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總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土石方挖運及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簽訂日期: 第 2 頁 共 20 頁 項目土石方挖運及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合同土石方挖運及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土石方挖運及基坑支護工程經招標,甲方同意委托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設計單位: 4.工程現場條件 (1)乙方施工的
2、臨時用水、用電均可以從甲方提供的用水用電點引接,乙方須安裝計量儀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施工期間,樁基補樁施工、樁基檢測、白蟻防治、土壤氡檢測等工程同時施工,因此乙方進場后需要注意與各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 二、工程承包范圍 1.按照甲方提供的 基坑支護施工圖紙( 設計項目編號 ,版次: , 年 月 日出圖)的全部內容及相應的施工措施內容(含基坑變形監測及開挖過程中已施工完成的樁體的成品保護、監測工作)。 2.上述施工圖范圍內的附著物(樁體除外)清除、土方開挖、石方爆破、外運等。 3.開挖過程中避免損傷預制樁體(甲方負責及時安排對影響土方開挖的樁體進行截斷),對地下管線要加固保護
3、,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費由 方承擔。4.場地降水、排水及防雨措施包括所有集水井、集水坑、降水井,坡頂排水溝、坡腳排水溝、沉淀池的制作。基坑形成后,應保證基坑無自然積水。 施工圖中所示以及施工過程中的降排水設施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即乙方從進場之日起,到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止,場地降水、排水臺班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洗車池、坡頂排水溝以及排污與市政排水系統銜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現場與市政道路銜接的土石方開挖及外運。 6.所有土石方外運棄土地點由乙方自行解決。 7.乙方施工過程中,與樁基補樁工程施工同時進行,乙方工作面視具體情況調整。 8.乙方應無條件的配合樁基檢測單位提供樁基檢測的工作作業面
4、(含挖掘機、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的配合)。當檢測工作影響到乙方關鍵線路施工時,經監理、甲方確認后,按實際影響的時間給予乙方工期順延。9.甲方具有調整以上承包范圍、工程內容和施工分界的權利。三、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為施工圖單價包干,該包干價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水電、包施工措施費、包質量、包缺陷修復費、包工期、包趕工措施費、包臨時停水停電引起的誤工及窩工補償費、包風險、包環境保護、包施工期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現場二次搬運、包已完工程成品保護、包工完場清、包通過有關部門的質量與安全檢查、包竣工資料整理、包驗收合格、包國家規定的各種稅費以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工程因實際需要,由非乙方原因
5、引起而發生的趕工措施費按實際以簽證的形式,經甲方確認,按實結算。 2.本合同價款是乙方充分理解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后,由乙方根據施工圖紙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計算實物工程量、已考慮市場風險,并結合自身實力,在保證工期、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圍內所有工作的最終承諾合同價。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可能發生的一切施工措施費、水電費、臨時設施費、監(檢)測費(除基坑變形第三方監測外)、應繳納的各項稅款和行政費用。 3.根據工程發包定標原則,經雙方協商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屬于乙方報價失誤而造成的價格誤差,本合同簽訂后,合同造價不予調整。 4.合同外的子目(包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單及現場
6、簽證)單價按照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價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子目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子目單價在工程竣工結算時調整造價;本合同價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子目單價,可以參照類似子目單價在工程竣工結算時調整造價;若本合同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子目單價,由乙方在設計變更發生后3天內向甲方報送合理的子目單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價5天內給予批復,在工程竣工結算時調整造價。項目單價的定價原則可參照現行 和施工期當期信息價下浮 %。 消耗量標準中沒有的項目,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變更價格。若上條(第4條第款)協商不成,則按甲方以往工程市場價格。四、合同工期1.本工程總工期 個日歷天。開工日期以監理
7、單位開具的開工令為準。為確保合同工期的實現,乙方承諾使用下列主要施工機械(見下表)(1)名稱 ,型號 ,數量 ,(2)名稱 ,型號 ,數量 。 2.工期延誤 (1)工期延誤違約賠償乙方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之工期完工,每延誤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誤期損失賠償費,誤期損失賠償費不超過合同暫定總價的5%;如果乙方延誤工期達到15天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乙方必須辦理書面工期簽證后方能順延工期,否則結算時不予認可。 (2)工期調整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影響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調整:a.因設計變更影響到關鍵工
8、序工期的;b.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c.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停工的;.上述情況發生后2天內,乙方就工期調整的緣由,向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答復。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人民幣金額大寫): 。 (小寫):¥ 。 本工程的承包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為暫定工程量,結算按實調整。工程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工程完工后的結算依據之一。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后五天內提交合同總價5%的履約保證金或
9、銀行履約保函。 (2)本工程開工后,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監理報送當月的已完成工程進度款報表。監理單位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完畢,甲方自收到乙方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7天內,并按照報表里當月實際形象進度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的70%計算出工程進度款支付額(若月應付進度款低于10萬元的滾動入下期進行支付)報甲方審批,向乙方支付該施工期間經審批確認的工程進度款。 (3)本基坑支護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85%(扣除每月已付的進度款及其他按合同約定應扣除的款項); (4)本基坑支護工程驗收合格后30天內,乙方按甲方要求報送結算申請和全部結算資料,甲方收到有效完整的結算申請和全部結算資料30天
10、內完成結算,結算審核完畢并經甲乙雙方確認后10天內,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5%(扣除每月已付的進度款、按合同已付的款項及其他按合同約定應扣除的款項)并退還合同總價的5%的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不計利息)。 (5)剩余結算總價5%的工程款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預留,保修金在基坑回填或者工程竣工一年后一次付清(以時間先到為準)。在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已解決,并扣除保修期內應由乙方支付的相應費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付款申請后20日內付清(不計利息)。 (6)每次付款,乙方需出具等額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甲方有權推遲付款。 六、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條款;
