面認可同意。若承包人私自變更設計,或所用工程材料與圖紙設計要求不符,發包人有權按20000元/次對承包人進行考核,同時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至符合圖紙要求,若承包人超過規定時間未完成整改,發包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整改,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包人
83、承擔;若質量問題或事故的原因清楚、責任明確,承包人存在故意推脫責任,拒絕整改,發包人有權暫停剩余工程款支付或解除合同,并自尋第三方進場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施工的高壓電纜頭品牌應在合同的設備供應商短名單中,電纜頭安裝的人員應由電纜頭廠家專業人員進行;否則發包人有權從合同中的工程款中扣除300萬作為電纜頭的專項質保金,在電站安全運行兩年,且電纜頭無任何質量問題后予以釋放,若在質保期間發生電纜頭故障,則承包人應立即修復,并自修復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兩年專項質保,直至連續兩年運行無故障后,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此專項質保金;以上質保期內由于電纜頭故障造成的發包人發電量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
84、,發包方有權在質保金中予以扣除。發包人對承包人的罰款單以發包人對承包人遞發的單據為準,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無需征得承包人簽字確認,可直接從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對于發包方下發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罰款單等書面文件,承包人或承包人現場機構在收到后,若存在異議,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若無回復,則視作認同書面文件內容;承包人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內容后,應申請并配合發包人進行項目驗收,并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在雙方約定時限內完成整改,若未完成整改,發包人有權另尋第三方進場整改,產生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對于已無法整改或經發包人技術部門核算可無需整改的部分,承包人可申請發包人讓步
85、接收處理,發包人有權扣除工程量減少部分的款項。質保期的起始日期為通過發包人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三、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若承包人對本協議條款存在異議,或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同中爭議選擇的約定條款執行;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欄發包人: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承包人: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附件四:電纜頭質量保證書(不適用) 附件五:履約保函格式履約保函致: (發包人名稱)鑒于 (“承包人”)已保證按 年 月 日就 MWp光伏發電項目 (項目名稱)簽訂的編號為 的建安承包合同 (以下稱“合同”)履約。鑒
86、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規定,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向你方提交由你方認可的銀行按合同規定金額開立的銀行保函,作為履約保證金;本銀行同意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本銀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負責支付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的以文字表示為人民幣 萬元整的保證金,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資金、技術、質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在你方以書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爭辯、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證明或說明背景、理由。本銀行放棄你方應先向承包人要求賠償上述金額然后再向本銀行提出要求的權利。本銀行進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間的合同條款、合同項下的工程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后,本銀行承擔本保函的責任也不改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本保函自開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終竣工驗收證書簽發后14天為止。未經我行書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轉讓。銀行名稱:(蓋章)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地址:郵政編碼:日期:年月 日附件六:質量保函附件七:xx電力光伏組件安裝技術、質量交底附件八:聯合體協議附件九:報價清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