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編號: XXXXXXXXX項目之現澆鋼筋混凝土樁工程分包合同.總包方:xx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分包方:合同訂立地點:xx合同訂立日期: ii BZTF-045-2011目 錄第一條工程概況2第二條分包范圍2第三條承包方式2第四條價款與計量2第五條付款4第六條乙方基本工作內容5第七條工期6第八條工期要求6第九條變更與變更計價7第十條技術質量要求(具體技術規范技術部配合)8第十一條材料管理(選擇項)8第十二條現場及人員管理9第十三條甲方一般職責9第十四條乙方一般職責10第十五條雙方資源界面劃分14第十六條材料設備供應及保管15第十七條檢查與驗收16第十八條安全生產與環保、職業安全17第十九條圖
2、紙技術資料18第二十條合同文件組成與解釋順序18第二十一條總包合同的終止18第二十二條禁止轉包與再分包19第二十三條違約19第二十四條爭議與裁決20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20第二十六條合同生效與終止20第二十七條其它約定21xx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現澆鋼筋混凝土樁分包合同XXXX項目之現澆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工程分包合同總包方(甲方):xx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分包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工程概況1.1
3、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基坑面積: 1.4 基坑周長: 1.5 建設單位: 1.6 監理單位: 第二條 分包范圍2.1 工程承包范圍:XXXX工程 軸線至 軸線, 軸線至 軸線現澆鋼筋混凝土樁施工。(可添加圖示標段范圍劃分作為本合同附件)第三條 承包方式3.1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采用下列第 種:A、包工包料包機具 B、包人工包輔料包機具(主材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價款與計量4.1 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總價 元整(大寫: 元整)。4.2 合同組成明細 序號內容技術參數單位暫定數量固定單價(元)暫定合價(元)備注1現澆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施工設備:樁徑:樁底深度:m3鋼筋含量:混凝土標號
4、:鋼筋損耗率:混凝土損耗率:2泥漿外運m3 合計4.3 合同組成明細表所列數量為暫估量,并不作為結算依據,雙方結算根據本條第5.6款工程量計算方法進行。4.4 合同價格采用工程量清單固定綜合單價形式,本合同價格包括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內容,包含的工作應視為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工程技術規范所說明的全部內容和費用,即合同單價應視為是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外)、包機械、包損耗、包工期、包質量、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費用,如設備費、機械費、機械運輸費、機械操作照管人員材料的進出場費、附件及配件、測量放線費、排污費、渣土場內清運費、保險費、清潔費、機械材料場內運輸費、車輛吊裝費、材差、價差、冬雨季
5、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成品保護費、施工技術措施費、資料費、趕工費、治安保衛費、臨時設施費、特殊技措費、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人工費調增、竣工清理費、消防設施費、環境保護費、調價、擾民調停費、風險費、包干費、與其他所有分包商(包含業主、發包方指定的分包商及投標方自己的施工隊伍)的配合照管費、企業管理費、現場經費、利潤、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等地方各種稅費。但本合同單價不包括工程施工水電費。4.5 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相應內容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法令、法規、規定或規章的更改或增訂而導致的價格升降而擅自做出調整(重大設計變更除外)。4.6 工程量計量方法4.6.1 乙方
6、應于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在收到已完工程量報告后自行按合約圖紙計量。甲方在自行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方便并派人參加。對乙方自行超出合約圖紙范圍施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4.6.2 計量原則:【1】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按經甲方批準的施工圖紙中圖示尺寸,以截面面積和有效樁長(指設計樁頂標高至樁底標高)按立方米計算,因施工工藝采取的超灌部分不做計量。【2】泥漿外運量=按鋼筋混凝土灌注樁量+樁孔截面面積*(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3計算。4.7 任何變更指示應有設計單位、工程監理、業主及甲方代表簽字后才能生效,乙方因沒有遵守此條款,引起
7、的任何返工,其損失或工期延誤都應由乙方負責。4.8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在要求的進度內完成有關變更洽商工作,如乙方與甲方對變更洽商的估價發生爭議,該爭議并不構成乙方不完成或不按進度完成該洽商變更的理由。此外,乙方亦不能要求甲方需對變更洽商的估價金額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執行該項變更洽商的條件。4.9 任何情況下,暫定數量、暫定項目、變更洽商及追加工程不再計取開辦費。第五條 付款5.1 本工程無預付款。1) 業主已經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2) 月度施工內容經甲方同意;3) 施工進度在甲方的總控制計劃之下;4) 試驗/復試報告證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滿足合同要求;5) 經監理單位、甲方驗收合格【分項驗收
8、時】;6) 隨月進度提交了相關技術資料【試驗報告、驗收資料等】。5.2 付款程序:乙方于每月25日向甲方遞交本期按合同約定應付的費用匯總表和請款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后于次月的1825日完成審核,在完成審核的次月3日10日通過網上銀行支付。5.3 付款額度:按業主實際支付給甲方的比例來支付乙方進度款,付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乙方當月完成量的 %,其中 %為資料保證金, %為質量保證金, %為工期保證金。工程結算價款支付的前提是業主已經將相應部分的結算價款支付給甲方。5.4 保證金的返還5.4.1 乙方應及時遞交各項技術資料,當甲方收到乙方全部完整的技術資料,經甲方現場技術負責人確認無誤后支付資料保證金。
9、5.4.2 若乙方按合同工期【含甲方認可的工期順延時間】如期完成合同內容,返還全部工期保證金,否則將酌情扣除。5.4.3 質量的保證金于結構工程封頂,扣除各種罰款、違約金后一個月內無息支付。5.4.4 分包工程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甲方應該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業主驗收,乙方應該配合甲方會同業主進行驗收。驗收不能通過且屬于乙方原因的,乙方應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5.4.5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要修復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修復后竣工報告的日期。5.4.6
10、乙方按時完成分包合同約定的所有工程內容,經甲方、設計單位、監理、業主四方驗收分包工程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辦理完成竣工工程移交手續,甲方在同業主辦理完結算后的一個月內和乙方辦理完工程結算,扣完乙方保修金及其它應扣款項后付清剩余尾款(不計利息);5.4.7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具體保修責任按照乙方與甲方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保修服務期滿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質量責任。5.5 資金風險共擔5.5.1 鑒于目前建筑市場的實際狀況,甲方不能保證業主的資金能按時足額到位。在此情況下,乙方鄭重承諾,為共同開拓占領市場,對甲方未按時收到業主相應款項情表示理解與寬