11、 2.經甲方確認的工程報價單、預算書;3.規范、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合同履行中,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商或往來文件;七、工程質量要求及驗收1.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照設計圖紙和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施工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設計及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并一次性通過驗收。2.施工中必須滿足且不僅限于以下規范標準要求:(1) 地區建筑深基坑支護技術規范;(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1999;(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
12、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在履行其職責方面不能勝任或玩忽職守的乙方施工管理人員,但替換的人員必須經甲方確認,并在一周內到崗。 2.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工程質量和進度,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3.當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違約情節的輕重程度,在對乙方的應付款中扣除相應違約金。 4.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及時簽發設計變更、工程變更和各項簽證。 5.合同簽訂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套。6.甲方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總代表,聯系電話 ,對工程進行監督,負責協調解決有關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審查并批準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進
13、度計劃,確認乙供材料是否符合甲方材料樣板要求。7.甲方委托 監理有限公司對本工程實行建設監理,監督乙方的施工質量、施工進度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實施及完成,乙方須服從甲方、監理的指令和協調。8.甲方向乙方提供測量用控制點和現場地形圖(標定地下室開挖范圍和開挖深度)。9.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各一個,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10.甲方可向乙方提供部分辦公和生活等房屋及設施,相關費用將在應付的合同價款中扣除。11.及時辦理工程量的簽證確認工作,工程量的簽證確認應在三天內辦理。 九、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
14、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1.指定 為乙方駐現場代表,聯系電話 ,負責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須確保本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員有足夠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擔任相應的施工及管理工作和技術工作。乙方現場代表及工程主要人員必須常駐現場, 遇特殊情況,經監理、甲方同意除外,否則,按每天2000元/人.次的違約金標準,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施工圖進行施工。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改變設計意圖和使用材料,如發現假冒偽劣設備、材料,由乙方負責更換和返工,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工期損失由乙方自負,并向甲方進行相應的違約經濟賠償。3.乙方承諾對圖紙上所有部位材料、規格、尺寸、
15、施工工藝、構造做法等都已明確知道,能按照設計要求的效果完成所有工作,并且所有報價均已包含為完成面材料施工所需要的構造施工費用。4.乙方進場2天內必須按總工期要求,精心編制詳細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報監理、甲方審批后嚴格執行。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與監督。如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的趕工要求(例如增加機械設備及勞動力的投入)并向監理、甲方提交趕工及施工安全的措施(方案),經監理、甲方批準后執行,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當乙方進度無法滿足總控進度計劃要求,造成甲
16、方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接受甲方對其進行的索賠或違約責任的追究。5.乙方進駐工地范圍,應嚴格服從甲方、監理方的管理。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對樁體造成損傷(壞)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補樁和補救措施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并承擔相應的工期損失責任。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乙方對其承擔全部責任。8.乙方自行承擔自己施工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自行提供并承擔其施工現場內所有的施工水、電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施工現場必須滿足深圳市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在由乙方管理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
17、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9.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出廠合格證、材質證明、試驗報告等原件或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10.乙方應將其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或其他缺陷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監理和甲方。11.乙方應保證施工質量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否則有責任接受甲方的索賠。無論監理方和甲方是否進行了檢驗,均不解除乙方對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質量所負責任。12.嚴格遵守甲方、監理有關現場(工地)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程序,配合總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加強工地現場施工和人員管理,并承擔違規而引起的經濟處罰和因違規而被責令停工造成的經濟損失。13.非乙方原因
18、導致的工期順延的事件發生,按照本合同規定可以順延工期的,乙方必須及時辦理書面的工期簽證手續,否則甲方可以不予認可。14.乙方所占用的施工場地須嚴格按照監理和甲方指定的區域和時間使用,并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測量放線點進行保護。15.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16.乙方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到工完場清并及時將施工垃圾清理并及時外運,如乙方不按此要求執行,甲方按1000元/次的違約金標準,在對乙方的進度款中扣除相應款額。16.在合同終止前,如乙方未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力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
