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風險控制絕了,單單銷售前風險控制就199個檢查點本報告為偉聯置業獨創知識產權,未經書面許可,本報告的任何部分都不可被擅自引用、復制、傳播及擴散。2 Contents Page目錄頁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一章其 他第二章3 過渡頁為什么地產開發30年沒有遇到過大的危機?難道有神助?非也,得益于完整的風險地圖體系,的風險地圖,涉及房地產全生命周期的320多個環節,其他房企的風險管控,相比,簡直就是裸奔上陣.限于篇幅,今天分享的是:營銷環節的266個風險控制點,望大家學習借鑒?4 Transition Page過渡頁第一章售前風險控制篇5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檢查點1.是否已
2、取得完整土地權利,是否有摘牌成交確認書(掛牌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土地證 ;2.合同中規定的建設指標(容積率、綠化率等)以及配套建設指標(如會所、居委會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民警室等),公司是否按其規定報批復及建設;3.如未按合同規定設計或報建的,要否承擔違約等責任,應否取得出讓人的特別許可;4.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公司其他義務,有無違約風險;5.閑置和延期開發風險:合同有無規定按期開發,有無對開發及竣工時間均作要求?公司的開發行為有無違約風險?尤其關注有無土地閑置風險;6.限價房特別關注:出讓合同中的所有特別約定,能否按約定履行,實際設計、施工方案及對外宣傳、承諾是否
3、與其一致。包括,有關設備和材料的規定:包括電梯、潔具、櫥柜、門窗、燃氣爐、暖氣片、插頭插座、燈具,這些東西的品牌、型號、性能;7.如果以上特別規定未能履行,是否應取得出讓人的許可。6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節 其他合作協議書檢查點如通過合作等方式取得土地,則審核合作協議中有關土地及與銷售有關的相關規定。7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三節 土地使用權證檢查點1.證件是否已取等。2.土地使用權有無抵押,如有抵押,有何措施保證即時解除?3.土地使用權如果被抵押且銷售時不能解除,銷售時有無采取對應措施告知購房人?4.土地使用權對應的土地使用年限、用途,是否是銷售合同及銷售宣傳對應,有無宣傳錯誤?5.
4、土地使用權證對應的土地使用權人是否與銷售合同及銷售宣傳對應,有無宣傳錯誤?6.土地證的紅線范圍是否與我司實際建設用地范圍一致?有無在紅線外用地上搭建建筑物的風險?7.物業管理合同中確定的物業管理區域與土 地證確定的紅線是否有沖突?8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四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檢查點1.是否已按時取得證件?2.證件是否為臨時,是否已過期限需要更新?3.許可的建設范圍是否與我們實際建設范圍一致?4.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對項目完工要求? (1)施工總包合同1評估公司是否完整地保存了招投標資料、對投標人有無做資質考察、總包人有無合法資質。(2)對同一工程內
5、容,對比陰陽合同的實質性條款是否一致,包括合同價款、計價依據、保修期等重要內容(3)陰陽合同不一致的,判斷效力及公司風險,評估要否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4)有無對分包、轉包、勞務分包作限制性約定及責任的分配約定?(5)合同竣工時間、保修期等是否與房屋銷售合同不一致,公司有無違約風險或其他風險?9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五節 設計委托合同檢查點1.設計人有無合法資質?2.項目設計要點是否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要點批復、項目總規劃圖、詳規圖、各期總平面圖一致10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規劃要點批復、公建配套批復、項目總規劃圖、詳規圖、各期總 平面圖 檢查點第六節1.規劃設計要點有無與土地出讓
6、合同約定不一致處?如有,有無與土地出讓方特別協商取得其同意?公司有無風險及如何應對?2.設計要點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或國家行業規范的強制性要求?3.重點關注1:物業服務用房,規劃批復如未明確面積的,規劃設計有無考慮此房?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法規規定?4.重點關注2:樓間距等可能符合國家規范,但仍有侵犯相鄰權的風險。5.重點關注3:餐飲等商鋪的規劃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范?6.重點關注以下事項:擬建設及宣傳比例與規劃要點比較,有無變化?有無不按規劃建設或宣傳錯誤的風險?7.重點關注1:配套,包括學校、會所、公共娛樂健身會所,老年活動中心、社康中心、會所、泛會所、泳池、兒童活動場所、商業餐飲 、