11、容,乙方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時足額到位。5.5.2 甲方緩付、遲付本合同項下工程款時,乙方任何情況下均不計取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張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5.5.3 乙方應當具備一定承擔風險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擔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遞交的索賠要求,在甲方向業主方遞交的相應索賠要求未獲得批準,則乙方的索賠要求亦將不會得到批準。如果因為雙方合作的工程的業主方破產或出現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經無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將不會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損失雙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擔,即使乙方的結算數額已經獲得甲方的批準。第六條 乙方基本工作內容工程圖紙顯示、技術規范和根據圖紙
12、內容、技術規范可合理推斷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6.1 現澆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施工機械進出場、場地工作面清理、測量定位放線及復核、提供需配合的相關機械、設備,配合檢測及監測施工等所有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要的人員、材料、機械、設施、資源等。6.2 接管現場現狀及遺留問題,在工程履約過程中,乙方不得以此為借口索賠費用及工期等。乙方在開工前,應細心勘查現場狀況,如發現現場出現任何缺陷及不利影響應實時通知甲方以便得到及時處理。工地范圍內地面以下可能存在原建筑物拆除后的基礎或支撐結構或地下室或其他地下設施及管線,乙方不能因此等障礙物的拆除等影響而向甲方進行合同外索賠。因此對于現場地上或地下之情形,無論是否明
13、確,乙方均被視為有詳盡了解、完全同意接受并包含一切風險費用。6.3 乙方須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現澆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施工,對因乙方施工未能滿足設計圖紙要求,造成現澆鋼筋混凝土灌注樁不滿足設計強度等缺陷,乙方須及時進行局部補樁等措施,并且承擔補救此類缺陷所需費用及承擔一切相關損失。6.4 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范圍內自身所實施工程之保修工作。6.5 乙方所提供的設備、機具應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所規定的時間進場,并且應得到甲方的書面指令才能退場。甲方將統一協調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備、機具,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指令。6.6 乙方須負責將施工產生的置換土、垃圾進行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點,從而保障現場施工面具備
14、作業條件。由甲方負責外運、消納至政府指定的消納場所。6.7 乙方設置的空氣壓縮機、照明、消防以及臨水設施由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布設方案自行布置。乙方負責自身施工現場直至本工程正式移交給甲方時為止的現場的配合、照管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的文明施工、臨水及臨電設施的維護、臨邊安全防護的維護、竣工清理等)均由乙方負責,其費用已包含于合同單價中,且其分包工作截止到本工程正式移交給甲方時止,乙方保證整個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能正常運行和滿足施工的正常需要。6.8 乙方必須考慮各與現場內其他分包商之間的配合協調,乙方的施工范圍由甲方劃定,乙方的合同單價中應已經考慮對各乙方之間的配合、協調費用及因有可能交叉作業帶
15、來的施工降效的影響費用。乙方不應以此為借口向甲方提出工期或經濟等方面的索賠;6.9 乙方應制訂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自身材料、機具失竊等,防止工作面交叉引起的打架斗毆等事件,共創文明工地,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發生任何本款提及的不良事件給甲方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凡因乙方原因引致甲方遭受的各種罰款均由乙方承擔。6.10 乙方提供保護措施以適應工程冬雨季施工,乙方應充分考慮今后遇到冬雨季施工而給自身帶來任何不便和妨礙。6.11 乙方為完成以上所有工作應視為已包括在合同單價之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任何合同外經濟索賠。6.12 如果在乙方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無論何種原因,當總包
16、合同終止時,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分包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無條件撤離現場。6.13 在甲方與乙方雇傭關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乙方的施工質量、工期進度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后10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雇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對于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搭設的臨時工程或臨時設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拆除并將現場清理干凈直至甲方滿意為止。上述撤場應不影響甲方根據分包合同約定得到賠償的權利。如果乙方拖延撤場,甲方將扣留其最終付款,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撤場后再予以結算。如果乙方拖延撤場,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損失費按分包
17、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計算,此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為乙方拖延撤場而導致總包工程延期而業主對甲方的罰款或其它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場達10天,甲方將強制乙方撤場施工現場,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第七條 工期7.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7.2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計 日歷天。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不利的天氣條件以及不可避免的交叉作業影響因素在內7.3 乙方必須按甲方總控進度計劃施工,確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總控進度計劃內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總控計劃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須按甲方指令無償追加各項投入,以達到甲方的合理工期要求為止。第八條 工期要求8.1 乙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
18、定的開工日期開始分包工程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8.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8.3 因以下任何一項原因造成乙方延誤實施分包工程的,經甲方項目經理書面確認,分包工程的竣工時間相應延長,延期費用不予補償:1) 非乙方造成工程延誤,而且甲方根據總包合同已經從業主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的延長;2) 非乙方
