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非住宅建筑供用熱合同(計量收費)(xx)_年月合同編號:_供熱單位:_(以下簡稱甲方)用熱戶:_(以下簡稱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供熱用概況()供用熱地點:(二)供用熱建筑名稱:(三)供用熱建筑使用性質:類別:公共建筑 工業建筑 農業建筑其中公共建筑: 辦公建筑 教育建筑 科研建筑 文化建筑 商業建筑 體育建筑 醫療建筑 交通建筑 司法建筑 紀念建筑 園林建筑 綜合建筑 其他建筑說明: (四)換熱機組容量:_KW(五)建筑總熱負荷:_KW(六)
2、采暖方式: (七)開始用熱時間:_年_月_日第二條 供熱采曖費計算()計算方法供熱采暖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基本熱費=基本熱價計費面積計量熱費=計量熱價用熱量(二)供熱價格1基本熱價:_元/平方米2計量熱價:_元/千瓦時(kWh)折合_元/吉焦(GJ)_(1GJ=27778 kWh)(三)計費面積:_平方米(四)遇供熱價格、計費面積調整時,應重新計算供熱采暖費,已交納供熱采暖費的,差額部分實行多退少補,實行優惠的按原方式繼續執行。(五)乙方建筑產權性質如有變化,按我市有關規定重新計算供熱采暖費。第三條 供熱采暖費支付與結算()雙方約定,按_種方式交納供熱采暖費。1乙方應在本市供熱期前向甲方交納
3、基本熱費。計量熱費按月進行結算,每月_日前向甲方交納,甲方應向乙方開具財稅部門統一印制的采暖收費票據。2乙方應在當年12月31日前按面積熱費標準向甲方交納采暖費,甲方應向乙方開具財稅部門統一印制的采暖收費票據。面積熱費=面積熱價計費面積面積熱費金額為:_元人民幣(小寫)元人民幣(大寫)甲方應在采暖期結束后,30日內告知乙方采暖期所用熱量。乙方如有異議, 應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出復核申請,甲方應對熱量表讀數進行復核,無異議后雙方確認。甲方自6月1日起,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一)項的方法計算供熱采暖費,并與乙方進行結算,供熱采暖費實行多退少補。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二)由于熱量表故障等問題導致
4、無法正常計量或計量不準確時,乙方計量熱費選擇下列第_種方式進行計算。1故障期內用熱量按乙方上一年度采暖期的平米日平均用熱量與故障實際天數及計費面積的乘積。2故障期內用熱量按價格主管部門認可的用熱量定額與計費面積的乘積除以法定供熱天數后,與故障實際天數的乘積。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三)經由相關管理部門認定,若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熱量表損壞時,乙方全年供熱采曖費按面積熱費的120%收取,并承擔熱量表維修或更換費用。第四條 供熱期限及服務質量(一)法定采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氣溫出現特殊低溫情況,甲方應按市政府的決定提前供熱和延期停熱。(二)在采曖期內,乙方的建筑用熱量、室內
5、溫度及安裝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和我市相關設計規范標準執行,并約定如下:_第五條 設施管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對供熱設施的管理范圍約定如下:(二)甲乙雙方各自負責管理范圍內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三)乙方的供熱設施須符合與甲方供熱管網的對接條件。(四)乙方擴大用熱面積或對供熱設施拆改或做其他變動時,應與甲方協商后方可進行。(五)結算熱量表及遠傳通訊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甲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結算熱量表由甲方進行管理。(六)當甲方或乙方對結算熱表的準確性發生爭議時,可到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定。送檢的熱量表拆、裝及淸理等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派專人現場配合,出甲、乙共同送至市場和質
6、量監督管理部門并由雙方簽字,檢定費由提出方先行墊付。經檢定合格,熱量表拆、裝、淸理費用及檢定費出提出方承擔;經檢定不合格,熱量表拆、裝、淸理等費用及檢定費由甲方承擔。采暖期中,熱試表送檢期間乙方用熱量按第三條(二)項約定計算。第六條 暫停和恢復供熱(乙方需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請。暫停和恢復用熱期限最短為一個采暖期,實施范圍應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二)對于暫停用熱不影響第三方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雙方簽訂停熱協議書,明確約定停熱時間、停熱處理方式、協議期滿延期等內容,并由乙方繳納停熱期間的熱能損耗補償費。暫停用熱期間,
7、每個采暖期熱能損耗補償費收取標準為面積熱費的20%。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供熱。(二)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供熱采暖費。(三)甲方對乙方供熱設施進行檢査,對管理范圍內的供熱設施進行檢査維修。(四)在采暖期內,甲方提供24小時值班服務,及時處理乙方反映的供熱問題。(五)因設備發生故障等原因需暫停供熱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六)乙方供熱設施發生漏水等故障,對公共安全和第三方的利益造成嚴重影響時,甲方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通知乙方;需要入戶搶修而乙方不能及時趕到現場的,甲方應通知公安機關、街道辦事處和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入戶搶修。(七甲方提前3日公示打壓試水時