7、超市、管理用房、員工值班宿舍、等等,其面積、位置。8.重點關注2:車位,包括車位數、車位比例、車位分布。11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9.重點關注3:不利因素,變配電房、水磊房、垃圾轉運站、老人活動中心、社康中心、會所、泛會所、泳池、兒童活動場所、商業餐飲 、超市、管理用房、員工值班宿舍、公共廁所、人工湖、濕地、噴泉等配套設施的位置、大小、有無。10.重點關注4:樓盤或小區的主要經濟指標;包括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容積率、總戶數等。11.重點關注5:綠化指標:包括綠地率、綠化率、綠地面積(總綠地面積、人均/戶均綠地面積)、水面面積等數據。12.如出現以上不一致,是否已有風險應對方案,是否已考慮更改
8、規劃設計批復?如要更改批復,會否涉及到對前期已購房業主的違約?13.如出現以上不一致,如是首期銷售且合同還未簽署,則有無考慮針對錯誤宣傳在銷售合同中特別糾正?14.規劃變更:有無前后規劃設計變更?15.如有,實際施工和建設計劃有無對應調整?16.如有,對外宣傳及擬簽署的法律文件有無特別對應調整?12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七節 代征代建用地檢查點1.是否有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簽署代征代建協議?2.如有,公司的相關義務有無按時履行?3.如有,相關費用有無需要業主承擔,如需要,在何處取得業主同意?4.如有,公司后期在宣傳中有無正確告知業主?5.是否存在在紅線外用地上建設或收益但無依據的情形?13
9、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八節 學校、醫院、公交等各類配套設施合作合同檢查點1.合同、批復等確定的事宜是否與規劃設計相符合?2.合同、批復等確定的事宜是否與對外宣傳、向業主的承諾內容相符合?煤氣、水、電、電話、寬帶網絡、有限電視等基礎設施設備配套合同1能否按計劃建成,銷售合同確定的時間與此是否對應?14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九節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評報告、環評批復)檢查點1.項目是否取得環境評估報告和立項報告 2.重點關注批復中的建議3.公司的設計、施工有無按建議操作?4.重點關注1:項目噪聲測試是否達標?公司有無計劃按建議采取防噪、降噪措施?5.重點關注2:項目是否有特殊情節,如文物保護
10、區,有無特殊要求。15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節 節能批復檢查點1.節能報告及批復中的數據,公司是否按此施工?2.公司對外公示的節能數據,是否與批準合格的節能批復一致?地名批復1有無取得地名批復?3.被批準的地名是否有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及其他合法權益的風險?4.公司在確定地名前有無查詢上述風險?5.公司對外使用的項目名是否為批復的地名?有無不規范使用之情形?16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一節 白蟻防治檢查點1.是否屬于白蟻防治區?2.如是,有無簽署白蟻防治合同?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商品房預售許可證1在銷售前是否確保可取得該證?3.該證許可銷售的范圍是否與開盤范圍一致?4.開盤時間是否
11、在取證后10日內開盤?如不是,則開盤有無被行政處罰之風險?17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二節 選聘物業管理人檢查點1.當地有無明確要招投標,公司有無按規定執行2.中標人是否具備相關資質,有無違反風險3.物業服務合同是否已按規定備案4.物業服務各項收費有無違反當地規定。5.物業管理區域確定得是否合適18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三節 認購書風險檢查點1.解約責任的約定是否有風險2.是否體現集團三天無理由退訂內容3.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手續是否齊備4.第三人付款的,付款手續是否有風險5.所附的身份證件是否齊全、處于有效期19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四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風險檢查點1.項目名稱