19、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超過 ;3)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開工條件、施工現場等造成的延誤;4) 甲方發出錯誤的指令或者延遲發出指令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誤;5) 不可抗力【有關定義見第十條】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誤;6) 甲方認可的其它可以諒解的工程延誤。8.4 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48小時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與業主協商后,書面給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期限的延長,上述延長和賠償建立在業主同意就以上延誤給予甲方以竣工期限的延長的基礎之上。在此規定,因上述情況所引致的工期延長,都不應構成任何額外費用的索賠;8.5 乙方必須按照
20、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如果乙方未能在分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乙方根據8.3款獲得的延長期內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對因此使甲方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乙方應予賠償,并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分包合同條款約定的工期延誤違約金。8.6 工期拖誤違約罰金。如果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乙方向甲方按分包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數額支付延誤違約金外,每延期一天,罰款2萬人民幣,累計不超過分包合同總價的3%。8.7 乙方有義務告知。當其分包工程的進展已變得明顯延遲時,乙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展延遲的原因和分包工程及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況。但
21、此通知不能減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應負的責任。第九條 變更與變更計價9.1 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對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數量作出變更或調整,甲方有權書面指示乙方進行以下任何工作,乙方應遵照執行。該指示應該包括來自業主、設計、監理單位的設計變更、洽商、指示等,但來自業主、設計、監理單位的上述指示應由甲方簽認并轉發分包。1) 增加或減少合同中已經包含的工作量;2) 改變工程做法、材料;3) 改變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標高、位置或尺寸;4) 改變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5) 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9.2 乙方應根據設計單位、工程監理、業主及甲方代表共同簽字認可的書面設計變
22、更,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9.3 乙方不應執行從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未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的指令。如果乙方一旦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他應立即將此指令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此類直接指令的副本。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此類直接指令的書面處理意見。9.4 上述變更指令發出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變更而失效或者作廢。因變更而導致合同價款發生變化則按相應條款規定調整。9.5 如果上述變更是因為乙方違約或分包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發出變更指令,則任何此類變更后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9.6 無論什么時候,乙方沒有任何權利對合同工作
23、內容提出變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變材料做法、進行未經甲方許可的施工作業。9.7 如果變更僅僅造成工程量發生增減,則其單價不變,仍按原合同單價執行。9.8 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價格,則雙方協商一個甲方認為合理的市場價格。第十條 技術質量要求(具體技術規范技術部配合)10.1 總則:本合同文件中約定的任何乙方應予遵照執行的國內外規范、規程和標準,包括適用的地方性標準,都指他們各自的最新現行有效版本。如果在任何本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與國家規范、規程和標準之間出現相互矛盾之處或不一致之處,乙方應書面請求予以澄清;除非甲方有特別的指示,乙方應執照其中要求最為嚴格的標準執行。10.2 本分包工程
24、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具體參見由甲方技術部編制的XXXX工程現澆鋼筋混凝土樁施工方案,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書面認可后執行,乙方應對其提出的施工工藝承擔全部責任。本條所發生的購買/復印/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第十一條 材料管理(選擇項)11.1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11.2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須在接到合同簽訂后5日內,根據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方案等編制整體工程的材料需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編制材料備料計劃和材料進場計劃,各種材料計劃中須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列
25、明其規格、品種、數量、進場時間、地點等。在材料進場前乙方需提前30天提供材料備料計劃,進場前提前7天提供材料進場計劃,且上述材料計劃的提供時間須充分考慮材料的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計劃均須上報甲方審核批準后實施。對于任何乙方所提計劃之錯誤、遺漏、延遲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費、工期延誤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于上述計劃的審核批準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責任;11.3 如果乙方的材料進場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的備料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采取補救措施。任何因乙方責任導致材料計劃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上述通知并不能減少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11
26、.4 所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至施工現場,乙方及時清點接收,負責卸貨,并辦理領用手續。材料一經領用,均由乙方負責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現場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或損壞,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所有甲方供應的材料,如果需要退場,乙方應負責提供裝車等人工配合工作;如因乙方計劃不周而導致材料多進現場,該等多進現場材料之退場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11.5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其材質必須符合技術規范、設計之要求,并在甲方認可的合格供應商中采購。乙方在正式采購之前,須提供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的資料(圖紙、技術資料、樣品、報價、施工做法等)給甲方,待其得到甲方的
