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_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甲方:_乙方:_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注冊地址:郵編: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地址:郵 編:聯系電話: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郵 編: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買受人:籍貫:性 別:住址:郵 編: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
2、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 、編號為 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批準文件號: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_】_號。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
3、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棟【座】_單元_層_號房,戶型為_房_廳_廚_衛,封閉式陽臺_個,非封閉陽臺_個(見附件一)該住房層高為_米,屬_結構。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棟【座】_單元_層_號房(見附件一)該房屋層高為_ 米,屬_結構。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
4、筑面積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政府定價批準文號為:武價函【 】_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 元。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_%,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元(1%)=_元,合計總金額為:_ 百_拾_萬_千_百_拾_元整。2、該房屋屬非政
5、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元,合計總金額為_百_拾_萬_千_百_拾_元整。第五條 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書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房屋交付后,產權
6、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種方式進行處理: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7、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_ 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xx日內簽署補充協議。2、雙方自行約定:(1)_ _ _;(2)_ _ _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_.2、分期付款:_.3、其他方式:_.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出賣人應當在_年_月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
8、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_ .(2)供電_ .(3)供氣_.(4)排水_ .(5)綠化_ .(6)有線電視、寬帶_ .(7)小高層、高層電梯_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xx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
9、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1、_.2、_ .第九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xx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xx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xx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
10、簽訂補充協議。第十條 違約責任(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
11、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2、_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過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
12、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2、_.(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
13、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種方式處理。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2、_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項處理: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賠償買受人損失。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
14、金。3、_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
15、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1)物業管理用房;(2)_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_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3、_.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xx】30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
16、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頁,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份,買受人_份,_份。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