12、是否和地名命名批復一致。2.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和土地證一致。3.土地用途是否和土地出讓合同、土地證一致。4.涉及技術要點的是否和批準規劃一致。5.建筑結構形式是否和工程規劃一致。6.層高的約定是否與交付標準一致。7.規劃變更責任是否明確合理。8.交房條件是否具備可操作性。9.配套交付時間是否在配套工程完工之后。10.交房時間是否早于施工總包房屋竣工和配套工程完工時間。11.產證辦理時間和義務約定是否合理。12.是否欠缺關于雙方 權利義務的主要條款。13.是否存在有重大風險的單方解約權條款。14.是否存在片面保護我方利益、顯失公平的“霸王條款”。15.涉及合同另行備案的,備案內容是否和合同一致。2
13、0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五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風險檢查點1.項目名稱是否和地名命名批復一致2.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和土地證一致3.土地用途是否和土地出讓合同、土地證一致4.涉及技術要點的是否和批準規劃一致5.建筑結構形式是否和工程規劃一致6.層高的約定是否與交付標準一致7.規劃變更責任是否明確合理8.交房條件是否具備可操作性9.配套交付時間是否在配套工程完工之后10.交房時間是否早于施工總包房屋竣工和配套工程完工時間11.產證辦理時間和義務約定是否合理12.是否欠缺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條款13.是否存在有重大風險的單方解約權條款14.是否存在片面保護我方利益、顯失公平的“霸王條款”15.涉及
14、合同另行備案的,備案內容是否和合同一致21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六節 賣合同補充條款風險檢查點1.對于不同用途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約定,是否需要作出補充約定2.正文欠缺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條款的,補充條款是否有約定3.對重大的紅線內外不利因素是否列入補充條款4.是否將紅線內、外不利因素提示作為合同附件5.語言表達是否存在歧義,可能得出對我方不利的結論6.關于會所、學校、幼兒園、車位的所有權約定是否準確,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指引商品住宅小區車位權屬問題的法律指引7.關于庭院、露臺、地下室等部位的權益約定是否準確,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指引要求8.公司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的,對按揭
15、客戶辦證是否有約定9.約定代收費或預交費用的,約定是否合法、合理10.分期建設的,對于配套等的分期交付是否有補充約定11.前期宣傳有誤的,補充條款是否有更正說明12.是否符合集團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指引的其他要求22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七節 買賣合同附圖風險檢查點1.涉及使用功能的,名稱標識是否準確2.附圖是否全部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內容3.是否和宣傳、設計、施工標準一致23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八節 商品房交付標準風險檢查點1.是否有不準確或夸張的修飾用詞2.涉及保修期的,保修期約定是否有依據3.是否和宣傳、設計、施工標準一致24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十九節 小區平面圖風
16、險檢查點附小區平面圖的,平面圖是否和最終規劃一致。25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節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風險檢查點1.前期物業服務人是否合法產生2.合同的簽訂形式是否符合集團關于物業公司與業主、開發商簽訂有關法律文件的指引的要求3.物業管理費的約定是否合法4.代收費用約定是否合法、合規、合理5.對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是否有約定,約定是否合法6.物業管理明細是否有與7.是否符合集團關于適應物權法要求調整物業服務相關文件及流程的通知26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一節 臨時管理規約風險檢查點1.合同的簽訂形式是否符合集團關于物業公司與業主、開發商簽訂有關法律文件的指引的要求2.項目名稱是否和地名命名