27、書面認可后乙方才能采購和使用,否則一切材料退場及工程返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第十二條 現場及人員管理12.1 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地方以及甲方有關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的投入、現場的布置等各方面嚴格按照甲方的規定,并符合甲方的CI要求。12.2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統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員須持證進出現場。12.3 現場不允許出現宣傳乙方單位的標識、標語。12.4 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需持有當地政府部門核發的就業證、暫住證、健康證等,凡因為乙方承擔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乙方自理。12.5 乙方應該采取一
28、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員發生任何違法犯罪或妨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為,并有完全的責任和義務保護周圍其他人員和財產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12.5.1 嚴格遵守有關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環衛、社會治安方面的規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貫徹執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災害,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此外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第十三條 甲方一般職責 13.1 甲方駐現場代表【項目經理】 【技術負責人】 13.2 負責協調乙方與現場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間的關系。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設計變更、洽商等相關施工文件。當甲方對工程材料
29、、質量發生懷疑時,有權隨時進行抽查;13.3 負責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組織乙方參加業主組織的圖紙會審,及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乙方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13.4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生產例會;13.5 負責組織分部分項工程的隱蔽和預檢,對乙方的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13.6 負責提供工程定位、軸線控制點及水準點;13.7 負責與業主和政府有關部門的一切聯系工作;13.8 協調解決乙方現場的材料堆放及庫存場所;13.9 提供乙方臨時辦公場所。辦公設備與用品乙方自備;13.10 提供生活、生產用水用電,乙方應節約使用。甲方有權隨時抽查監督乙方用
30、水用電行為,若發現有浪費或不良使用行為,甲方有權重罰,并禁止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水電資源;13.11 向乙方提供現場人員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2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床鋪、衣柜、吊架以及冬季取暖設施、夏季通風防蠅設施等生活設施由乙方自備。;13.12 如果乙方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現場管理等方面滿足不了甲方、監理、業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時,甲方有權將分包合同范圍的工作指定給其它單位完成,所發生的分包費用、勞務費、材料費等費用從分包款中扣除,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甲方保留因乙方原因就工作范圍調整進一步向乙方索賠的權利;13.13 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乙方應遵守甲方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
31、所有指令。如果乙方拒不服從該指令,甲方可雇傭其他施工單位完成指令事項,同時從應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雇傭費用。乙方僅從甲方處接受指令。對于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乙方應該遵守經甲方確認和轉發的業主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第十四條 乙方一般職責 14.1 乙方對有關分包工程應負的責任 提供的包括建筑技術說明書、技術規范、圖紙等資料在內的所有合同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內容與含義,只要適用,都應作為對乙方合同工作內容的定義。由上述合同文件所定義的合同工作內容包括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工作、甲方發出的任何指示所帶來的工作、合同中寫明的或隱含的由乙方的任何義務產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雖未提及但可合
32、理推論得到的對工程的穩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運行或為了符合及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全部工作。除非分包合同另有要求,乙方應在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分包合同規定有時)、實施、竣工以及保修時,避免其任何行為或疏漏構成、引起或促使甲方違反總包合同規定甲方的任何義務。14.2 對合同文件的理解 應當認為乙方已經認真研究了甲方提供的包括協議書、合同條款、建筑技術說明書、技術規范、圖紙等在內的合同文件,已經得到甲方對任何可能存在的疑問的澄清和解答,并對由合同文件所定義的乙方合同工作內容達到透徹和充分的理解,且已將這種理解全部反映到了的合同單價中。因此應當認為,乙方已經確認其合同價格的正確性和充分性。除非
33、合同中另有約定,乙方的合同價格已經全面、充分地體現和覆蓋了: (a) 乙方根據包括合同條款、建筑技術說明書、技術規范、圖紙在內的合同文件規定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和工作; (b) 為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發生的一切費用; (c) 為完成約定的全部合同工作內容而必須發生的任何費用; (d) 可以預見的任何緊急情況的任何相關處理費用。14.3 按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的時間準時進場; 嚴格按甲方的方案施工,根據甲方月/周施工計劃組織施工;14.4 乙方駐現場代表【項 目 經 理】 姓 名: 【技術負責人】 姓 名: 14.5 自備施工所需機具、工具及其它隨身工具;14.6 自備符合規范
34、要求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帶、口罩等;14.7 乙方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術方案,其中應包括以下內容:1) 施工依據現行國家技術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及其它相關規定;2) 主要施工方法;3) 根據工期要求和現場情況為每階段施工安排的機具型號、數量;4) 每一階段現場作業人員、管理人員數量;5) 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組織結構系統和隸屬關系以及通信聯系方式;6)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可能出現的情況【包括有毒害環境作業】,所采取的保證措施。14.8 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需經當地建委備案】及特殊工種的上崗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14.9 乙方負責自行施工范圍的成品保護工作,并保證