19、生的費用。十、材料的采購供應要求1.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規范、甲方要求,按“合格品”質量等級的基本要求進行材料采購。2.對于甲方認定廠家品牌的材料,就是甲方認定材料的生產廠家、產地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指定進行采購供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方也有權改變材料的品牌,新定材料的價格高于原定清單價格,甲方補差給乙方;新定價格低于原定價格,甲方在乙方承包價款中扣除;新定價格等于原來價格,甲方不補不扣。甲方認定廠家品牌的材料以及改變材料廠家產地,不能免除乙方應當承擔的采購質量保證責任,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免責。3.乙方采購的材料,必須報送材料的生產廠家、產地、品牌、規格型號和質量等
20、級資料。甲方認為該材料已經或者可能對工程質量、工期等帶來不利影響時,有權更換材料,乙方不得拒絕,且不能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4.嚴禁乙方采用非國家標準材料和私自代用材料。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和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甲方材料樣板不符的產品,監理和甲方代表提出禁止使用的,乙方應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設計、規范、甲方材料樣板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5.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需對甲方已確認的材料進行替代,不得降低檔次標準,且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增加的
21、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費用相應扣除。十一、設計變更1.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按設計變更施工。如果設計變更所涉及的材料已經訂貨(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材料訂貨合)或進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或浪費,乙方需書面報監理、甲方現場確認處理,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確認的,甲方承擔其相關處理費用。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追加的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如果影響到關鍵工序,經甲方確認后,可以調整工期。2.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相關部門批準。3.確定變更工期:發生設計變更后,如設計變更影響到關鍵工序的工期
22、,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要求,報甲方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工期變更,應于 5 天內通知乙方。如設計變更不影響關鍵工序的工期,則工期不予調整。十二、檢查和中間驗收1.乙方應認真按照規范、標準、圖紙、材料樣板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安排施工,隨時接受監理及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監理及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3.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監理單位以及甲方代表
23、。經驗收合格后,監理單位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監理單位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必須補簽驗收手續。4.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監理單位不簽字,視為監理單位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監理單位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5.無論甲方代表或監理單位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如對乙方工期造成影響的,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十三、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應按國家及 (省
24、、地區)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2.乙方應遵守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的管理規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3.施工中及時清運垃圾,保持現場文明。工程竣工驗收前及移交前均應認真清理現場,達到竣工驗收要求。4.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做好清潔工作,達到驗收要求否則,由甲方聘請第三方進行清潔,費
25、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應遵從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護等工作。十四、竣工驗收與結算1.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在工程基本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提前3天書面將竣工驗收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并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意見進行整改,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并在修改后及時書面提交再次驗收的時間。2.甲方在乙方要求的竣工驗收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3.竣工日期的認定:若一次性通過驗收,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若需再次驗收時,應為再
26、次驗收通過時的日期。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7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4套完整竣工資料(含竣工圖及電子文檔)和竣工驗收報告,同時甲方在驗收通過后7天內組織辦理工程的移交工作。5.在工程移交后,乙方應從施工現場清理并運出乙方裝備、剩余材料設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保持整個現場及工程整潔,達到竣工使用狀態,不保留任何設施。如乙方未在甲方或監理允許的合理時間內把所有的乙方裝備、剩余材料設備、垃圾及各種臨時工程運走,則甲方可以:委托他人將乙方的裝備、剩余材料及乙方的其他財產覓地存放;委托他人清除并運走垃圾、廢料。因上述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的結算款內扣除。6.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27、,則監理應根據竣工驗收意見,在驗收工作完畢后3天內向乙方發出整改指令,要求乙方對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工程限期返工或修復,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為止。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應重新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按照第1款的約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7.工程驗收合格后30天內,乙方應向監理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結算資料,7天內監理向甲方轉報,甲方在收到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30天內審核竣工結算并將審核后的結算書返還給乙方。(1)乙方同意甲方審核的結算書并簽字蓋章確認后20天內,甲方辦理完相關手續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結算價款的95%;(2)乙方不同意甲方審核的結算書,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審核的結算書20
28、天內與甲方共同協商確認,并且在確認的結算書由乙方簽字蓋章后15天內,甲方辦理完相關手續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結算價款的95% ; (3)乙方報送的結算金額必須真實準確,若乙方報送的結算總金額或結算單項金額超過最終審定金額的3,則甲方可按照超過部分的10作為違約金,在對乙方結算金額中扣除。8.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各方責任。十五、工程保修1.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乙供材料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