17、批復一致3.同時存在商業和住宅業主的,公約內容是否全面覆蓋4.內容是否符合集團關于適應物權法要求調整物業服務相關文件及流程的通知的其它要求27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二節售樓書、戶型圖、海報、宣傳單頁內部銷售百問等風險檢查點1.使用項目名稱與批準地名是否一致。2.售樓書、戶型圖、海報是否有印刷日期。3.售樓書、海報、報刊廣告是否有廣告為要約邀請的提示語,內容是否準確,字體、位置是否醒目。4.是否注明開發商的名稱。5.對商標的使用是否規范。6.委托代理公司銷售的,是否注明代理公司名稱。7.預售廣告是否注明預售許可證號。8.是否使用國家機關或其他工作人員的名稱。9.使用設計國家機關或其工作人
18、員的新聞、圖片或證書的,是否注明出處。10.是否只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28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11.使用人物照片、姓名的,是否取得他人的書面許可或授權。12.是否有侵犯他人名譽、隱私的內容。13.使用的圖片、音樂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14.是否有侵犯他人商標權或商號權的內容。15.對產品專利的表述是否正確。16.關于項目位置的示意圖或交通圖是否正確,比例是否適當。17.是否以行車時間代替實際距離。18.是否含有房產升值、保值或投資回報的不當許諾。19.提供按揭購房的,對按揭銀行、最高貸款額度及年限是否有提示。20.對使用的圖片屬于實景還是效果圖是否有提示。21.使用的戶型圖、總平面
19、圖、規劃效果圖是否有提示音,內容是否正確,字體、位置是否醒目。22.對房屋本身的介紹是否準確:主體結構(磚混還是框架)、尺寸(進深、開間寬度、層高)以及其它賣點(景觀、朝向、間距;花園、閣樓、露臺、陽臺、飄窗等)。29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23.對銷售價格的介紹是否真實:均價、起價、某套房屋的具體價格以及價格優惠條件、價格有效期等。24.宣傳的設備和材料是否與承諾的交付標準一致:電梯、室內潔具、櫥柜、門窗、燃氣灶、抽油煙機、電器、暖氣片、插頭插座、燈具等的品牌及性能;是否提示有替代的可能,提示語是否準確、醒目。25.對本項目或整個小區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表述是否與規劃一致:占地面積、建筑面積
20、、容積率、總戶數、樓棟數、主力戶型等。26.關于小區綠地率、綠化率、綠地面積(總綠地面積、人均/戶均綠地面積)、水面面積等指標的宣傳與規劃是否一致。27.小區配套娛樂、康體設施在房屋交付時能否兌現:會所、泳池、體育健身設施、球場/館等的名稱、數量或面積、功能;是否為有償使用,是否業主專用。28.小區配套的教育設施與規劃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當承諾,即:幼兒園、學校、托兒所是否有、何種辦學模式、規模有多大、誰經營、如何收費、需何種入學資格、何時交付使用等。29.商場、商鋪、郵局、社康中心等小區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是否與規劃一致,是否有不當承諾,對所在位置、經營主體、經營業態、經營期限是否有相應的提示。3
21、0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30.小區車位/車庫的面積、數量、車位比例是否與規劃一致,處理方案(出租、銷售、可租可售)和價格是否確定。31.小區燃氣/供暖服務商、采暖方式、收費標準是否確定。32.有關物業服務的內容是否恰當,包括: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資質(不得偷換概念)是否真實,管理方式(開放式或封閉式)是否確定,服務內容是否有承諾風險(如24小時保安巡邏、代收快遞、安全保障等),服務的收費標準是否確定。33.交通配套是否有不當承諾:對業主班車、直達巴士是否有免費接送的承諾,是否有規避運營風險的提示。34.有關本項目周邊市政配套(地鐵、輕軌、公汽、公園綠地、景觀、學校、銀行、商場、體育館、書店)
22、的介紹,是否注明信息的來源和現狀截止時間,是否有僅介紹信息不提供保證的提示語,對尚在規劃建設中的配套設施是否特別提示。35.項目紅線外不利的環境因素(噪聲、惡臭、污染、輻射、危險源等),是否在售樓書中設專章進行提示。36.發布戶外廣告的,是否經過合法的登記、審批程序。37.廣告宣傳資料是否有存檔備查。31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三節 沙盤、模型、總平面圖風險檢查點1.是否標注比例尺2.提示語是否有,內容是否準確,字體、位置是否醒目3.是否標明用地紅線4.建筑物的整體布局、朝向、間距、外立面、窗戶、陽臺、花園、地平標高等標注是否準確5.紅線范圍內的道路、綠地、景觀、后期開發用地等標識是否準