35、不損害其它施工方已完項目,如有損害乙方應自費予以修理。14.10 乙方應隨時準備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檢驗、檢查,并為檢驗、檢查提供便利條件。14.11 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因乙方過失、失誤造成的任何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責任和索賠,另外還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撫恤費和其它相關開支。14.12 乙方負責己方施工區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時將己方施工區域的施工垃圾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區域。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組織他人完成該項工作,費用從乙方款項中扣除。14.13 乙方項目經理需按時參加甲方項目經理部組織的有關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種會議、檢查活
36、動,不得無故缺席。若乙方項目經理臨時有其它緊急事物無法出席,須指派全權代表參加。會議所作出的決議、事項,雙方需共同恪守,嚴格遵照執行。14.1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現場包括生活區私搭亂建臨時用房;14.15 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并嚴格執行XX 市衛生防疫有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蠅、老鼠、蟑螂等疾病傳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14.16 乙方應按照本工程技術說明書、技術規范、合同文件、圖紙等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工作和義務,并依照保修書的要求和履行工程保修義務和職責;14.17 乙方應為工程的設計、實施、竣工以及修補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監督、勞務、工程
37、設備、材料、施工機械、臨時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關物品或工作;14.18 如果合同中約定由乙方進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設計,則在開始此類設計之前,乙方應完全理解甲方的要求及甲方可能為此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或文件。乙方應將甲方的要求或上述的資料或文件中可能出現的任何錯誤、失誤或其他缺陷通知甲方進行改進。乙方須完善施工圖達到順利施工的目的;執行甲方書面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并按要求編制詳盡的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后貫徹執行。14.19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施工現場的資料和數據,都是甲方現有的和客觀的,并力求真實的反映施工現場的實際。但甲方不對所提供的資料、數據、圖紙等的準確性負責。乙方將根據自身的施工經驗
38、、對現場周邊及基坑內工程施工進行調查以及必要的補充勘探,對工程的現場地質水文條件、包括原有基礎、管線等處理進行充分的估計和自身施工等因素,制定切實可靠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并針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困難和緊急情況制定預防和應急措施。乙方已充分考慮與本款相關的風險,不會對因上述情況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和工期拖延提出額外費用要求。14.20 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作施工、竣工并保修。在涉及或關系到該項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是否寫明,乙方都要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的指示。乙方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如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審閱分包合同或
39、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技術要求存在任何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有義務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14.21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對已完分包工程進行保護。該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行予以修復,并由甲乙雙方共同追究責任原因,由責任者賠償乙方損失。14.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以及甲方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相應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內。14.23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滿足甲方關于統一著裝及完成甲方關于企業形象宣傳要求的有關工作;自備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等所有
40、防護用品,工程施工現場統一以甲方的名稱和字樣出現,以及辦理出入證,相應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內。14.24 乙方應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按甲方要求提交一份詳細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批準,乙方予以執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調整或修訂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14.25 乙方須在甲方總體計劃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編制月度、周生產計劃和材料需用計劃;每月22日前上報次月施工進度計劃及材料需用計劃,每周末前上報下周的施工進度計劃;經甲方審批后的施工進度計劃一旦下達,必須保證全面完成;乙方每月25日提供滿足甲方要求的當月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41、14.26 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員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月度、周生產例會等會議;14.27 乙方應允許甲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進入分包工程施工現場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現場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并為此種進入提供方便;14.28 乙方委派的現場項目經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有承擔類似工程的工作經驗。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員,一經甲方接受,在合同履約過程中,乙方不得更換,擅自更換管理人員,罰款1萬元;擅自減少項目施工人員,罰款2000元/人。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甲方認為乙方的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其工作,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3日內提交擬重新任命的管理人員的詳細資料,經甲方批