29、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限期免費保修責任范圍。2.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等全部內容。3.保修期限:一年。4.工程質量保修金:按合同總結算價款的5%在工程結算款中截留。甲方在竣工檔案驗收合格后30日內將剩余工程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支付給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發出維修通知24小時內到場進行維修,如乙方不按時到場維修或維修達不到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在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6
30、.因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有償維修,只收取成本費。十六、保險1.乙方必須辦理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2.投保后發生事故時,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隔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3.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受。十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動亂、瘟疫、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7級以上的地震、12級以上的大風、持續降水3小時且降雨量為50 mm以上、40 攝氏度以上并持續2天的高溫天氣等自然災害(臺風、降雨以及高溫天氣的等級或數量以當地氣象預報
31、部門為準)。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監理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乙方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監理通報受害情況以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監理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乙方向監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3.本工程的有關各方均應始終盡所有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對本工程及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損失減至最小。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甲方和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
32、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裝備損壞、用于本工程的周轉材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裝備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停工期間,乙方應監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任何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責任。 十八、工程停緩建、退場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
33、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經濟支出,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無條件退場:甲方及監理單位認為乙方現場管理混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三次以上仍不進行糾正。 5.退場規則甲方簽發退場指令后,乙方當天應停止一切施工并無條件退場。甲乙雙方當天對施工現場作全面的錄像、拍攝,用以確定乙
34、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如乙方不予配合,結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監理方拍攝、錄像的紀錄為準;甲方對乙方在退場前已完成的工作量按驗收合格的成品數量及合同單價結算,甲方不承擔乙方已施工的半成品及已到場的所有設備、材料的費用;如乙方拒不執行退場指令或延緩退場,造成甲方指定的其他隊伍無法按時進場完成后續裝修工作,甲方將追究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十九、違約與毀約1.違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單方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2.毀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
35、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毀約金。3.賠償經濟損失的范圍: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出必要通知、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4.損失的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5.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后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6.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需提前十天通知違約方并簽訂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協
36、議書,報原合同審查部門審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時,甲方具有決定是否接受或扣押與本工程有關的屬于乙方在現場一切的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8.一經發現乙方有轉包本工程的現象,甲方有權采用停工、驅逐出場或解除合同的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二十、爭議 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仍不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均須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
37、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二十一、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生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任何部分轉讓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依據本條第、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雙方解除合同協議后本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十九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4.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乙方裝
38、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場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5.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二十二、合同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除違約、索賠和爭議條款外,甲、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義務,工程竣工交付完畢,至保修期滿尾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3、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條款中的“天”未經特別注明的,均指“日歷天”。 5、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共 件)1.工程報價單2.工程質量技術要求(本頁無正文)發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銀 行: 開 戶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編 碼: 郵 政編 碼: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第 20 頁 共 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