23、確6.對紅線范圍外環境的標識是否與實際一致7.對后期開發用地、市政規劃道路、市政規劃設施等可能變動是否有特別提示8.對變電室、配電房、水泵房、垃圾轉運站、中央空調冷凝塔、機動車出入口、通訊發射裝置、高壓線路、老人/兒童活動場所、社康中心、會所、泳池、商業餐飲、超市、學校、物業用房、公廁、園林水景、煤氣/供暖站等紅線內的不利因素及配套設施,是否在沙盤或模型上準確標示具體位置9.是否對沙盤及模型拍照或攝像存檔32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四節 紅線內不利因素公示風險檢查點1.公示牌的標題是否正確2.公示牌是否設置在現場醒目位置3.公示內容的文字表述是否恰當4.是否公示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因素:小
24、區內市政規劃路、地面集中停車場、機動車出入口、運動游戲場所、水泵房、變頻水泵、變電室、配電房、中央空調冷凝塔、通風機及產生噪聲的通風口、排煙管道、有較大噪聲的電梯、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后期開發施工的噪音等5.是否公示可能產生異味的因素:垃圾中轉站、化糞池、公廁等6.是否公示可能產生電磁輻射的因素:變電室、配電房、通訊發射(接收)裝置、高壓線路等7.是否公示可能影響環境秩序的因素:集中餐飲等商業配套、居委會(社區工作站)、物業服務用房、警務室等辦公處所等8.對其他可能影響正常生活的因素是否有提示,如煤氣站、供暖站設備用房等。9.是否在公示所附的平面圖或示意圖上準確標識上述不利因素的具體位置10
25、.對現場公示是否有拍照或攝像存檔11.公示的內容是否列入買賣合同附件中33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五節 紅線外不利因素公示風險檢查點1.標題是否正確。2.公示的位置是否醒目。3.公示的表述是否恰當。4.是否公示可能產生噪音的因素:機場、鐵路、公路、立交橋、工廠、集市、學校、車站、貨場等。5.是否公示可能產生異味的因素:垃圾場、污水何/塘、屠宰場、皮革場、養禽/畜場、動物園等。6.是否公示可能污染環境的因素:造紙廠、化工廠、橡膠廠、廢品廠、產生煙塵的場所等。7.是否公示周邊存在的宗教場所:廟宇、教堂、清真寺等。8.是否公示普通公眾所禁忌的因素:殯儀館、火葬場、公墓、監獄或看守所、刑場、核電
26、站、油氣庫站、危險品倉庫等。9.是否公示可能有輻射的因素:高壓線、微博信道、無線通訊基站等。10.對存在環境變遷可能的因素是否特別提示:規劃中的公路、鐵路、高架橋建設,現狀綠地、景觀、水面、樹林等發生變化。11.現場公示是否有拍照或攝像存檔。12.與價格有關的特定因素,是否提示已在價格中作過相應考慮。13.評價不利因素的影響或變化趨勢時,是否有僅告知信息、不提供保證的提示。14.公示的重大的顯性不利因素及與價格有關的特定因素,是否列入買賣合同附件中。34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六節 關于現場解說的提示風險檢查點提示語是否有,內容是否正確,字體大小、顏色、位置是否醒目35 第一章 售前風險
27、控制篇第二十七節 現場展示的材料、設備風險檢查點是否有“本公司如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恕不另行通知”的提示語,提示語是否醒目36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八節 車位公示風險檢查點小區車位/車庫的面積、數量、車位比例是否與規劃一致,處理方案(出租、銷售、可租可售)和價格是否確定,以及能否辦理產權登記37 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二十九節 法定公示文件風險檢查點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已填寫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委托代理機構銷售的授權委托書、建筑節能公示等文件是否完整38
28、第一章 售前風險控制篇第三十節 示范單位風險檢查點1.對裝修示范單位、交付標準示范單位是否分別進行提示,提示語是否準確,字體、位置是否醒目2.對室內結構與交付標準顯著不一致之處、贈送物品或不屬于交付范圍的物品是否特別提示3.現場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及提示39 Transition Page過渡頁第二章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40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一節 本管理規范編制目的1.妥善處理售后逾期付款事件,達到防范和降低逾期付款風險的作用,加強客戶購房回款工作的統一管理,降低公司經營及資金風險。2.通過系統匯總反饋,形成行之有效、合理合法、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客戶服務工作的