42、準后更換。如乙方在3日內未提出新的人選,或兩次提出的人選都不能令甲方滿意,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違約條款處理。乙方不得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14.29 乙方還須完成在其承包范圍內按照技術規范和合約圖紙中所規定的乙方應完成的工作、責任;14.30 為滿足工期、質量要求,乙方須隨時按甲方指令追加現場使用的設備、機具、輔材、安全設施及人員投入,以達到甲方的要求為止,如乙方無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資源,甲方將與通知乙方后自行投入該等資源,并按該等資源實際投入價值從乙方之結算總價中扣除其費用;為達到上述要求,乙方采取各種措施的費用已包含于合同單價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14
43、.31 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約不力時(如乙方不具備工程之施工條件或甲方出于工程進度、質量、勞動力資源、技術等級等方面考慮,其中認為有達不到要求的),不能達到業主或甲方要求時,甲方可另行分包本合同乙方工作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另行分包的費用由甲方經談判后確定,無須征求乙方意見,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從乙方費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賠;14.32 乙方須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機具、設備等,并保證其完好無缺;14.33 基坑開挖后,乙方應派專人定期檢查水泥攪拌樁的質量,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引起圍護發生滲漏或質量缺陷時,要立即派專業人員進行堵漏,費用由乙
44、方承擔。如果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給項目帶來損失,則損失由乙方承擔14.34 本工程正常的擾民協調工作由甲方和業主負責。但乙方須承擔因其自身施工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擾民及民擾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業主、其他所有參與本工程的分包商所有受到的影響和/或經濟損失(包括調解民擾的費用支出)。確保甲方免負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14.35 施工中由于發生臨時停水、停電,乙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保證按計劃完成施工。且不得因此要求索要任何費用;14.36 乙方必須有相當的資金籌措實力,工程進度款若因業主原因未支付給甲方,乙方需要籌措資金保證本分包工程的按期施工,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對甲方進行工期、費用等方
45、面的索賠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14.37 乙方須負責自身承包范圍內的成品保護工作,并且須注意保護其他分包商的成品、半成品。14.38 乙方應承諾保證施工現場決不發生重大傷亡責任事故,如出現傷亡責任事故,不論事故的大小,也不論該事故受損方是否為乙方自身的人員,還是其他分包商(供應商)等之人員,該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上的責任。14.39 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工程損失,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14.40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手冊中之安全管理體系和本項目各階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設計方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工程所在地地方建
46、設管理部門規定,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經甲方審批,以確保完善該安全體系,如在乙方承包范圍內,由于乙方安全意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時、不力等安全隱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該事故不論是乙方自有工人,還是其他分包商,均認為是乙方的責任,該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并將向乙方索賠所有的經濟上及工期上的損失。14.41 乙方須在進場前自行辦理完進入當地施工所需的建設管理部門批準手續,并交納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規定的有關費用,如因未辦完或未辦理相關施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為此采取各種措施的費用已被認為包含于合同價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第十五條 雙方資源界面劃分15.1 甲方提供以下資源和工作:15
47、.1.1 提供鋼筋原材、商砼、套筒;(適用于承包方式B);15.1.2 提供臨電接駁口至一級電箱,臨時施工用水及消火栓接口,并負責繳納水電費;15.1.3 負責搭設現場周邊的鏑燈照明,基坑周邊的圍擋;15.1.4 負責組織工程常規試驗及第三方檢驗; 15.1.5 負責工程紅線、主定位軸線的測定,并移交給乙方;15.1.6 負責提供現場廁所、垃圾房、現場大門、圍擋和現場保衛;15.1.7 負責提供工人住宿的臨建房屋。15.2 乙方提供以下資源和工作:15.2.1 現澆鋼筋混凝土樁型號 施工機械 臺、配套水泥儲存罐及施工相關機械設施。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體安排,自行考慮其管理人員辦公場地、加工棚、庫房
48、、材料堆放等設施的布設;15.2.2 由乙方根據其施工需要,自行提供二級電箱及線纜接引至施工地點;乙方根據甲方現場臨水臨電管線的布設;15.2.3 乙方需提供專職試驗員及模具,并負責試驗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取送等工作;15.2.4 對甲方移交的紅線、主定位軸線進行復核;15.2.5 乙方施工人員被褥、床鋪等生活用品、冬季取暖以及工人上下班的交通及二場地水電費。生活區內各項生活條件及管理必須符合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甲方的各項要求(包括CI標準以及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等),符合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建設管理部門安全文明工地的標準等的要求。各種用電器應符合甲方安全管理要求;15.2
49、.6 除15.1條所述由甲方提供的資源以外,其他未列明但需用于或服務于本工程的資源均由乙方提供。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機械等資源必須符合工程規范、技術要求等規定,提供相應資料供甲方核查,并在材料進場使用之前,進行相關復試和提供復試報告;第十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及保管16.1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16.2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后15天內,根據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方案等編制整體工程的材料需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編制材料備料計劃和材料進場計劃,各種材料計劃中須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列明其規格、品種、數量、進場時間、地點等。在材料進場
50、前乙方需提前30天提供材料備料計劃,進場前提前7天提供材料進場計劃,且上述材料計劃的提供時間須充分考慮材料的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計劃均須上報甲方審核批準后實施。對于任何乙方所提計劃之錯誤、遺漏、延遲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費、工期延誤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于上述計劃的審核批準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責任;16.3 如果乙方的材料進場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的備料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采取補救措施。任何因乙方責任導致材料計劃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上述通知并不能減少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16.4 所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由乙方負責及時清點接收