8、間。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按合同約定交納供熱采暖費。如甲方不能開具財稅部門統一印制的采暖收費票據,乙方可拒交采暖費。(二)甲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標準時,乙方可向市或所在區、縣供熱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三)乙方對管理范圍的供熱設施進行維護與檢修,保證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四)乙方不得拆卸、改裝、遮擋、毀壞熱雖表設施或干擾熱量表裝置正常計量,不得采取加鎖等方式影響甲方檢查熱計量設施和抄表。(五)乙方不得排放和取用供熱系統內熱水。(六)乙方配合甲方供熱系統打壓試水。(七)乙方配合甲方檢査維修供熱設施。(八)用熱戶變動時,乙方應將其管理的供熱設施使用狀況和交費情況告知新用熱戶,并和新用熱戶共同向甲
9、方申請辦理供用熱合同變更手續。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一)在采暖期內,由于甲方責任,不能滿足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建筑寬內溫度的,經測量,乙方室內溫度低于本合同約定溫度,超過24小時仍未解決的,應退還乙方相應部位、相應天數、相應比例的面積熱費,不足24小時部分不計算天數。具體比例為:低于標準2(含2)以內的,退還比例為10%;低于標準在2(不含)-6(含6)之間的,退還比例為50%:低于標準超過6的,退還比例為100%.當室外溫度低于我市室外采暖設計計算溫度時,甲方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室外溫度以市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由甲方提供相應證明,測溫時間與氣象部門發布的溫度時點相差不應超過30分鐘。乙
10、方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室內溫度達不到標準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其他用熱戶溫度也達不到標準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1擅自擴大供熱面積、改變房屋結構或者供熱設施的;2遮擋散熱器影響供熱效果的;3排放和取用供熱系統內熱水的;4擅自安裝其他設施影響供熱效果的;5建筑物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二)因甲方責任,未按照我市采暖期規定供熱的,按未供熱天數雙倍退還按面積計費方式計算的采暖費。不足24小時的,按1天計算。(三)因供熱設施故障或停水、停電等外部原因造成停熱的,甲方按停熱天數退還乙方面積熱費,不足24小時的,不計算天數。(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八)項,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
11、,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供熱采暖費,從逾期之日起分別每天加收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相應金額萬分之_的違約金,甲方未停止供熱的,乙方補交供熱采曖費時,需交納違約金。甲方未停供熱的,供熱采暖費恢復按面積計費方式;暫停供熱期間,違約金不再累計,供熱采暖費按熱能損耗補償費的標準計算。乙方交納應交供熱采暖費和違約金后,甲方予以恢復供熱。(二)違反本合冋第五條第(四)項,乙方應賠償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_。(三)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甲方有權停止供熱,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_。(四)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
12、(六)、(七)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影響第三方正常采暖的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五)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八)項,由乙方承擔責任。第十一條 其他_。(二)爭議的解決本合冋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_種方式解決。1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訴。(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為_年,從_年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供熱政策調整,本合同內容與政策不一致的,雙方按新的規定執行(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供熱方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六)木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蓋章)_ (蓋章)_甲方法定代表人:_ 乙方法定代表人:_(或授權代理人):_ (或授權代理人):_電話:_ 電話:_開戶行:_ 開戶行:_帳號:_ 帳號:_聯系地址:_ 聯系地址:_郵政編碼:_ 郵政編碼: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