29、主動性、及時性和有效性,以最終實現提升客戶滿意率。第二條、本管理規范適用范圍:公司在京下屬公司、項目部及控股企業。41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二節 處理基本原則第一條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范本進行簽署,客戶確因個人原因需要調整付款期限的,必須經特殊要求審批單(附件二)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才能根據實際情況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條 對于已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銷售部應協助客戶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并在簽訂合同的當日將付款明細復印交與客戶,并于合同簽訂后7日內收集齊辦理貸款的相關資料及費用,如遇特
30、殊情況,需由銷售總監出具情況說明報客服中心備案。第三條 對于已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由財務部對該客戶的付款情況進行監控,每周通過XX逾期付款情況通知單(附件三)告知銷售部和客服中心。第四條 財務部負責協調銀行(確定責任人),定期(每月)對逾期付款客戶情況進行監控反饋,提供XX逾期付款情況通知單,如客戶出現逾期支付房款的情況:42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1、如客戶逾期支付房款未達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解約期限,由銷售部發放催收房款通知書(附件四);發放情況及明細與發放當天報客服中心存檔。2、如客戶逾期支付房款已達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解約期限,由客服中心發放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通知
31、書(附件五),發放情況與發放當天報財務部存檔,并根據該客戶實際情況辦理后續解約手續;如客戶已達解約期限且確有特殊情況的,在確認客戶已收到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通知書的前提下與客戶進行協商解決,如需繼續履行合同,需與客戶先行簽訂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協議書(附件六)后,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協議書的約定履行相關的權利義務。第五條 根據財務部提供的XX逾期付款情況通知單(代客戶還逾期月供),如客戶出現逾期支付銀行月供的情況,由客服中心發放逾期償還房貸月供違約告知書(附件七);并根據不同情況按公司審批程序報審。第六條 無論出現何種逾期情況,如在此過程中從各種渠道得知客戶可能涉及訴訟、抵押、私自過
32、戶轉賣及有公檢法相關部門進行相關調查的,須及時報告項目法律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會同外聘律師事務所共同處理。43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三節 各類型逾期付款情況處理流程逾期支付房款情況逾期支付房款情況44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三節 各類型逾期付款情況處理流程逾期支付月供情況45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三節 各類型逾期付款情況處理流程客戶房產涉案46 第二章 售后逾期付款風險控制和處理規范第三節 各類型逾期付款情況處理流程客戶私下過戶給他人47 第二章 其他第一條 財務部為售后款項(包括月供)風險的主控部門,客戶中心及各項目客服部門、銷售部門為協作部門。第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當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客戶中心反饋,客戶中心將依據情況變化適時進行調整及補充,由公司另行發文補充。第三條 本規范附件與本規范同時實施并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一:銷售資料變更流轉單附件二:特殊要求審批單附件三:XX 逾期付款情況通知單附件四:催收房款通知書附件五: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通知書附件六: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協議書附件七:逾期償還房貸月供違約告知書附件八:關于XX號樓XX號房屋的通知附件九:律師函附件十:客戶逾期償還房貸月供情況說明流轉單