51、,負責配合卸貨,并辦理領用手續。材料一經領用,均由乙方負責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現場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或損壞,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所有甲方供應的材料,如果需要退場,乙方應負責提供裝車等人工配合工作;如因乙方計劃不周而導致材料多進現場,該等多進現場材料之退場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16.5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其材質必須符合技術規范、設計之要求,并在甲方認可的合格供應商中采購。乙方在正式采購之前,須提供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的資料(圖紙、技術資料、樣品、報價、施工做法等)給甲方,待其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后乙方才能采購和使用,否則一切材料退場及工程返工等損失均由
52、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第十七條 檢查與驗收17.1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7.3 甲方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17.4 因甲方指令失誤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7.5 乙方質量保證措施:
53、17.5.1 乙方應建立符合甲方的ISO9002:2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及符合工程特點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保證措施,在簽訂合同后15天內報甲方審核。乙方提交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保證措施一旦通過甲方的審核。乙方必須認真執行,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如因乙方質量體系運轉不靈、措施不力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17.5.2 三檢制:本分包工程的實施執行“三檢制”。在與其它分包單位交叉施工時,上道工序要為下道工序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注重現場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護,下道工序要注意保護上道工序。由于交叉施工相互破壞造成的返工、返修、工期損失等由導致破壞的分包單位承擔。17.5.3 質量整改通知單:對于乙方施
54、工質量不符分包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發出“質量整改通知單”。乙方在接到甲方“質量整改通知單”的要求認真、及時整改,若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將根據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罰款,且甲方有權另行雇傭其它分包單位代替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經濟支出及工期損失。17.5.4 技術及質量資料:乙方需配合甲方進行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的制作,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工程所在地建委等有關管理部門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或分包工程所在地政府的關于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甲方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及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之規定中的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等要求
55、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的技術及質量保證資料。所有獲得甲方審批的文件、資料、材料、設備等,并不能免除乙方之任何責任。17.5.5 乙方的資質、上崗證及工人勞動合同等:乙方在簽訂合同后3日內,乙方必須將企業資質、項目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特殊工種人員的上崗證等文件的復印件報甲方備案,提供工人花名冊、勞動合同、上崗證及提供每月在指定銀行辦理的工資卡信息(工人最低工資標準及需辦理的任何備案取證繳費須符合工程所在地相關建設管理部門要求)。17.6 質量問題反映: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或隱患須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處理,如在施工中發現乙方對質量問題隱瞞不報的,甚至未經總包允許自行處理的,甲方將給予乙方每發
56、現一次 5000 元的處罰,并保留其它向乙方索賠的權利;17.7 隱蔽工程的檢查:隱蔽工程是指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達到設計、規范要求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經自檢合格后在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時提供包括自檢記錄、隱蔽驗收的內容(資料)。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重新驗收,達到設計要求、規范標準,報監理驗收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未按上述約定組織施工,每違約一次甲方將給予乙方5000元的處罰,并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力。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與環保、職業安全 18.1 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努力營造綠色建筑。18
57、.2 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滿足甲方制定并經國家權威部門認證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的要求,保證施工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18.3 乙方進駐現場員工需接受ISO14001環境管理、OHSAS18000職業安全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18.4 乙方在運輸材料【包括廢料】、機具過程中應執行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的規定。18.5 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或通往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乙方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乙方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
58、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18.6 乙方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運輸機械噪聲超標或機械漏油污染環境。運輸車輛要定期進行噪音檢測。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機械要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18.7 車輛進入現場禁止鳴笛。18.8 【詳見安全協議、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協議書】。乙方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第十九條 圖紙技術資料19.1 甲方將于本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圖紙。19.2 乙方具有協助甲方審查本工程圖紙和技術說明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和不足的責任和義務,乙方
