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0 日 樁基招標(EPC 分包) 60 日 啟動會指令 四證標準周期: 1、 四證周期:指摘牌至開工證取得的時間周期; 2、 在摘牌前必須完成產品定位及規劃方案內審; 3、 規劃方案的時間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可進行調整,但最長不超過 50 天; 4、 四證周期最長不得超過 6 個月。 特別說明: 1、 當月連續下雨超過 10 天或兩個月內下雨超過 18 天的,工期自動順延; 2、 非特殊情況,冬施民工放假期不核算工期; 3、 前期手續遇政策有較大變動導致圖紙改動超過 15%的,可按修改時間順延; 4、 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澇、疫情的,根據情況可以順延; 5、 售樓部及樣板房精裝、景觀
2、可與外裝同步啟動實施,景觀施工時間包含總坪管網實施時間。 總包定標及合同簽訂 結構施工(含二次結構) 40 日 售樓部及樣板房 (含臨時) 說明: 1、標準周期均為自然日;工程標準周期不含春節民工放假周期(成都 1 個月); 2、標準工期為獨立總包負責 510 萬項目(含 2 個流水),如獨立總包項目低于 5 萬,則工期減少 1 個月;每增加 5 萬,則工期增加 1 個月; 3、地下結構工程周期(含土方):按多層一層地下室、別墅地下一層、高層一層地下室計算,如地下每增加一層,則增加 1 個月; 4、地上結構工程周期(含二次結構):多層按標準樓層 6 層計算,如樓層為標準樓層的正負一層,則工期正
3、負 15 天;高層按 25 層計算,如樓層正負一層,則正負 10 天; 5、主體封頂至竣工驗收階段:標準周期按外立面為涂料或仿石漆、公共部位精裝修計算,如外立面為石材或玻璃幕墻或裝修為全部精裝修,則在標準周期基礎上各增加 1 個月; 6、市政及景觀標準周期均為 3 個月; 7、交付業主標準周期為竣工驗收后 2 個月; 8、標準化后優化周期:如總包戰略合作且設計標準化,則總包定標為 30 日;如采用 EPC 模式且設計未標準化,則總包定標為 50 日; 9、項目啟動時間以正式啟動或正式下發的相關會議紀要明確的時間為準,如前置節點在啟動之前已完成,則應扣影響節點的標準周期; 10、如樁基施工包含在
4、總包范圍內,則樁基礎施工圖完成后即啟動樁基、降水及護坡施工。 土地摘牌 40 日 土地證 30 日 用地規劃許可證 30 日 詳規批復 40 日 工規證 40 日 施工證 達到開放條件 外裝完成 25 日 樁基、降水及護坡施工 標準工期(樁基開工到竣工驗收):多層 13.8 個月,高層為 19.3 個月 35 日 50 日 毛坯施工(外裝)精裝及景觀 90 日 開工至開放 6 個月 四證辦理周期不得大于 6 個月 開發周期 前期 外審及修改 60 日 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 210 日 高層(25F)地上結構(含二次結構) 90 日 多層地上結構(含二次結構) 60 日 高層地下結構 45 日 多層地下結構 樁基、降水及護坡施20 日 50 日 30 日 施工圖(含內審) 50 日 樁基礎施工圖(含內審) 方案外審 規劃方案 產品定位 250 日 毛坯(內外裝)、公共精裝、市政及景觀施工 220 日 毛坯(內外裝)、市政及景觀施工 土地摘牌 房地產開發標準工期 V1.0 樁基開工 5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