59、應在甲方提供圖紙后14天內將其認為相關圖紙(包括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書面方式報告甲方,乙方可以在此書面報告中附上關于彌補或修改此類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議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議或方案實施對合同價格的影響。如果乙方遲于上述期限提出圖紙的缺陷、疏漏或不足,則在本分包工程的施工過程中,乙方只能提出技術變更,必須按甲方批準或指示的變更實施外,并將不會得到任何費用的補償和工期順延的許可。第二十條 合同文件組成與解釋順序20.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 20.2 本分包合同條款a) 本分包合同書;b) 明確雙方職責的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如有);c) 甲方審核批準的
60、施工方案;d) 合同圖紙e) 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協議書f) 安全施工協議書g) 承諾書等h) 履約授權管理協議20.3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方書面指示為準。第二十一條 總包合同的終止21.1 如果在乙方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無論何種原因,當總包合同終止時,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分包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無條件撤離現場,結算事宜另行協商。第二十二條 禁止轉包與再分包22.1 乙方不得轉包其分包工程。22.2 乙方不得將其分包工程全部或部分進行再分包。第二十三條 違約23.1 乙方的違約23.1.1 如果乙方出現以下方面的錯誤:1)
61、乙方被依法判定不能支付到期債務,或者自愿或非自愿地宣告破產、停業整頓或解體(為合并或重建目的而自愿的清理除外)、或者已失去償付能力;或者與其債權人做出安排,或做出對債權人的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的監督委員會監督之下執行分包合同;或者如果由一個破產案件產業管理人、遺產管理人、財產受托管理人或資產清算人被指定監督他的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者如果對乙方或其財產采取的任何行動或發生任何事件,根據任何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的行動或事件實際上相似的效果;或者乙方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或者其貨物被扣押;或2) 乙方已否定分包合同有效;或3) 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分包合同約定開工或實施分包工程;或4) 在
62、甲方根據本款的規定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補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絕執行或忽視此類指示;或5) 乙方無視甲方的事先書面警告,反而固執地或公然的忽視履行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其任何義務;或6) 業主或工程師根據總承包合同規定預先通知甲方后,要求甲方將乙方從總承包工程上撤出;或7) 根據分包合同的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記或從有關機構獲得必要的認可;或8) 在完工之前沒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或9) 乙方不能順利而努力地執行分包工程;或10) 乙方轉包本分包工程。如果根據上述情況,且在不影響甲方任何其它權力或采取任何補救方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分包合同,在通知乙方后,立
63、即終止對乙方的雇傭。隨后甲方可占有乙方帶至現場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設備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承包商將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補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認為適當,他可以將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將所得收入用于補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款額。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響甲方采取其它維護其利益的權利。23.1.2 對于因終止雇傭而導致的甲方的所有損失將由乙方來承擔,包括甲方必須重新雇傭其它分包商而發生的額外費用。23.1.3 對于乙方的雇傭的解除將不免除乙方在解除雇傭之前為履行分包合同的所有行為、工作等根據此分包合同應負的所有責任。23.1.4 發生此類合同終止情況時,受上述條款的約束,
64、甲方與乙方的關系應按下述情況處理:即乙方已拒絕接受分包合同,以及甲方根據上述條款發出通知后決定接受這一拒絕行為。23.2 總分包雙方明確約定,對于在本合同項下產生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宜產生的乙方對甲方擁有的債權,乙方承諾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除非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轉讓,否則,乙方應在違約轉讓債權之日起五日內,按照違約轉讓債權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并應承擔違約付款責任。第二十四條 爭議與裁決24.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24.2 本合同中關于
65、管轄權的約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過債權轉讓或其它方式對涉及本合同約定事項或與之相關的事項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另行約定或對本合同關于管轄權的約定進行變更,如發生類似情形,該等約定亦屬無效。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25.1 不可抗力指業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類事件的發生給合同一方的履約造成不可能或減弱。25.2 當不可抗力事件涉及乙方施工現場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根據分包合同的約定處理。25.3 處理措施: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積極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
66、,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25.4 費用承擔原則:25.4.1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25.4.2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25.4.3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承擔,雙方另行協商。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移交甲方資料齊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職責,保修期結束,本合同即告終止。第二十七條 其它約定27.1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會議紀要/談判記錄等形式解決。27.2 雙方承諾不將本合同成交價格透露給任何第三方。27.3 本合同所述之內容與條款只限于 XXXX 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細節透露給任何第三方。27.4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地址 : 地址: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賬號 : 賬號: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21 BZTF-03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